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09

  兴宝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对河北昌泰纸业有限公司债权,现拟对该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并予以公告。请投资者登陆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famc.citic/)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具体债权信息如下:

一、债权情况

债权所在地 债务人 本金 利息、罚息、违约金 保证人 抵质押情况
河北省唐山市 河北昌泰纸业有 限公司 3.875亿元人民币 3.4亿元人民币 自然人彭国昌、朱丽红,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国泰纸业有限公司、国昌天宇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北环路北侧的面积为1187883.95平方米的工业用地抵押。 2. 唐山国泰纸业有限公司71.43%的股权质押

  注:1.上表所列之本金、利息、费用等计算至破产重整受理日2018年12月4日,另上表所列之债权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记录错误,质押押资产可能存在瑕疵,故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实际债权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或破产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

  2.债权及其从权利、其他附属权利可能存在瑕疵,有意向者需自行对上述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对情况和结果负责。

  3.2023年8月25日破产管理人确认我方债权444,904,236元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2024年8月9日,我单位补充申报债权283,132,433.81元,尚待召开二债会时确认。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及机构不得参与购买: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风险提示: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本单位及相关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在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异议和咨询,有意向者请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书面意向书。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10-83777538;

  黄女士,联系电话:010-83777267。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女士,010-83777476。

兴宝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