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2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下列公告资产清单中6笔债权。我公司拟对清单中资产组包公开处置并公开招募投资者,现予以公告。   

公告资产清单

基准日:2025年12月20日  单位:万元
序号 所在地 企业名称 债权合计 本金余额 利息 费用 担保方式 保证人/抵押人 抵质押物
1 葫芦岛 葫芦岛仕万通贸易有限公司 2,842.67 1,399.87 1,431.87 10.93 抵押+保证 抵押人:葫芦岛仕万通贸易有限公司、佟伟、刘超龙
保证人:佟伟、刘超、王燕、高德伟
葫芦岛市连山区沈港路28号8128㎡商服用地以及3631.67㎡商业房产;葫芦岛市龙港区玉皇商城装饰城73.71㎡商铺
2 葫芦岛 辽宁鑫东宝电器有限公司 2,272.65 975.21 1,297.44 0.00 保证
保证人:嘉盈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李文宝、李辰
3 鞍山 岫岩满族自治县宝石开发有限公司 49.23 16.00 33.23 0 保证 保证人:岫岩满族自治县对外贸易公司玉雕厂
4 鞍山 岫岩满族自治县岫润客运汽车公司 80.48 20.00 60.48 0 保证 保证人:中国农业银行岫岩满族自治县支行金融实业发展公司
5 鞍山 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饮食服务公司 64.30 20.00 44.30 0 抵押 抵押人: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饮食服务公司 岫岩2059平方米房产
6 鞍山 辽宁省鞍山市进出口公司国际商贸公司 60.06 15.00 45.06 0 保证 保证人:辽宁省鞍山市进出口公司

  风险提示:

  本次处置中资产为债权资产,债权资产并非转让对应的已抵押实物资产。实物资产的实现,由债权买受人自行负责,债权交割以现状为准。上述本金利息数据为转让方内部数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本交易项下的不良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转让方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交易条件: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可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分期支付转让价款需符合转让方规定的要求。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公告期限: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康先生,联系电话:13304044282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24-86242500。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