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4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拥有对建湖永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截至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债权本金余额为13,210.63万元,法定利息24,631.21万元,拖欠的重组宽限补偿金3,186.41万元,代垫费用102.15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加抵质押担保,企业及资产的所在地详见公告清单,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好,可按我公司要求付款,能够接受不良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不良资产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债务人 本金余额 利息加重组宽限补偿金 代垫费用 担保方式 担保人名称 担保情况
建湖永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210.63 27817.62 102.15 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 江苏扬标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朱咸标、欧荣凤 由位于建湖县金港湾小区的887套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由自然人夏海强、葛军、严正生将持有的建湖永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仅为中信金融资产吉林分公司根据截至基准日止的统计资料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等情况,债务人和担保人应予偿还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等数额,按原借款合同约定以及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以及其他连带清偿责任人。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中信金融资产吉林分公司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

  4、公告中内容如有错、漏债务人及担保人等情况,以原签署的交易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自2026年03月24日起至04月01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黄先生、李先生,联系电话:0431-89291058、0431-89291567 。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31-89291170。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