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拥有对娄底市明源佳程酒店有限公司、怀化市力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户企业的债权,拟依法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债权金额:截至2025年11月20日,娄底市明源佳程酒店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9,000,000.00元,利息为人民币31,016,492.25元;怀化市力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7,003,498.65元,利息为人民币38,802,151.13元。如本金、利息金额与借款合同或借据金额不一致,以借款合同、借据、法院判决为准。
债权担保措施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地区 | 债务人 | 担保措施 |
| 1 | 娄底 | 娄底市明源佳程酒店有限公司 | 抵押物1:娄底市点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娄底市娄星区娄星北路明源佳程酒店面积为3170.41㎡的房产(其中商业房产633.25㎡,车库2537.16㎡);抵押物2:债务人名下位于娄底市娄星区娄星北路明源佳程酒店面积为7607.04㎡的商业房产; 保证人:聂翼德、彭辉华、聂均平、颜良、毛芬、万艳、湖南京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娄底市点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2 | 怀化 | 怀化市力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抵押物1:吴浩名下位于怀化市沅陵县沅陵镇滨江大道、水果批发市场、辰州中路共18项商业房产,面积2394.98㎡; 抵押物2:吴浩与共有人符盛名下位于怀化市沅陵县沅陵镇迎宾北路共3项商业房产,面积合计2643.9㎡; 保证人:吴浩、田琳。 |
(上述清单披露的相关担保情况仅供投资者参考,实际以投资者详细查阅债权档案资料,并做调查后自行判断为准)
交易条件为: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在公告期内受理投资者报名(请意向投资者在公告有效期届满前向我分公司提交书面意向书或来我分公司现场报名)和对该资产处置的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731-84845037。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五一大道976号。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周先生,联系电话0731-84845036。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