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6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拥有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债权资产本金合计106,890,681.46元(截止2026年2月20日)。利息及其他费用以相关合同、法律文书计算为准。债权信息见下表:(单位:元)

债权 本金 利息总额 本息 代垫费用 抵押物 保证人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6,890,681.46 8,501,709.84 115,392,391.30 189,708.00 (1)通辽市庞大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内蒙古通辽市阿古拉大街以南创业大道以东,商业,40023.78㎡(60.10亩),通国用(2013)第00198号
(2)通辽市庞大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商铺,内蒙古通辽市阿古拉大街以南创业大道以东(斯巴鲁4S店),3200.04㎡,蒙房权证通字第108011209037号
(3)通辽市庞大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商铺,内蒙古通辽市阿古拉大街以南创业大道以东,2875.95㎡,蒙房权证通辽市字第108011403020号
(4)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苏正冀衡工业园威武大街西侧,商业,203940㎡(306.22亩),武国用(2010)第出03号
(5)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迁安分公司土地使用权,唐山市迁安平青大公路东侧、庞庄村北侧,商业,33730㎡(50.65亩),唐迁安国用(2015)第00539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债权人,现公告要求上述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包括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及其他还款义务主体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承担相应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及(或)履行清算责任。此外,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拟进行公开打包处置上述债权,现予以公告。关于拟打包处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陆中国中信金融外网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注:本公告债权的本金金额,债务人和保证人应支付的重组收益、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保证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且最终转让债务企业及处置方式、交易条件等以我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的最终方案为准。

  交易条件为:买受人信誉良好,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买受人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交易对象需按照人民银行关于反洗钱相关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七个工作日止。

  公告期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征询。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请投资者登陆中国中信金融网站查询(www.famc.citic)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意向购买人如需了解资产详细情况请与王先生联系,电话:0311-89291707。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王先生,0311-89291755。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68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4月10日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2026年4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