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拥有对云南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耀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源县大坪煤业有限公司、大理惠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恒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惠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的不良债权资产,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请投资者登陆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famc.citic/)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具体如下:
一、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二、债权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资产债权本金余额7122.8万元,重组宽限补偿金37.99万元,上浮的重组宽限补偿金4302.59万元,代垫费用3.4245万元。公告所列示的本金余额、重组宽限补偿金、上浮的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代垫费用等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文件计算为准。债权明细如下:
序号 | 主要债务人 | 债权本金 | 保证人 | 抵押物/质押物 |
1 | 云南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耀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源县大坪煤业有限公司 | 7,122.8万元 | 大理惠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恒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惠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云南耀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赵体光、何政钰 | 1、位于大理市下关人民路大理惠丰瑞城、惠丰新城34套商业;2、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新迎新城的211套商业;3、位于昆明市广福路9公里世纪半岛三期2套联排别墅;4、位于昆明盘龙区白龙路199、209、211号1-4层非住宅商业;5、新迎路182号白云路站C出入口通道连廊其他物业。 |
附注:另上表所列之债权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记录错误,故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 |
三、风险提示
本交易项下的债权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提示,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国家公务员;政法干警;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参与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及其所属中介机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原债务企业的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管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五、处置方式
拟采取公开转让方式进行处置,欢迎广大社会投资人前来洽谈。
六、其他
1、如投资者有受让意向,请与我分公司直接联系;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的征询和异议,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七、联系方式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市区金江路1号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先生、张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921、65700935。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937;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016。
特别说明: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实际债权及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存在瑕疵,有意向者需自行对债权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对情况和结果负责,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买受人需配合我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公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