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02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青海分公司”)拟对拥有的下列实物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实物资产

序号 产权人 资产类型 资产 面积(㎡) 权证编号
1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写字楼 兰州市安宁区安宁堡街道九州通西路无号第2单元17层1701室写字楼 1688.81 甘(2025)兰州经济区不动产权第0017523号
2 写字楼 兰州市安宁区安宁堡街道九州通西路无号第2单元20层2001室写字楼 1688.81    甘(2025)兰州经济区不动产权第0017525号
3 写字楼 兰州市安宁区安宁堡街道九州通西路无号第2单元25层2501室写字楼 1671.26    甘(2025)兰州经济区不动产权第0017524号

  注:1.上述实物资产为中信金融资产青海分公司依法抵债资产,实物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中信金融资产青海分公司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实物资产的任何担保。2.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中国中信金融青海省分公司将协助买受人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等(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将按照法律及相关规定由买受人与中信金融资产青海分公司各自承担对应部分或另行协商承担。3.该商业房产部分面积存在租赁关系,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尽调了解。

  二、交易条件

  意向受让实物资产的,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能够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实物资产所带来的风险。

  三、风险提示

  中信金融资产青海分公司不对本公告所列示的实物资产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资产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四、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原债务人的管理层;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即自2026年4月2日起至4月15日止,意向投资者可登录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网站(www.famc.citic)查询,或与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接洽咨询。公告期内受理上述实物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门先生、王女士,联系电话:0971-615914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赵女士,联系电话:0971-6116033。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