2025-07-21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分公司對擁有的內蒙古華裕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等3戶債權資產,擬進行處置,現予以公告。

  一、處置資產信息                                          

 截至2025年5月20日                                                                                                                                               單位︰人民幣 元
序號 債務人 本金 利息、罰息等 債權合計 抵押措施 保證措施 資產所在地
1 內蒙古時代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內蒙古華裕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101,013,019.17 218,706,713.79 319,719,732.96 1.內蒙古時代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新華辦勝利路東側的峻峰華庭12,961.82平方米商業現房提供抵押擔保;同時內蒙古華裕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將前述商業房產所占面積為36,703.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提供抵押擔保。2.內蒙古時代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將其持有的位于臨河區慶豐街的美麗園小區3,744.91商業現房,同時內蒙古華裕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將前述商業房產所占面積為26,767.5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提供抵押擔保。 由巴彥淖爾市陽光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內蒙古精益建築有限公司、張明太、李慧君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巴彥淖爾市
2 內蒙古華裕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179,963,099.16 206,675,027.17  386,638,126.33 1.內蒙古華裕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新華辦事處第一街坊峻峰華庭五期11、12#住宅在建工程及對應面積為36,703.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提供抵押擔保。2.內蒙古時代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西環辦金川大道東側、河套大街北、明珠路西、匯豐街南面積為72,451.8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提供抵押擔保。3.內蒙古華裕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臨河區新華第一街坊面積為8,164.2平方米土地使用權提供抵押擔保。4.內蒙古時代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臨河區東至健康路、西至團結路,北至慶豐街、南至八一街美麗園面積為,2,761.59平方米的-2#-G2#-G4#鋪-501-502提供抵押擔保。5.內蒙古時代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臨河區東至人民路、西至和平路、南至陽光一號園、北至解放西街面積為1,391.29平方米的c-0-203鋪提供抵押擔保。 巴彥淖爾市
3 巴彥淖爾市陽光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0.00 16,040,794.27 16,040,794.27 內蒙古時代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將其持有的位于巴彥淖爾市臨河區的峻峰華庭10,290.05平方米商業現房提供抵押擔保;內蒙古華裕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將該商業房產所占土地使用權提供順位抵押擔保。 由內蒙古時代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巴彥淖爾市
合計   280,976,118.33 441,422,535.23 722,398,653.56      

  二、對交易對象和交易條件的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資金來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惡,不存在非法經營、非法集資等情況。

  2.以下主體不得購買︰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原債務人管理層或其直系親屬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有關聯的人員,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與參與不良債權轉讓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原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等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員,以及標的債權的原債務人及關聯企業等利益相關方;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直系親屬;債務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擔保企業及其控股下屬公司,債務企業的其他關聯企業;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國家金融監管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受讓人需在成交確認前簽訂相關承諾書,承諾不屬于不得購買範圍主體。

  3.買受人信譽良好,有付款能力並可承擔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

  三、公告期

  公告期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

  公告期內受理該資產處置有關異議和征詢。

  四、特別提示及聲明

  1.以上處置資產信息僅供參考,最終以擬處置資產的借據、合同/協議、人民法院、仲裁機構出具的民事調解書、判決書、仲裁裁決書等有關法律文書確定為準,我公司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對以上擬處置資產及其處置方式、交易對象要求、處置方案進行調整。

  2.投資者需自行了解、知悉並確認公告清單中主債權及從權利的現狀、瑕疵、缺陷及風險,並自願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及不能獲得預期利益的後果。

  3.本公告不構成一項要約。

  五、聯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項聯系人︰ 梅先生,電話︰0471-5180572     陳女士,電話︰0471-5180620。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0471-6958868

  聯系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綠地騰飛大廈A座14樓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分公司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