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5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以下簡稱“我分公司”)擬對山西康達大藥房有限責任公司不良債權資產進行處置,處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開競價、公開拍賣、交易所公開掛牌轉讓等,現予以公告。

       一、債權資產情況

                           基準日︰2026年4月30日                                               單位︰人民幣、元

序號 債務人 名稱 地區 債權本金 利息 代墊費用 債權合計 擔保措施
1 山西康達大藥房有限責任公司 太原市 948,805.00 2,063,788.19 17,909.00 3,030,502.19 保證人︰山西亨威藥業有限公司

        注︰1、公告基準日為2026年4月30日,債權信息僅列示截至基準日的債權本金、利息、代墊費用等,基準日後債務人和擔保人應支付的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遲延履行金及相關費用等按照相關合同協議、生效法律文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計算;2、上述債權項下權利義務一並轉讓;3、本公告列示的債權金額由于計算方法等原因與實際金額可能存在誤差,具體以相關合同協議及生效法律文書計算為準;4、投資者需自行了解、知悉並確認公告中主債權及擔保債權、抵押資產的現狀、瑕疵、缺陷及風險,並自願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及不能獲得預期利益的後果。標的資產以現狀出售,我分公司不對資產的狀況做任何聲明或保證,詳情請咨詢聯系人。

  二、交易條件

  要求投資者信譽好,有付款能力,能夠接受債權資產存在瑕疵及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交易資金來源合法。

  三、交易對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員不得購買︰(一)國家公務員、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二)該項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三)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四)債務企業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擔保企業及其控股下屬公司,債務企業的其他關聯企業;(五)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六)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七)資產原債務人不得參與資產的折價購買;(八)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受讓人需在成交確認前簽訂相關承諾書,承諾不屬于不得購買範圍主體。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我分公司在公告期內受理上述資產處置有關事項的異議和咨詢,有意向者請在截止日期前提交書面意向書。 

  五、聯系方式

  受理公告事項聯系人︰趙先生0351-4602773、杜先生0351-4602995。

  公告期內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南女士0351-4602761、胡先生0351-4603077

  聯系地址︰太原市迎澤區康樂街52號。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