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受托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广西分公司”)接受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广西田阳华美纸业有限公司等4户受托债权资产(以下简称“标的债权”)进行公开转让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拟处置标的债权情况
截至2026年3月20日,标的债权本金人民币40545467.63元,利息人民币17338741.25元(具体以法院判决或管理人认定为准)。标的债权项下抵押物位于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受托资产处置公告清单》所列示。
如需了解有关标的债权的详细情况 请登录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famc.citic查询或与本公告列示的联系人接洽。
二、处置方式
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组包处置。
三、交易对象的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支付能力、能够承担购买该标的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以下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本公告列示的标的债权:(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标的债权项下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对标的债权的折价购买。(7)反恐及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受国际制裁的主体;(8)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标的债权的受让人在成交确认前须签订相关承诺书,承诺其不属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项下禁止受让不良资产的主体。标的债权的成交买受人须配合中信金融资产广西分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如拒不配合合规访谈的,中信金融资产广西分公司有权终止交易。
四、公告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五、接受征询或异议
如需了解标的债权具体情况或对标的债权处置有异议的,可向中信金融资产广西分公司提出,中信金融资产广西分公司同时受理投资者报名和对标的债权处置有关的异议和征询。
六、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七、联系方式
中信金融资产广西分公司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38-3号,邮编:530022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771-580885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金先生,0771-5871258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0771-2826653
政部驻广西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电话:0771-5523032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2026年3月20日
附:
受托资产处置公告清单
截至2026年3月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本金 | 欠息 | 抵押物 | 保证人 | 权益 | 诉讼情况 |
| 广西田阳华美纸业有限公司 | 13382436.18 | 7303509.18 | 无 | 广西华美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林瑞财、林斌云、林昌英妹、黄懿 | 广西贺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优先债权已获清偿,管理人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对剩余债权进行实物分配,经抽签,拟分配房产为兴安亮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桂林市兴安县公园悦府2号楼2405号房(136.32㎡)、5号楼203、303、403、503、603、703、803、903号房(单套120.45㎡),合计1099.92㎡ | 已诉讼并已申请执行 |
| 广西华美纸业销售有限公司 | 20384841.4 | 6893950.88 | 无 | 广西华美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中鸿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林瑞财、林斌云、林昌英妹、黄懿 | 已诉讼并已申请执行 | |
| 广西贺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6778190.05 | 2689856.55 | 无 | 广西华美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中鸿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林瑞财、林昌英妹、林斌云、黄懿 | 已诉讼并已申请执行 | |
| 广西崇左华美纸业有限公司 | 0 | 451424.64 | 无 | 林瑞财、林斌云、林昌英妹、黄懿 | 已诉讼并已申请执行 | |
| 合计 | 40545467.63 | 1733874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