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我分公司拟对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恒昊进出口有限公司债权及相应从权利进行单户或组包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8日,债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债务人 | 本金 | 欠息 | 其他债权 | 合计 | 担保详情 |
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 | 9,416.09 | 45.67 | 15,461.76 | 1.云南建水县华通锰业有限公司上白沙水锰矿采矿权抵押担保; 2.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铜厂铜钼矿采矿权抵押担保; 3.云南建水县华通锰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陈官白马冲的119988平米(180亩)工业用地抵押担保; 4.洪江市振远钒电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湖南省洪江市黔城镇百丈新材料工业园99950.35平米(150亩)、洪江市黔城镇百丈村60457平米(90亩)工业用地、洪江市黔城镇株山6120.91平米(9.2亩)工业用地抵押担保; 5.朱骏、白灵保证担保。 |
云南恒昊进出口有限公司 | 2,808.13 | 5,036.25 | 45.42 | 7,889.81 | 1.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昆明市春城路215号房地产抵押担保,其中:商业办公楼面积3986.06平米,住宅楼面积2789.94平米; 2.朱骏、白灵保证担保。 |
合计 | 8,808.13 | 14,452.34 | 91.09 | 23,351.57 |
备注:上述债务人及担保人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红河州及湖南省洪江市。
二、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三、拟处置方式
本次处置的方式为单户或打包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债务和解、非全额受偿重组等方式进行处置。
四、公告期
处置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
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的征询和异议。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94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937;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016。
特别说明: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实际债权及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存在瑕疵,有意向者需自行对债权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对情况和结果负责,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买受人需配合我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公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