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与山西维度空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与山西维度空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将其依法享有的对附件债权转让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山西维度空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合同内容不变。现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与山西维度空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转让方、以及山西维度空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权转让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债权转让之日起应向山西维度空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通知。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山西维度空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6月9日
附件:
标的债权清单
基准日:2023年9月25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债务人 | 债权总额 | 本金余额 | 欠息 | 代垫费用 | 抵质押物 | 保证人 |
1 | 优派能源(新疆)矿业有限公司 | 279,042,493.54 | 182,591,274.81 | 95,198,687.66 | 1,252,531.07 |
抵押物:泉水沟煤矿采矿权许可证编号:C6500002010111120105407;石庄沟煤矿采矿权许可证编号:C6500002010111120105408;质押物:优派能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持有优派能源(新疆)矿业有限公司70%股权。 |
优派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秦军、王珏 |
注:1.在基准日前发生的代垫费用作为标的债权一并转让。
2.本金、利息的实际金额以合同、借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3.债权担保情况以担保人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