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系深圳市德润创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创展佳和投资有限公司该户债权的实际权益人,拟对上述不良债权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情况
计算截止日:2026年3月31日 单位:元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违约金、费用、迟延履行期间利息等 | 担保情况 |
| 深圳市德润创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创展佳和投资有限公司 | 971,335,000.00 | 984,411,511.16 | (1)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坂田长坑地段富豪山庄小区20幢别墅提供抵押担保; (2)北京创展佳和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深圳市德润创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大华汇通将其持有的德润创展99%的股权转让给华融信托。 (3)德润房地产开发集团、深圳市荣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庄逸鸿、周文琴、王立建、赵少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注:1.上表所列之本金、利息、费用等计算至截至日,另上表所列之资产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记录错误,质押资产可能存在瑕疵,故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相关资产实际本金、利息、费用、担保等以相关合同协议、抵质押凭证、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破产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2.债权可能存在权属瑕疵,以及实际债权、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存在其他瑕疵,有意向者需自行对上述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对情况和结果负责,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二、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好,具有付款能力,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交易对象要求
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符合国家规定的自然人及其他主体均可参与,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除前述条件外,本次债权转让受让方应同时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四、其他
本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告有效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杨先生 010-83777412。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张女士010-83777211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