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与合肥市兴泰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与合肥市兴泰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规定,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合肥市兴泰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与合肥市兴泰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借款人和担保人。合肥市兴泰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合肥市兴泰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转让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 单位:元
| 债务人 | 借款合同名称 | 借款合同编号 | 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 | 债权总额 | 债权本金 |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 |
| 临沧丰汇商贸有限公司 | 小企业借款合同 | 0251800057-2016年(南屏)字00244号 | 借款人:临沧丰汇商贸有限公司; 抵押人:临沧市凯歌商贸有限公司; 保证人:黄丽萍、杨永焱、唐建生、杜夕燕、黄秀春。 | 60,300,893.17 | 25,940,000.00 | 34,360,893.17 |
| 0251800057-2016年(南屏)字00243号 | ||||||
| 永仁新得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小企业借款合同 | 0251600011-2016年(牡丹)字00122号 | 借款人:永仁新得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抵押人:永仁新得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苏家龙、孙彩仙、林日清、江秀贞。 | 11,191,565.30 | 5,678,539.16 | 5,513,026.14 |
| 普洱伊山尔泰园林有限公司 | 小企业借款合同 | 2017年(公司)字00080号 | 借款人:普洱伊山尔泰园林有限公司; 抵押人:杨红盈、王华; 保证人:王华、杨红盈、鲁涛、杨红霞 | 11,867,165.15 | 5,146,642.99 | 6,720,522.16 |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其他债权,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本公司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如清单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及担保物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联系人:滕女士,联系电话:0871—65700978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