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1

       一、债权情况

                                                                          债权资产                                   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
债务人 债权 (万元) 保证人 担保措施 备注
天津开发区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鸿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天威制药有限公司 74,878.08 天津市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力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千佰汇商贸有限公司、周中发、刘金鸿 1、天津天威制药有限公司以天津开发区华中路16号的房地产及天津开发区泰华路75号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2、周中发(持股比例95.08%)、刘金鸿(持股比例2.46%)、刘金明(持股比例1.23%)、周长柱(持股比例1.23%)以持有的天津力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债权金额为计算至基准日的金额,后续仍按24%/年持续计息。

  注:本公告披露的债权金额、债权担保措施等情况仅供投资者参考,实际情况以债权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二、交易条件

  要求投资者信誉良好,具备支付价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够承担购买债权带来的风险。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三、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含发布日)起7个工作日止。本次拟转让债权资产详情请见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famc.citic,查阅路径:主页—资产专区—资产处置公告)。请投资者登录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022-28310072;闫女士,联系电话:022-2831165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女士,022-28310022。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