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上海汇致天泽投资有限公司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设立的“西藏信托-华融天泽1号单一资金信托资金信托”及“西藏信托-华融天泽2号单一资金信托资金信托”(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和受益人,西藏信托代表信托计划持有上海日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实缴出资LP份额。上海汇致天泽投资有限公司拟对上述资产(或指令西藏信托对信托计划所持有LP份额)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请投资者登陆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famc.citic/)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具体资产信息如下:
一、资产情况
| 资产所在地 | 资产名称 | 实缴出资 |
| 北京市/上海市 | 上海日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实缴出资LP份额,穿透持有北京德利迅达科技有限公司7.3649%股权 | 3.2亿元人民币 |
注:1.上述对资产之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记录错误,附属权利可能存在瑕疵,故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相关文件和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2.相关资产可能存在包括权属瑕疵在内的各项瑕疵,有意向者需自行对上述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对结果负责。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可承担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
三、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及机构不得参与购买: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对资产负有回购义务、以及对回购义务负有担保责任的机构或个人。回购义务人及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包括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六)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风险提示: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本单位及相关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资产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在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异议和咨询,有意向者请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书面意向书。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10-83777538;
黄女士,联系电话:010-83777267。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女士,010-83777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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