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1

  根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与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官合行)签订的《不良资产(债权)批量转让协议》以及《债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我公司拥有对昆明嘉悦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悦经贸)债权以及景洪市滨江公园北侧防洪大堤外6幢房产物权收益权,我公司拟对上述债权以及物权收益权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原收购债权以及物权收益权情况

  我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收购了官合行10户不良资产包中对嘉悦经贸的债权(含法院裁定以物抵债部分,该部分以物权收益权形式转让我公司),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止2017年11月20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借款人/债务人名称 债权本金 欠息金额 合计金额 担保措施
昆明嘉悦经贸有限公司 28,062,477.00 14,646,491.91  42,708,968.91(含法院裁定以物抵债金额)

  云南拓普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西双版纳景洪市滨江公园北侧防洪大堤6幢的房产在最高额2900万元范围内提供抵押担保。(法院已裁定该抵押物抵债给原债权银行)

  拟处置债权以及物权收益权情况

  截止2025年6月20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借款人/债务人名称 债权本金 欠息金额 合计金额 担保措施
昆明嘉悦经贸有限公司  2,219,505.52 2,133,543.63 4,353,049.15(已扣减法院裁定以物抵债金额)

  云南拓普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西双版纳景洪市滨江公园北侧防洪大堤6幢的房产在最高额2900万元范围内提供抵押担保。(法院已裁定该抵押物抵债给原债权银行)

  截止2025年6月20日,物权收益权资产情况如下表:

                                                                              房产情况

房产证号 他证编号 位置 用途 面积 层数 状况
景房权证景字第00071392号 景房他证2014字第00042971号 景洪市滨江公园北侧防洪大堤外6幢 商业 2432.3 4

  空置

                                                                             土地情况

土地证号 位置 用途 面积
景国用(2014)第000070号 景洪市澜沧江防洪大堤旁 批发零售用地

  11213.15

  注:1、截止2025年6月20日的债权金额已扣减法院裁定以物抵债金额,最终计算金额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5)昆执字第248号之二、(2015)昆执字第249号之一、(2015)昆执字第250号之一、(2015)昆执字第251号之一的《执行裁定书》约定为准;

  2、拟处置债权以及物权收益权标的为上述明细情况,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一并处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3、上述债权及其项下从权利以及物权收益权一并转让;

  4、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拟处置方式

  本次处置的方式为单户处置,具体为公开转让。

  欢迎广大社会投资人前来洽谈。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买受人需配合我方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方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五、公告期

  处置的公告期限为20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的征询或异议,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刘女士、程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698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0871-65650442,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016。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