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6

  為進一步加快存量債權處置,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簡稱我司)現擬就京山華宇工貿實業有限公司等3戶債權公開征集財產線索並邀請律師事務所代理。如律師事務所發現相關財產線索的,可即時與我司工作人員聯系,並將意向代理項目的代理方案(含代理思路、財產線索情況、報價函)提交我司。

  一、基本情況

本次征集財產線索並邀請代理的項目情況如下︰

基準日︰2026年8月31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序號 債務人 擔保人 債權本金余額 已知資產詳情(含抵、質押財產和我司已查控財產)
1 京山華宇工貿實業有限公司 謝輝、黃麗、羅俊斌 210.59 /
2 湖北弘毅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弘毅建設有限公司、武漢科技擔保有限公司、吳順紅 1959.11 /
3 湖北德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鄂州市天華物寶礦業有限責任公司、衛楊靜、祝紅、衛楊全、張丹、張偉、代鵬 5194 鄂州市天華物寶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鐵礦采礦權及采礦設備。

  注︰1.本公告清單僅列示截至基準日2026年8月31日的債權本金余額,債務人、擔保人及其他相關義務人應支付的利息、違約金、相關費用等按照相關合同、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法規的規定計算。

  2.上表中列示的“已知資產詳情”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以實際抵、質押財產和我司已查控財產為準

  本次征集重點內容為上述債權項下(債務人、擔保人或其他責任主體)新的財產線索,或向我司推薦意向投資人。對于債權項下已知的抵、質押財產或我司已查控的財產,不視為新的財產線索。

  二、代理需求

  1.本次邀請擬公開征集項目財產線索並選聘律師事務所開展如下工作︰

  (1)查找債務人、擔保人財產線索並代理司法執行追償;

  (2)代理司法執行程序中衍生的其他與執行標的相關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執行異議等);

  (3)協助處理項目司法行權中涉及的其他事務;

  (4)營銷債權,尋找意向投資人(如有)。

  2.項目擬設定階段性代理目標為︰

  律所自接受委托之日起一定期限內(原則上為3至6個月)對提供的財產線索予以保全(或推動代理債權成功掛牌成交),否則我司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且不支付任何費用。

  三、特別提示

  1.對于有確定財產線索且有代理意向的律所,請主動與我司工作人員聯系並提交初步線索材料。我司工作人員將對財產線索進行核實,並就相關情況及後續代理事宜與律所進行溝通。

  2.如我司核實財產線索後決定委托代理的,我司工作人員將聯系律所提交正式的代理及報價方案。請各律所與我司充分溝通後,根據掌握的財產線索具體情況審慎報價,並自行設定最高律師費限價(最終報價不得超出我司相關文件要求)。

  3.律所在提交代理及報價方案時,請按照一戶債權一份代理方案及報價的方式提出。

  4.如多家律所對同一債權提交的財產線索為同一線索的,我司將充分考慮報價、代理方案情況確定代理律所。如律所未發現財產線索,以推薦投資人的方式申請代理的,亦視為取得財產線索,我司將結合推薦投資人的購買意向等因素綜合考量是否予以委托。原則上,對于暫時尚未查找到財產線索的項目,我司將不予委托代理。

  5.與本次邀標項目的相對方(債務人、擔保人及其股東、近親屬)及其它利益相關方有委托代理或利害關系的,請主動釋明並進行回避。否則,我司有權直接解除代理關系且不支付任何費用。

  6.本公告僅具有要約邀請的效力,不得視為系我司同意與投標律所開展合作的承諾。我司與律所的具體合作內容、費用支付標準等,最終以律所與我司簽訂的代理合同為準。

  聯系人︰時女士,027-88716037;余先生,027-88398108

  聯系地址︰武漢市武昌區體育街特一號中信金融資產湖北分公司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