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7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拥有对普洱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云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及相应从权利。我公司已于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7日对上述债权在京东资产拍卖平台(https://paimai.jd.com)进行公开挂牌竞价转让。现已有1名符合竞买资格的意向人报名参与竞拍并出价。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开竞价的有关情况补登公告如下,征询其他意向竞买人,补登公告期为三个工作日。

   

  一、公开竞价标的

债权具体情况如下表:

截至:2025年11月22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借款人 债权金额合计 本金余额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 代垫费用 抵押物情况 保证人情况 诉讼情况
1 普洱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379.96  10,701.50  9,678.46 - 1. 抵押人:普洱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物:普洱市思茅区林源路666号创基尚城27宗商业房产;面积19,721.45平方米;普洱市思茅区林源路666号创基尚城A区负一层3宗商业用房(第二顺位,第一顺位为本表序号2债权);面积8,042.85平方米。
2.质押人:普洱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物:创基抵押物的租金收入应收账款质押。 3.质押人:贾立敏、贾焕清(已去世);质押物:贾焕清(已去世)持有的90%的债务人普洱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贾立敏持有的10%的债务人普洱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 4.查封物:①对保证人贾立敏持有的西双版纳金版纳酒店置业有限责任公司62%股权和云南鼎尚文化旅游有限公司20%股权冻结;②对贾焕清(已去世)持有的90%的债务人普洱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贾立敏持有的10%的债务人普洱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冻结;③对普洱腾达商贸有限公司债权项下抵押物进行查封;④对本户债权项下抵押物进行查封。
贾立敏、李虎妹、贾焕清(已去世)、虞秀英、普洱创赢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恢复执行
2 云南尚石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9,782.88  5,895.25  3,887.63 - 抵押人:普洱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物为普洱市思茅区林源路666号创基尚城A区1层、-1层的5宗商业房产;面积13,723.13平方米。 查封物:对本户债权项下抵押物进行查封。                                                                                                 普洱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贾立敏 恢复执行
3 普洱腾达商贸有限公司  1,104.59  549.66  554.93 - 抵押人:普洱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物为普洱市思茅区林源路666号创基尚城D区负一层8套商铺,面积1,145.49平方米。                                                                                                             叶成勇、林友伟、普洱创赢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终本
4 云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4,709.27 2,460.00 42,001.32 247.95 1.嘉策汽车名下抵押物:(1)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红星广场商业区10号楼三层C、D区4,394.43㎡(一顺位);(2)二层C、D区4,394.92㎡(一顺位);(3)一层C、D区3,988.79㎡房产(二顺位);
2.查封物:(1)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满江片区满江路与凤飞路西南侧洱海寰球时代4号商业楼(面积16,010.89㎡)、6号公寓楼(面积20,361.05㎡)、2、5、7、8号楼合计181套16,273.31㎡公寓,上述资产首封无抵押。(2)大理昇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大理万昇置业有限公司33.3%的股权,首封有质押;(3)云南嘉策投资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大理东昇置业有限公司40%的股权,首封有质押。
大理东昇置业有限公司、云南嘉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云南嘉策投资有限公司、大理昇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东胜及其配偶李媛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执行终本
5 云南嘉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6,422.05 8,000.00 18,360.47 61.58 嘉策汽车名下抵押物:(1)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红星广场商业区10号楼一层C区、D区(一顺位)3,988.79㎡房产;(2)云南红星广场商业区10号楼二层C区、D区的4,394.92㎡房产(二顺位)。 云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云南嘉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云南嘉策投资有限公司、大理昇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东胜及其配偶李媛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执行终本
合计 102,398.75  27,606.41  74,482.81 309.53      

  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及至转让日之间的孳息等一并处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及孳息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代垫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2、2025年11月22日至转让日之间的权益一并转让,归受让人所有。

    3、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4、上述债权项下的查封资产以相关司法文书为准。

    5、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6、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

  二、报名和参与方式

  补登公告期限为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19日,有受让意向者请于2025年12月19日17:00前向我公司提出意向受让登记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不低于2000万元的竞价保证金。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可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买受人不得为外籍自然人或企业,买受人需配合中信金融资产云南分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中信金融资产云南分公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四、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滕女士,联系电话:0871—65700978;钟女士,联系电话:0871-6570096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4676;谭先生,0871-65700016。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江路1号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邮编:650224

  五、特别说明

  1、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实际债权及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存在瑕疵,有意向者需自行对债权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对情况和结果负责,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3、债权买受人需配合我方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方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