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6

  根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下称“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与谭振宏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已将对下表列示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享有的主债权、担保权利等权利依法转让给谭振宏。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现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向谭振宏履行还款义务和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2025年5月16日

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债务人名称 本金 利息 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
恩施市家欣隆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6,875,000.00 2,563,250.90 恩施市华硒正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田涛、杨柳、田春回、梅莉、杨玲、田天平、郭辉、张妞
巴东县大山实业有限公司 4,999,793.51 2,207,263.97

  周宏奎、周前进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

  4、如清单中债务人、债务金额、担保人、其他义务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