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债权、担保权利、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债权、利息及罚息债权、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追索权等)依法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义务人等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2025年7月29日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联系人:闫雅琼 联系电话:0551-65722129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4872号金融港中心A16幢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联系人:郑舒凌 联系电话:0551-62662527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211号
附: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5年5月10日 币种: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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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全称 | 本金余额(元) | 利息余额(元) | 担保人(含抵押、质押、保证方式等)或其他义务人 |
合肥市包河区市会巷火锅店 | 170,000.00 | 4,223.94 | 周成 |
合肥市瑶海区老张生鲜店(曾用名:合肥市瑶海区黎煜蔬菜商行) | 610,000.00 | 22,040.07 | 张立水、蔡萍 |
安徽潮派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6,110,000.00 | 152,296.94 | 吴凤英、章传才 |
合肥市包河区芭甯建材经营部 | 999,997.16 | 15,238.78 | 黄兰、许文 |
合肥市蜀山区洱橙蔬菜经营部(个体工商户)(曾用名:合肥市蜀山区鑫茗军办公用品经营部) | 2,000,000.00 | 42,417.62 | 杨军、毛红雨 |
合肥令辉物流有限公司 | 420,000.00 | 6,069.83 | 薛飞、孔令辉 |
合肥金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370,000.00 | 6,865.21 | 包金山、黄霞 |
安徽屹立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 1,118,902.39 | 57,477.66 | 刘勇、耿婷婷 |
合肥无题商贸有限公司 | 720,000.00 | 17,484.51 | 王顺生、丁超琼 |
合计 | 12,518,899.55 | 324,114.56 |
注:1、本公告清单利息暂计至2025年5月10日。上述表格所列之债权金额仅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根据资料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记录错误,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标的债权所涉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下同)与上述表格所列金额不完全一致,实际债权金额应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相关规定等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借款人、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或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