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劢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资产招租公告
重庆市江北区劢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的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38、40号房产对外租赁,现予以公告:
一、招租资产
资产位置 | 楼层 | 资产类型 | 建筑面积/个数 |
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38号 | 第1层 | 商业 | 6432.61平方米 |
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38号 | 第2层 | 商业 | 5724.68平方米 |
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38号 | 第3层 | 商业 | 4976.81平方米 |
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38号 | 第4层 | 商业 | 6798.2平方米 |
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38号 | 第5层 | 商业 | 6290.89平方米 |
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38号 | 第6层 | 商业 | 2344.97平方米 |
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38号 | 第LG层 | 商业 | 2062.49平方米 |
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38号 | 负1层 | 商业 | 7863.87平方米 |
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40号2幢 | 第7层 | 办公 | 1432.83平方米 |
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38号 | 负2至负5层 | 车位 |
749个 |
二、招租方式
各楼层房屋可整体或部分出租,意向承租人需对拟租赁房产按我公司要求提交书面意向函及报价等资料。
三、承租人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
四、协议签署
承租人应在限定期限内按我公司要求签订租赁合同、缴纳押金等,租赁合同的租赁范围、期限、租金水平等需满足我公司的资产出租条件和处置计划。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年31日,我公司在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租赁有关事宜的异议和咨询。
六、风险提示
(1)上述房屋现存部分占用,可供租赁范围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我公司按现状对该资产招租并交付使用,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意向人需自行前往查看。
(3)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我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相关法律文书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5)以上内容我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李女士、薛先生;联系电话:17300294424、0236771987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鞠先生 02367719856。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178号美全22实际写字楼A1栋。
重庆市江北区劢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