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0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拟对拥有的天津市恒兴钢业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债务人所在地为天津市,债权金额及有关情况见下表,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债务人 债权金额合计 本金余额 利息/罚息/复利 费用 保证人 抵押人 抵押物
1 天津市恒兴钢业有限公司 12,870.15 8,661.60 4,173.16 35.39 王季麟、张洪艳 天津博兴金属板材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北环工业园区东兴道北段3号的房地产
7,059.78 4,965.00 2,086.13 8.65 天津市恒兴钢业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县静海北环工业园区A区东兴北道1号的房地产
2 天津智恒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074.19 470.00 599.01 5.18 天津市星海油墨有限公司、天津市永大立钢管有限公司、马宝泉、马继革、翟振刚、李胜芹、顾廷华    
3 天津市天泽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4,354.30 1,046.50 3,301.31 6.49 天津市宝圣冷轧薄板有限公司(现名天津市意浩钢铁有限公司)、天津市宝源铜业有限公司    
4 天津金科铜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天津海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750.33 426.00 1,324.33 0.00      
5 天津市盛大薄板有限公司 4,508.90 1,007.61 3,494.67 6.62      

  注:利息、罚息、复利及费用暂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自该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此表未附,另行计算。债权实际金额以依据原债权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具备支付价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够承担购买债权带来的风险。

  三、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4月20日起至2026年4月28日止。本次拟转让债权资产详情请见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famc.citic,查阅路径:主页—资产专区—资产推介)。请投资者登录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022-28311699。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女士 022-28310022。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