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与国开(北京)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六期(有限合伙)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国开(北京)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六期(有限合伙)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国开(北京)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六期(有限合伙)将其对本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实现债权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依法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作为下列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偿债义务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履行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债权资产清单
基准日:2023/6/20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孳息 | 代垫费用 | 债权合计 | 保证人 | 抵押人及抵押物情况 |
| 1 | 兰州金融谷投资有限公司 | 1,749,723,767.66 | 76,081,801.18 | 692,987,473.13 | 6,455,558.09 | 2,525,248,600.06 | 海成实创集团有限公司、甘肃海成通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何斌 |
抵押人:兰州金融谷投资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东接鱼儿沟清淤道,北临南河道(原二热电厂渣场)的土地163777㎡(不动产权证号:甘(2016)兰州市不动产权第 0001598号)。 |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借款本金、利息、垫付费用仅计算截至2023年6月20日,债务人已于2023年6月20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故基准日后违约金、罚息等暂未计算。
2.若本清单中借款人、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并不意味着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对其责任的免除,借款人、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3.本公告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借款人、债权金额、担保人、抵质押物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4.对公告所列债权有意购买者可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咨询洽谈有关事宜。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联系人:马先生、徐先生
联系方式:0931-8505195、0931-8507458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225号
国开(北京)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六期(有限合伙)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10-5887864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C座803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国开(北京)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六期(有限合伙)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