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6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拥有的成都万江物流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进行公开处置,信郅天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持有的上海润华投资有限公司1户债权及成都万江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公开处置。目前拟对上述资产采取打包处置的方式。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处置资产总体状况

(一)债权资产情况

基准日:20251231                                                  单位:万元
序号 债务人名称 本金 利息、罚息、复利、溢价款、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合计 担保情况 查封情况 其他
1 成都万江物流有限公司  3,285.86  2,351.16  5,637.02 1.成都万江物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镇凉水村二、七、八组(地块六),八组(地块五),七、八组(地块四),七、八组(地块二),七、八组(地块一)的五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成天国用(2015)第7769号、7770号、7771号、7773号、7774号】的第二顺位抵押;
2.成都万江物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镇凉水村8组在建的5栋仓储物流用房【抵押登记证号:川(2017)成天不动产证明第0008660号】最高额抵押担保。
3.和润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虞松波承担连带保证担保
我司对成都万江物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镇凉水村二、七、八组(地块六),八组(地块五),七、八组(地块四),七、八组(地块三)、七、八组(地块二),七、八组(地块一)的六宗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成天国用(2015)第7769号、7770号、7771号、7772号、7773号、7774号】及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镇凉水村8组在建的5栋仓储物流用房【抵押登记证号:川(2017)成天不动产证明第0008660号】采取查封冻结措施,查封顺位为第一顺位首查封。  
2 舟山中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25,980.00  19,946.12  45,926.12 1.成都万江物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镇凉水村二、七、八组(地块六),八组(地块五),七、八组(地块四),七、八组(地块二),七、八组(地块一)的五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成天国用(2015)第7769号、7770号、7771号、7773号、7774号】的第一顺位抵押。
2.和润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虞松波承担连带保证担保。
我司对成都万江物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镇凉水村二、七、八组(地块六),八组(地块五),七、八组(地块四),七、八组(地块二),七、八组(地块一)的五宗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成天国用(2015)第7769号、7770号、7771号、7773号、7774号】采取查封冻结措施,查封顺位为第二顺位轮候查封。  
3 上海润华投资有限公司  36,632.00  33,190.38  69,822.38 和润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差额补足义务,虞松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已取得生效判决((2019)川01民初7169号)。执行程序中通过司法抵债取得万江物流51%股权(2021川01执2807号之一)。

(二)股权资产情况

标的股权 注册资本 基本情况
成都万江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人民币103921.568627万元 标的股权为成都万江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103921.568627万元),其中49%股权系依据2017年6月19日签订的《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中铁(2017)单信字220号)及《增资协议》(中铁(2017)扩股字220号)以增资方式取得;其余51%股权系根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5日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1川01执2807号之一)通过司法抵债方式取得,上述100%股权均由中铁信托代持。

  万江物流已建成的5幢仓储物流用房中,目前已完成一期约115亩土地建设开发,建成约3万平米仓库,部分对外出租。除已建成的仓库、保安亭、配电房等地上建筑外,其余土地均处于闲置状态。除上述瑕疵外,以上资产还可能存在其他瑕疵,请买受人自行调查判断,资产详细情况请与我公司接洽查询。上述资产的实际金额以依据借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质押凭证、司法文书等有关法律资料和相关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二、交易条件

  买受人信用良好,具备足额支付款项的能力,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及股权交易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交易对象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2.参与方应提供相关身份信息,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按相关要求进行反洗钱核查和识别。因不符合条件或资格而参与竞买的,由参与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含发布日)7个工作日止,有意向者可在本次公告有效期内提交书面意向书,在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征询或异议。

  五、请对上述资产有意向的竞买者与我公司联系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王女士、谷女士

  联系电话:010-83777347、0755-8351766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女士  010-83777476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信郅天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