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9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拥有的下列不良资产进行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处置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2月8日(基准日),本资产包债权本金余额24,459.47万元,利息23,644.83万元,代垫费用42.38万元,债权总额合计48,146.68万元。公告所列示的本金余额、利息余额、代垫费用等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文件计算为准。债务人所在地为乌鲁木齐市、乌苏市、阜康市;债权抵押物位于乌苏市、阜康市、南昌市、霍城县。债权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债务人 担保情况 保证人 本金余额 利息余额 代垫费用
1 新疆华美浆纸有限公司 抵押物为乌苏华美纸业有限任公司名下位于乌苏市营口路006号(18号库房-27号库房)的10栋库房,10套库房面积合计48384㎡,对应土地面积136383.47㎡。                      新疆华美浆纸有限公司、丁济民、段永梅 4,439,939.18 4,597,886.68 306,619.4
6,805,925.43 7,051,598.07
8,935,032.36 8,996,261.08
9,834,586.95 9,901,979.8
2 新疆涉世商贸有限公司 抵押物为霍城县清水镇1区上海北路(山水尚城小区)G1.2.3栋1单元1层120号的不动产(润科城市广场一楼),面积4178.03㎡。 伊犁润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丰益鑫源贸易有限公司、张强、韩静、伊利宸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伊犁瑞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66,194.4 4,350,482.47 0
18,145,997.02 16,194,128.43 0
3 乌苏市盛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抵押物为乌苏市北京东路南侧东工业区内工业厂房7926.41㎡,厂区土地面积约81亩;厂内机械设备及厂区附着物。 杜保全、卢文婷夫妇 9,743,372.14 8,866,184.06 48,284.27
4 新疆泰格硅业有限公司 1.债务人泰格硅业以其位于阜康市工业园区内的厂房、工业用地、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土地面积99166㎡,房产面积27196.62㎡; 2.王阳以其在泰格硅业33.33%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王阳、张秋珍夫妇 5,671,387.83 2,530,665.078 0
10,000,000 3,451,879.61 0
10,000,000 3,451,879.61 0
10000000 3451879.61 0
5 新疆金凯晟商贸有限公司 抵押物为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榕门路312号和平国际大酒店1#服务式公寓店101室、203室。建筑面积3227.26㎡,土地面积246.84㎡。 丁超、翁学旺 42,430,440.6 32,965,558.97 68,918
40,000,000 29,104,067.5
6,500,000 5,145,103.97
6 新疆国继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天同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同业煤化集团有限公司、陈继国、腾晓晔 20,000,000 25,722,383.59 0
  27,000,322.96 60,072,658.02 0
7 乌鲁木齐诚翔电子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新疆城轩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解新雷、陆彦 10,021,541.18 10,593,704.14 0
  合计     244,594,740.1 236,448,300.7

  423,821.67

  注:上表所列之债权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借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质押凭证、司法文书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上表所列之债权资产截至交易日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垫付费用)等一并转让。以上资产可能存在瑕疵,请买受人自行调查判断,资产详细情况请与我分公司接洽查询。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请有意向的竞买者在公告有效期内向我方提供书面的意向购买函(内容包括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

  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处置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追偿、债权重组、债权转股权、转让单户或打包转让,整体或其中任意资产与其他符合转让条件的资产组合打包处置等方式。 

  五、其他

  意向购买者可登录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famc.citic)、阿里拍卖、京东拍卖等网站查询,或与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接洽咨询。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樊女士、李先生

  联系电话:0991-2377008/17690733994、0991-2377009/18799159358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昆仑座(17-18层)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孙先生,联系电话:0991-2377025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