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4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称“中信金融资产广西分公司”)拟对合法拥有的唐山中南国际旅游岛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1户债权资产(以下称“标的资产”),进行公开转让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标的资产情况

  截止至逾期违约金基准日2025年4月28日,标的资产债权总金额为104,334.39万元,其中回购价款本金70,841.13万元,逾期违约金32,726.39万元,代垫费用766.87万元;资产位于南宁市、温州市、南通市。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资产处置公告清单》。

  上述债权以及从逾期违约金基准日至债权转让日所产生的标的资产项下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复利、迟延履行金等,最终按(2024)粤民终429号《民事判决书》、(2025)粤03执1329号《案件受理通知书》、(2025)粤03 民初4340号《民事判决书》对标的资产的有关判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事项计算。标的资产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若标的资产项下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依法依约履行债务清偿责任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如需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famc.citic查询或与本公告列示的交易联系人接洽。

  二、处置方式

  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单户处置。

  三、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支付能力、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标的资产所带来的风险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以下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本公告列示的标的资产:(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标的资产项下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对标的资产的折价购买。(七)反恐及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受国际制裁的主体;(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受让人须在标的资产成交确认前签订相关承诺书,承诺其不属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项下禁止受让不良资产的主体。标的资产的成交买受人须配合中信金融资产广西分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如拒不配合合规访谈的,中信金融资产广西分公司有权终止交易。

  四、公告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五、接受征询或异议

  如需了解标的资产具体情况或对标的资产处置有异议的,可向中信金融资产广西分公司提出;公告期内,中信金融资产广西分公司同时受理投资者报名和对标的资产处置的有关异议和征询。

  六、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巢先生

  联系电话:0771-5870358。

  中信金融资产广西分公司暨联系人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38-3号   邮编:530022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金先生,0771-5871258(中信金融资产广西分公司纪检部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0771-2826653

  财政部驻广西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电话:0771-5523032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2026年3月 24 日

资产处置公告清单
逾期违约金基准日:2025年4月28日                                                                                人民币单位:万元
主/共同债务人名称 债权人名称 债权余额合计 其中:1.回购价款本金 2.逾期违约金 3.代垫费用 担保人 抵(质)押物 抵(质)押物所在地 诉讼情况
唐山中南国际旅游岛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南通鑫恒置业有限公司

广西唐迪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润琅置业有限公司

温州恒楷置业有限公司
中信金融资产广西分公司 104,334.39 70,841.13 32,726.39 373.45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锦石、陆亚行 广西唐迪投资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宗地面积为50128.01平方米的‘南宁GC2020-110地块’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应的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088198号、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08817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61980号、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62000号]” 南宁市
温州市
已诉讼,部分执行:
(2024)粤民终429号、(2025)粤03执1329号。
(2025)粤03 民初4340。
广西润琅置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宗地面积为65007.24平方米的‘南宁GC2020-109地块’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应的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40825号、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40812号、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4080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118503号、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118533号、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117914号]”
30.45 南通银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南通鑫恒置业有限公司29%股权(出质股权数额34800万元)”,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南通鑫恒置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出质股权数额61200万元)”,广西唐恒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广西唐迪投资有限公司49%股权(出质股权数额49371.077049万元)”,广西锦铮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广西唐迪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出质股权数额51386.223051万元)”,广西润蓝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广西润琅置业有限公司40%股权(出质股权数额32763.648960万元)”,广西唐锦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广西润琅置业有限公司27%股权(出质股权数额22115.463048万元)”,南宁川望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广西润琅置业有限公司20%股权(出质股权数额16381.824480万元)”,广西梁瑞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广西润琅置业有限公司13%股权(出质股权数额10648.185912万元)”
362.47 温州锦藤置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温州恒楷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0.5  
    104,334.39 70,841.13 32,726.39 76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