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9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拟对拥有的宁夏汇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4笔不良债权资产采用公开方式进行组包处置,现予以公告。资产具体信息如下:

  一、债权资产信息

基准日:2025年4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债务人 本金 利息 违约金及罚息 代垫费用 债权合计 保证人 抵质押物
1 甘肃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8,964.82 12117.96 6151.09 0.00 27233.87 宁夏汇力、自然人杨学成、王妍玲(已去世) 1.抵押人:宁夏汇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物:(1)位于宁夏永宁县望远镇工业园区塞上翡翠城住宅用地使用权,面积163499.1平方米(约合245.25亩);(2)位于宁夏永宁县望远镇工业园区塞上翡翠城49套面积34378.34平方米的商业房产;28233.43平方米住宅及商业在建工程;(3)位于宁夏永宁县望远镇工业园区塞上翡翠城面积6071.87平方米的商业在建工程;(4)位于宁夏永宁县望远镇工业园区塞上翡翠城227.26平方米商业在建工程。            2.质押人:杨冰;质押物:持有的甘肃东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0%的股权(1188万股)。
2 宁夏汇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040.53 10861.24 5475.48 0.00 24377.25 杨学成、王妍玲(已去世)
3 宁夏汇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150.00 4099.73 1986.89 0.00 9236.62 杨学成、王妍玲(已去世)
4 宁夏汇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511.30 4800.88 2483.17 68.20 10863.55 杨学成、王妍玲(已去世)
合计 23,666.65 31879.81 16096.63 68.20 71711.29    

  注:1.本公告清单内债权基准日为2025年4月30日,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相关费用等具体金额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相关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的计算为准,抵押物面积以权证记载为准。2.债权资产中涉及的债务人、法人保证人因涉及大量未决诉讼及执行案件而未能正常经营。3.债权资产项下保证人王妍玲已去世。4.债权资产项下抵押资产存在私售、顶账,且存在装修入住的情形。5.债权资产项下的土地涉及工程款纠纷,土地使用权之上存有未完工在建工程。6.债权资产项下抵押资产涉及法院多轮查封。7.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8.本公告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能够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原债务人的管理层;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自2025年5月19日起至2025年6月16日止,意向购买者可登录中信金融资产网站(www.famc.citic)、《宁夏日报》或阿里拍卖查询,或与有关人员接洽咨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列示的债权资产按其现状出售,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芦女士、马女士,联系电话:0931-850569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司先生,联系电话:0931-8500288。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