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9

  我分公司拥有对玉环县燃料有限公司等11户不良债权。截至本次交易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本次拟处置的11户不良债权本金余额共计14,675.94万元,利息共计11,624.42万元,本息合计26,300.37万元,另有代垫费用3.25万元,具体清单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企业名称  债权本金      利息    代垫费用 保证人 抵押物 执行情况
1 玉环县燃料有限公司 8,000,000.00 85,621.43  -    谭星伟、郭素琴、谭星国、郑妙君 玉环县燃料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坎门街道解放南路322、326号商业房产,建筑面积2868.1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271.56平方米,最高额抵押金额1336万元。 破产清算
2 越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7,046,013.94 3,586,431.08  -    王建亮、汪榆芳 抵押物1:边秀秀名下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新兴茗苑G9幢000111的商铺,建筑面积41.26平方米。最高额抵押金额为258万元。 抵押物2:王建亮、汪榆芳名下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新兴茗苑9幢000113的商铺,建筑面积52.65平方米,最高额抵押金额为220万元 。 抵押物3:王建亮名下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紫晶首府7幢000105的商铺,建筑面积294.05平方米。 最高额抵押金额479万元。抵押物4:河南凯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河南省扶沟县城关镇扶亮路西侧阳光花苑西区26套住宅,总建筑面积共计3038.41平方米,最高额抵押金额为1125万元。 已执行
3 浙江宇傲工贸有限公司 24,893,473.99 45,234,102.69 32,480.00 浙江宏晟工贸有限公司、徐小兵、周雪爱 浙江宇傲工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永康市象珠镇三村工业区房地产,土地使用权面积19804.39平方米,建筑面积5328.18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已执行
4 浙江浦江湛博水晶工艺品有限公司 6,853,926.46 9,094,350.00  -    蒋银渭、黄英、浙江浦江心艺袜业有限公司 蒋银渭名下位于金华市浦江县体育场路的住宅,建筑面积364.62㎡,土地使用权面积447.04平方米,最高额抵押金额为521万元。 已执行
5 诸暨市吉事达纺织有限公司 10,681,735.72 10,897,064.08  -    诸暨市金凯贸易有限公司、诸暨市万荣贸易有限公司、戚建灿、宋东艳 已执行
6 诸暨市正茂建材有限公司 521,812.98 1,105,282.06  -    蒋乐舟、赵英 已执行
7 绍兴凯伦特针纺服饰有限公司 6,995,565.86 5,395,211.56  -    华夏电源集团有限公司、阮连忠、张利定、阮金奎、朱立锋、阮慧芳 已执行
8 诸暨市中天工业有限公司 15,000,000.00 11,737,880.11  -    浙江嘉梦依袜业有限公司、浙江震龙机械有限公司、杨永波、潘丽琴 已执行
9 绍兴新安纺织刺绣有限公司 11,999,999.98 6,720,865.41  - 杭州思远化纤有限公司、施建民、陈国仙 已执行
10 浙江美丝邦化纤有限公司 22,673,561.75 11,320,658.80   浙江益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益邦氨纶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钱潮锦纶有限公司、沈浙皓、项建敏、浙江美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浙邦化纤贸易有限公司 已执行
11 浙江美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2,093,357.79 11,066,752.77   杭州浙邦化纤贸易有限公司、杭州益邦氨纶有限公司、沈浙皓、项建敏、浙江益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已执行
合计 146,759,448.47 116,244,219.99 32,480.00      

  上述债权本金、利息等数据为我公司内部数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

  我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组包或单户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买受人信用良好,具备足额支付款项的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毛女士、孙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2181、0571-87837988

  传真:0571-87689535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林女士  0571-8783675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本公告同步刊登于中信金融资产网站(www.famc.citic)和阿里资产交易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京东资产交易平台(https://pmmall.jd.com/assets/12183495)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