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30

  根据太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太原农商银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山西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太原农商银行已将其对下列公告资产清单中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和其他权利依法全部转让给中信金融资产山西分公司。太原农商银行与中信金融资产山西分公司现将债权转让的事实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中信金融资产山西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合法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公告资产清单中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信金融资产山西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太原农商银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26号C座,联系人:卫先生,联系电话:0351-7039902;

  中信金融资产山西分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康乐街52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351-4603021、15003515319。

  太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2026年3月30日

公告资产清单

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借款人名称 本金余额 利息 代垫费用 担保人 抵押物
1 太原蓝水园酒店有限公司 27,150,000.00 2,058,090.67 0.00 山西鑫杰特曼酒店有限公司、李红波、黄雅嘉、曹健、孙秋红、刘淑兰、黄嘉蔚 李红波、黄雅嘉共有的位于太原市南内环街33号1幢-1-7层房产,建筑面积6987.96平方米
2 太原尚镜容妍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8,990,000.00 473,799.28 0.00 王虹、唐俊峰、任雅琦 王虹、唐俊峰共有的位于学府街132号1幢D座11层1107号房产,建筑面积125.47平方米;学府街132号1幢D座11层1101号房产,建筑面积322.56平方米;学府街132号1幢D座11层1103号房产,建筑面积136.44平方米;学府街132号1幢D座11层1105号房产,建筑面积301.36平方米;学府街132号1幢D座11层1108号房产,建筑面积136.89平方米
3 山西源生生农庄有限公司 15,800,000.00 435,997.45 38,632.00 张伟、崔英杰、梁敏 张伟名下位于棉花巷49号(怡华苑小区)3幢4层房产,建筑面积1276.37平方米;棉花巷49号(怡华苑小区)3幢5层房产,建筑面积1276.37平方米;棉花巷49号(怡华苑小区)3幢6层房产,建筑面积1145.1平方米
4 山西昊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8,820,999.99 1,259,813.63 0.00 山西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张晓丽、梁国俊、周向东、张燕  
5 山西飞旋混凝土销售有限公司 40,859,999.98 2,729,895.87 0.00 山西鹏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山西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王东芳、张永、周小军、王东英、周一凡、胡丽娟、周向东、张燕  
6 山西景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350,000.00 285,526.06 0.00 山西景峰实业有限公司、闫利明、闫桂英、王志远、王小芳 山西景峰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迎泽区解放南路2号1幢-2层房产,建筑面积1621.88平方米
7 山西江南餐饮发展有限公司 7,361,881.40 49,170.01 0.00 王艳梅、山西太原江南餐饮集团有限公司、师太生、王峰、张萍、王新立、刘兰芝 王艳梅、王峰共有的位于太原市开化寺街81幢南区1层120号房产,建筑面积367.38平方米;
王艳梅名下位于太原市开化寺街81幢南区4层407-414号房产,建筑面积968.79平方米
8 太原市东岳实业有限公司 8,920,000.00 146,325.17 0.00 太原市东岳实业有限公司、岳贵贞、岳江霆、顾丹 太原市东岳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太原市经济开发区武洛街26号2幢1-6层在建工程,建筑面积3117.79平方米;太原市经济开发区武洛街26号1幢1-3层在建工程,建筑面积14131.34平方米
9 山西祥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5,160,000.00 385,443.00 0.00 邢永明、张反爱 邢永明名下位于太原市桃园北路77号8幢1-6层房产,建筑面积3390.71平方米;太原市桃园北路77号11幢2-7层房产,建筑面积561.6平方米
  合计 150,412,881.37 7,824,061.14 38,632.00    

  注:1.本公告资产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利息、代垫费用等,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及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3.本公告资产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以及其他连带清偿责任人等。

  4.本公告清单如有错漏,包括但不限于债权金额、担保人、担保方式及内容等,以相关合同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