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1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拥有对通用美联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不良债权资产。截至基准日2026年4月10日,债权本金总额为89,254,995.00元,欠息、费用合计15,936,248.59元,债权合计105,191,243.59元(实际金额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具体债权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户名 区域 本金 利息、费用 债权金额 担保人 抵押物
1 通用美联集团有限公司 扬州  41,316,000.00  4,447,392.71  45,763,392.71 孙爱民、陈湛、孙诚 通用美联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扬中市三茅街道明珠广场北首的工业房地产,土地面积34519.70㎡,建筑面积22418.46㎡。
2 江苏通用美联电气有限公司 扬州  10,940,000.00  3,523,655.05  14,463,655.05 通用美联集团有限公司、孙爱民、陈湛
3 江苏美联集团有限公司 扬州  11,999,000.00  190,217.92  12,189,217.92 江苏宜源诺成电气有限公司、通用美联集团有限公司、孙爱民
4 江苏宜源诺成电气有限公司 扬州 24,999,995.00  7,774,982.91  32,774,977.91 通用美联集团有限公司、孙爱民、陈湛 通用美联集团公司上海市静安区慈溪路201号1、2层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295.79㎡。
合计      89,254,995.00  15,936,248.59  105,191,243.59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好,可按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要求方式付款,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025-57710759、025-57710773、15366160078、025-57710758。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纪检联系人 吴先生 025-57710712;审计联系人 刘女士 025-57710757。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