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6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拥有对南京金基华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基华海”)、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商业”)债权,拟对上述债权依法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债权基本情况及担保措施情况如下:截至2026年3月31日,我分公司拥有对金基华海、奥园商业债权本金、重组宽限补偿金等合计为人民币194,177,646.37元。其中债权本金155,792,877.82元,重组宽限补偿金38,384,768.55元。金基华海、奥园商业系共同债务人。

  债权担保情况如下:

  保证人:奥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集团)为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抵押人:江苏欧蓓莎置业有限公司。

  注:1、抵押人江苏欧蓓莎置业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6月25日被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我方已向管理人申报抵押优先债权并已得到管理人确认,至抵押人江苏欧欧蓓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受理之日,不欠付重组宽限补偿金。管理人拟将通过实物资产抵偿债权,受让方受让债权后需做好资产接收准备。2、本公告披露的债权金额、债权担保措施等债权情况仅供投资者参考,实际以投资者详细查阅债权档案资料,并做调查后自行判断为准。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或法院裁判文书(如有)为准。

  交易条件为: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交易对象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意向投资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财政部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在公告期内受理投资者对该资产处置的有关异议和咨询,有意向者请在公告有效期截止日前提交书面意向书。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18900707735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五一大道976号。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周先生 0731-84845036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