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公开竞价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持有的山西尚德恒信科贸有限公司等7户不良债权资产,定于自2025年12月17日9:00时起至2025年12月17日12: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拍卖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s://zcpm.jd.com;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进行公开竞价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债权资产情况
基准日:2025年9月8日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债务人 | 债务人 所属地区 | 债权本金 | 利息 (含罚息等) | 代垫费用 | 债权合计 | 担保措施 |
| 1 | 山西尚德恒信科贸有限公司 | 晋中市 | 7,458,840.00 | 1,033,180.26 | - | 8,492,020.26 | 保证人:晋中华烨物贸有限公司,霍薪爵、王晓红 |
| 2 | 晋中华烨物贸有限公司 | 晋中市 | 7,963,282.00 | 1,103,770.02 | - | 9,067,052.02 | 保证人:山西美好河山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晋中和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霍薪爵、王晓红 |
| 3 | 晋中市瑞景养殖有限公司 | 晋中市 | 6,971,021.00 | 551,983.78 | - | 7,523,004.78 | 保证人:上海欧纳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霍薪爵、王晓红 |
| 4 | 晋中和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晋中市 | 2,630,081.29 | 227,905.85 | - | 2,857,987.14 | 保证人:山西美好河山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均初生物科技中心,霍薪爵、王晓红 |
| 5 | 山西二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晋中市 | 38,072,826.73 | 66,276,946.70 | - | 104,349,773.43 | 保证人:山西介休三盛焦化有限公司、宋新民、程忠霞。(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以上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
| 6 | 山西琦腾科技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14,916,185.87 | 37,734,399.84 | 100,436.00 | 52,751,021.71 | 保证人:阳曲县伟琦砂业有限公司、房玉英、王喜威 |
| 7 | 太原市本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9,944,683.53 | 14,604,590.71 | 82,294.00 | 24,631,568.24 | 保证人:山西澳科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刘世斌、徐烨 |
| 合计 | 87,956,920.42 | 121,532,777.16 | 182,730.00 | 209,672,427.58 | |||
注:1、公告基准日为2025年9月8日,债权信息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代垫费用等,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及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2、上述债权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公告列示的债权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4、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5、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中主债权及担保债权、抵押资产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标的资产以现状出售,我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详情请咨询联系人。
二、特别事项披露
1、本公告中的债权金额、保证人及其他内容如有错漏,应以签署的交易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和相关规定为准,我分公司不因错漏承担责任。
2、山西二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的保证人:山西介休三盛焦化有限公司、宋新民、程忠霞,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以上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3、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中主债权及担保债权、查封资产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标的资产以现状出售,我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详情请咨询联系人。
三、交易条件
要求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四、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七)资产原债务人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受让人需在成交确认前签订相关承诺书,承诺不属于不得购买范围主体。
五、公告期限
2025年12月10日起至2025年12月16日止。我分公司在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异议和咨询。
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我分公司有权自行撤销本次公开竞价或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本次公开竞价时间。
六、参与交易的方式
报名和竞价均通过京东网进行,竞买人可通过登录京东拍卖资产交易平台(https://zcpm.jd.com)—合作机构—AMC—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进入标的债权竞价页面。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标的债权网络竞价页面内容及《竞买须知》。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赵先生、李女士0351-4602773。
公告期内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南女士0351-4602761、胡先生0351-4603077。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康乐街52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