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8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拟对管理的邯郸市吉印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进行处置,债权的金额、状况见下表。拟处置债权资产本金合计9219.37万元,利息合计8416.76万元。利息及其他费用以相关合同、法律文书计算为准。我公司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关于拟处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陆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外网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债权信息见下:

序号 客户名称 债权总额(万元) 本金(万元) 欠息基准日后产生的利息也在本次转让范围内,具体按判决或合同执行。单位:万元) 欠息基准日 抵押物情况介绍 保证人
1 邯郸市吉印贸易有限公司 2409.58 1099.47 1310.11 2025/10/31 抵押物-复兴区百花大街156号,商业房产784.68平方米。 康吉印、王玉芳,巩晓鹏、王瑞清,刘建宾、陈美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 河北鹏坤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4711.93 2396.66 2315.27 2025/10/31 抵押物-邯郸磁县建设路东段路南1栋1-10号商业用房,10套房产总面积为6010.52平方米。 李群涛、吴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 河北同聚祥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5691.55 2929.05 2762.5 2025/10/31 抵押物1-沧州同聚祥成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属房地产,位于青县新华东路,占地面积共1511.05平方米,建筑面积5930.41平方米(为营业楼);抵押物2-沧州市同聚祥成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河北省青县新华东路房地产。土地使用权面积768.78平方米,建筑面积2143.23平方米。 陈玉洪、陈金香、陈玉哲、端木永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 沧州同聚祥酿酒有限公司 4823.07 2794.19 2028.88 2025/10/31 抵押物1-陈玉洪名下的房地产同聚祥营业楼,建筑面积5332.72平方米,占地面积共1333.4平方米;抵押物2-沧州市同聚祥成龙房地产公司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482.78平方米,占地面积共508.2平方米.抵押物3-沧州市同聚祥成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位于104国道东侧同聚祥商贸城五处押品房产面积共计1423.49平方米,占地487.88平方米。 陈玉洪、陈金香、陈金峰、端木永红、陈玉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合计 17636.13 9219.37 8416.76      

  注:本公告债权的本金、利息、复利和罚息金额,债务人和保证人应支付的重组收益、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保证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且最终转让债务企业及处置方式、交易条件等以我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的最终方案为准。   

  交易条件为:要求投资者信誉好,有一定资金实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承诺具备收购标的债权的受让资格,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有关受让资格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1)自身并非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等有关联的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2)并非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3)并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并非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以及并非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方;(4)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并非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5)并非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并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7)并非依照其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宜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交易对象需按照人民银行关于反洗钱相关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7个工作日止。

  公告期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请投资者登录中信金融资产网站查询(www.famc.citic)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意向购买人如需了解资产详细情况请与王先生联系,电话:0311-89291719。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王经理,0311-89291755。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8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