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债权催收暨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依法持有云南博欣胜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相关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从权利),我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转让处置并进行催收,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20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债务人 | 本金 | 利息、违约金等 | 其他费用 | 债权合计 | 担保措施 |
| 云南博欣胜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844.12 | 8046.07 | 1 | 15891.18 | 1.云南博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汇鑫跃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博欣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孟贵明、邵园园、方胜、胡静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博欣胜世名下抵押物:位于昆明市盘龙区“博欣盛世”项目37,797.09㎡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包括地上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5,203.06㎡;独幢商业别墅1#、2#、3#、4#建筑面积为3,630㎡;地下一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0,046.08㎡;地下一层商业库房建筑面积1,419.29㎡;地下一层储藏室建筑面积为2,119.66㎡及地下412个车位合计15,379㎡。 |
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其他费用等一并处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其他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2、上述债权及其项下从权利一并转让。
3、上述债权项下的查封资产以相关司法文书为准。
4、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二、拟处置方式
本次处置的方式为通过债权公开转让方式进行处置。
欢迎广大社会投资人前来洽谈。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竞买人需配合我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公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四、公告期
处置的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的征询或异议。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欧阳先生、钟女士,联系电话:0871-6570096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0871-65650442;谭先生:0871-65700016。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