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拟对拥有的位于运城市临猗县的实物资产予以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资产明细如下表所示:
| 实物资产清单 | |||||
| 项目位置 | 类型 | 产权持有人 | 资产情况 | 产权证号 | 所有权依据 |
| 运城市临猗县209国道以西 | 工业用地及地上房产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 实际土地面积:15240㎡ | 临国用(2012)第017号 | 法院裁定 |
| 建筑面积:6103.65㎡(该面积为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面积,实际房产面积以法院裁定及司法评估报告为准) | 临股房权证2008城字第0461号 | ||||
| 运城市临猗县209国道以西 | 机器设备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 厂区内64项机器设备。 | 不涉及 | |
| 注:上述实物资产中不动产存在租赁情况,租约效力由投资人尽调后自行判断;动产可能存在报废、折损、灭失等风险,请投资人自行前往看样。 | |||||
注:1.公告基准日为2025年10月20日;2.上述列示的资产情况与实际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3.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中资产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标的资产以现状出售,我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详情请咨询联系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我公司在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异议和咨询,有意向者请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书面意向书。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七)资产原债务人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八)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受让人需在成交确认前签订相关承诺书,承诺不属于不得购买范围主体。
风险提示:1.我分公司按现状对资产处置,不对资产的状况作任何声明或保证,意向人需自行前往看样。2.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我分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相关法律文书等材料为准。4.以上内容我分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郑先生 高先生 联系电话:0351-4602783、0351-4603017
公告期内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赵女士0351-4602780、胡先生0351-4603077。
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康乐街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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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