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租”)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北京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信金租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承租人及相关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和相应担保权利等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信金融资产北京分公司。中信金租现将债权转让的事实公告通知各承租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
中信金融资产北京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合法受让人,已成为公告清单所列全部债权的债权人,并委托中信金租代为进行清收工作。从公告之日起立即按照中信金融资产北京分公司及其委托清收方中信金租的要求,依法对各承租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进行催收,请各承租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或承租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按照中信金融资产北京分公司的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和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2025年7月29日
附件:债权转让清单
债权基准日:2025年4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联合公告清单
序号 | 承租人 | 本金余额 | 利息、逾期利息及其他 | 保证人 | 股权质押 | 电费收费权质押 |
1 | 中民新能宁夏盐池有限公司 | 29,200.00 | 6,459.58 | 中民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市海川实业有限公司、中民新能(江山)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中民新能(龙游)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1.天津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所持安阳中广昊诚实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2.天津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所持潍坊中民新能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3.天津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所持德州翔宇太阳能有限公司100%股权;4.天津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所持上海中民华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5.天津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所持中民保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6.中民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所持中民新能宁夏盐池有限公司1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7.中民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中民新能(龙游)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8.中民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中民新能(江山)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1.潍坊中民新能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100%电费收费权;2.安阳中广昊诚实电力有限公司100%电费收费权;3.德州翔宇太阳能有限公司100%电费收费权;4.上海中民华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电费收费权;5.中民保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电费收费权;6.中民新能宁夏盐池有限公司15%电费收费权 |
2 | 安阳中广昊诚实电力有限公司 | 8,981.25 | 745.21 | |||
3 | 德州翔宇太阳能有限公司 | 5,964.47 | 1,264.32 | |||
4 | 上海中民华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2,700.00 | 5,438.32 | |||
5 | 中民保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900.00 | 954.17 | |||
6 | 潍坊中民新能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 15,614.22 | 3,626.38 | |||
合计 | 86,359.94 | 18,48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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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公告中承租人、债权金额、担保措施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 2025年4月3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承租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如有),按租赁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3、若承租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