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0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北京市分公司”)拟就拥有的对北京金世嘉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单户债权进行处置,处置方式为单户转让,现予以公告,资产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债务人/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 本金
(人民币/元)
利息
(人民币/元)
费用
(人民币/元)
债权合计
(人民币/元)
抵(质)押物情况 保证人 备注
1 北京金世嘉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 356,054,755.72 28,418,525.88 439,773.47 384,913,055.07 1.北京市大兴区黄村东大街38号院3号楼103、104、105、106、107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 2.北京市丰台区丰葆路98号院三区34号楼-2至3层住宅房屋提供抵押担保; 3.冯玉良持有的北京金色凯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9%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4.张伟持有的北京金色凯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冯玉良、张建红、北京金色凯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宏图建业投资管理中心 1. 本户债权中抵押物1(北京市大兴区黄村东大街38号院3号楼103、104、105、106、107商业用房)及抵押物2(北京市丰台区丰葆路98号院三区34号楼-2至3层住宅房屋)已于2025年4月15日经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成交,成交金额分别为2,030万元及2,079万元,合计成交金额4,109万元。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目前未向中信金融资产北京市分公司发还上述拍卖款,最终实际发还数额因涉及执行费、评估费、可能产生的过户税费等费用扣除,故暂无法确定。

  2.本户债权在诉讼过程中,对保证人北京宏图建业投资管理中心名下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德贤路59号院1号楼1至6层1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42,688.52平方米)进行了第一顺位保全查封,经查询该商业房屋有在先抵押登记。

 

  拟处置资产标的为上表中所列债权资产基准日为2025年3月31日,借款人和担保人实际应清偿的债权金额,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有关资产或资产包的详细情况,投资者可登录中信金融资产网站查询或与联系人接洽查询。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交易对象要求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后续中信金融资产北京市分公司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户数,增加项目的,将刊登补充公告。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10010-66060006-8175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293号

  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专用电话:肖女士 010-66511260。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