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拥有对丹东新宇造纸机械有限公司等10户债权,债务人所在地主要为辽宁省丹东市、大连市、营口市,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截至基准日2025年4月30日,债权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余额 | 利息/罚息/违约金等 | 垫付费用 | 债权合计 | 担保方式 | 担保人 | 抵押物 |
1 | 丹东新宇造纸机械有限公司 | 3,457.56 | 1,907.25 | 42.19 | 5,406.99 | 抵押、保证 | 保证人:刘爱新、黄敏 | 位于丹东市新兴区小寺路一宗工业土地80,040平方米,9处房产(车间、办公楼、宿舍等)共计33,449.52平方米。 |
2 | 大连昌运燃料有限公司 | 1,500.00 | 1,485.44 | 6.36 | 2,991.80 | 抵押、保证 | 保证人、抵押人:王铁明、魏雪梅 | 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华北路216号临街公建,面积1008平方米。 |
3 | 大连细扬防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480.00 | 510.99 | / | 990.99 | 抵押、保证 | 保证人:樊细杨、李海燕 抵押人:大连细扬防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位于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9号29层的办公用房,面积610.76平方米。 |
4 | 大连绿珠食品有限公司 | 650.00 | 597.19 | 0.56 | 1,247.75 | 抵押、保证 | 保证人:刘小玉、柯世强 抵押人:大连绿珠食品有限公司 |
位于辽宁省庄河市鞍子山乡董铧炉村5处工业房产共计4,749.81平方米,1宗工业土地5,181.01平米。 |
5 | 营口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3,295.58 | 1,262.20 | 6.00 | 4,563.78 | 抵押、保证 | 保证人:黄晓军、洪艳、辽宁华运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华运吊装有限责任公司、营口电建杆塔制造有限公司 抵押人:辽宁华运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华运吊装有限责任公司、营口电建杆塔制造有限公司、营口华运吊装有限公司 |
位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1号工业土地106,173.50平方米;型号为SCC4000、SCC2800WE,品牌为特雷克斯的工程机械/车辆,共3台/辆。 |
6 | 辽宁国华耐火合金有限公司 | 1,771.39 | 3,293.01 | / | 5,064.40 | 抵押、保证 | 保证人:韩殿波、杨艳华 抵押人:辽宁国华耐火合金有限公司 |
位于辽宁省大石桥市官屯镇铁路立交桥北13处工业房产共计24,616.35平方米,2宗工业土地共计41,006平方米。 |
7 | 营口嘉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4,890.00 | 8,265.20 | 71.87 | 13,227.07 | 抵押、保证 | 保证人:张洪玉、李素娟 抵押人:张廷 |
位于营口市鲅鱼圈区昆仑大街东16,513.90平方米商业房产及6,472.56平方米综合用地。 |
8 | 圣杰慧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989.11 | 2,379.22 | 10.50 | 5,378.83 | 抵押、保证 | 保证人:王慧杰、王家庆、大连圣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抵押人:大连圣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位于大连市旅顺口区龙王塘街道盐厂村4,334平方米商业房产及2,687平方米商服用地。 |
9 | 佐源集团有限公司 | 29,330.48 | 28,910.95 | 157.41 | 58,398.84 | 抵押 | 抵押人:大连佐源糖业有限公司、库伦旗佐源糖业有限公司 | 位于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长松路的10处在建工程共计64,000平方米(部分灭失),2宗工业土地共计200,001平方米;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库伦旗库伦镇东梁新区的35处工业房产共计129,460.53平方米(部分倒塌、灭失),6宗工业土地共计414,260.80平方米。 |
10 | 大连玉洲餐饮有限公司 | 1,272.73 | 1,143.85 | 5.44 | 2,422.02 | 抵押、保证 | 保证人:李春鹏、王明成、冯宝海 抵押人:李春鹏 |
位于辽宁省瓦房店市文兰办事处长城路50号B座的1,342.92平方米商业房产(共四层)。 |
特别说明:本公告内容为对债权基本情况的一般性描述,列示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垫付费用等金额可能存在计算错误,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部分债务人、担保人存在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破产、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提示投资人对债权情况进行详细充分的调查。
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挂牌转让、公开竞价等。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够承担购买债权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张先生、孟先生,联系电话:0411-83012985、83703839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徐先生,0411-83012889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更新街51号,邮编:116011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