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宁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转让方)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受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宁农信转字【2025】第1号),各转让方(含相关下属分支机构)已将其对附表《标的债权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双方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权转让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应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 陈先生 0598-6826275
李女生0591-83811621
宁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025年7月22日
附表:标的债权清单
基准日: 2025年1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标的债权清单
序号 | 主借款人名称 | 债权合计 | 贷款本金 | 利息 | 抵押人姓名 | 抵押物座落(原登记) | 担保人 |
1 | 宁化县长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9,279,360.38 | 4,900,000.00 | 4,379,360.38 | 福建省春辉茶业有限公司 | 春辉公司莲塘食品加工园3幢厂房1-3层(整栋)建筑面积5082.71㎡,土地面积3491㎡ | 吴双林、官雪花 刘春辉、张林华 |
2 | 福建省春辉茶业有限公司 | 2,359,194.96 | 905,033.27 | 1,454,161.69 | 福建省春辉茶业有限公司 | 抵押物已拍卖 | |
3 | 福建省春辉茶业有限公司 | 8,687,000.82 | 4,000,000.00 | 4,687,000.82 | 福建省春辉茶业有限公司 | 春辉公司莲塘食品加工园6#厂房1-5层(整栋抵押)及未附有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建筑面积3841.32㎡,土地面积10407㎡ | 官雪花、刘春辉 |
4 | 宁化联社小计 | 20,325,556.16 | 9,805,033.27 | 10,520,522.89 | |||
5 | 福建省春辉茶业有限公司(社团) | 8,399,614.56 | 3,041,009.87 | 5,358,604.69 | 刘春辉 | 抵押物已拍卖 | 官雪花、刘春辉 |
6 | 福建省石壁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社团) | 60,602,783.06 | 27,998,399.76 | 32,604,383.30 | 三明市宁化县永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夏商百货大厦负1层商业营业用房地产,建筑面积2999.41㎡,土地面积200㎡ | |
7 | 社团小计 | 69,002,397.62 | 31,039,409.63 | 37,962,987.99 | |||
8 | 合计 | 89,327,953.78 | 40,844,442.90 | 4,8483,510.88 |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2025年1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和出质人等。
3、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