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6

   近日,盾安沈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发现相关主体冒用我司名义作为股东进行工商登记,成立“福建通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坤泰投资有限公司”(该等登记主体的工商登记信息详见本声明附件)。上述行为已涉嫌侵害我司合法权益。对此,我司严正声明如下:

   一、我司对相关主体冒用我司名义进行工商登记的行为不予认可;同时如有相关主体以我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等文件、做出承诺或实施其他行为的,均属无效,我司概不承认,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与经济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请因不知情或受错误信息误导,导致接受相关主体以我司名义签署、加盖公章的任何合同协议等文件的机构或者个人,主动联系我司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对隐瞒不告知我司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的,如因此对我司造成利益损害,我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我司从未注册或授权他人以我司名义注册“福建通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坤泰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我司与上述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协议控制安排,未与上述公司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或授权其从事任何业务,上述公司开展的任何商业活动均与我司无关,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义务或负债我司概不承担。

   三、对于相关主体冒用我司名义进行工商登记等行为,我司积极开展维权救济措施,已向“福建通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坤泰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并积极协助调查,同时保留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安机关报案、提起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追究相关主体责任的权利。

   四、正告冒名登记上述公司的相关主体,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如相关主体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侵权的,我司将立即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届时,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将由相关主体自行承担。

   请各单位及个人提高警惕,注意防范虚假信息,切实保护好自身权益,以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发现可疑情况,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与我司联系(联系方式:我司联系人:吴丽君 13588140345;何金秋 13968097821)。

   特此声明。 

盾安沈阳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6日

附件:冒名登记主体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1 福建通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5-12-25 91350623MAK4021L0H 李海涛 福建省漳浦县绥安镇后楼池西33号
2 福建省坤泰投资有限公司 2025-12-30 91350602MAK4R8HM49 胡爱发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新华东路6号商贸广场6幢B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