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6

  根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与杭州新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涵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协议编号:贵州Y25240012-1),新涵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享有的主债权及相应担保从权利依法全部转给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及新涵公司现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权利义务承受人等其他相关各方上述债权转让事实。

  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担保人以及权利义务承受人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省分公司

  杭州新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6月6日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0851-85503682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新华路102号2011室

  杭州新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5088735325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中国石油大厦8楼

  附:债权清单(单位:元)

基准日:2025年1月9日

序号 债务人 本金余额 利息 共同还款人
1 杭州城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96,346,286 具体金额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为准。

  遵义隽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陈浩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借款本金,基准日后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签署的合同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若债务人、共同还款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