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拥有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收购的余姚市宇航物资有限公司债权及相应从权利,截至2025年6月5日,本户债权本金余额20000000元、利息17230424.96元,无代垫费用。该户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加保证担保。抵押物1为孙秋珍、谷秀龙位于慈溪市浒山街道高丰家园1幢(3-14)店铺、(2-14)店铺、(1-14)店铺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77.75㎡,抵押金额840万元;抵押物2为孙佳节、张新娥所有的位于宁波市彩虹南路132号2B幢303室的住宅,建筑面积96.09㎡,抵押金额150万元;抵押物3为孙佳节、张新娥所有的位于宁波市彩虹南路142号(1-6)(2-5)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967.86㎡,抵押金额1870万元。该户债权由谷秀龙、孙秋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债权本金、利息等数据为我公司内部数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
我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单户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具备足额支付款项的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交易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毛女士、孙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2181、0571-87837988
传真:0571-87689535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王女士 0571-8783675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本公告同步刊登于中信金融资产网站(www.famc.citic)、阿里资产交易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和京东资产交易平台(https://pmmall.jd.com/assets/12183495)。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