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0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依法持有云南金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楠栅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3笔债权相关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从权利),我公司拟对上述债权组包处置并进行催收,现予以公告。

  一、组包债权情况

  本次拟打包转让债权共计3笔,截至2026年5月31日,经破产管理人认定的整体债权金额62,517.15万元,其中本金34,476.08万元,利息、违约金等合计28,041.07万元。其中,有财产担保的优先债权金额为38,015.11万元,普通债权24,502.04万元。债务人及可选以物抵债资产均位于昆明。

  二、债权资产情况

  截止2026年5月31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债务人名称 债权本金 利息、罚息等 债权合计 优先权认定金额 转普通债权金额 诉讼情况
1 云南金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626.40 8,228.45 23,854.85 8,169.96 15,684.89 破产重整
2 云南金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849.67 14,887.26 28,736.93 28,736.93 / 破产重整
3 云南楠栅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5,000.00 4,925.37 9,925.37 1,108.22 8,817.14 破产重整
合计 34,476.08 28,041.07 62,517.15 38,015.11 24,502.04  

  注:1、上述债权及其项下从权利一并转让。

  2、债权金额及清偿方式以破产重整方案认定的为准。

  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破产重整方案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拟处置方式

  本次处置的方式为通过债权公开转让方式组包进行处置。

  欢迎广大社会投资人前来洽谈。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竞买人需配合我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公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公告期

  处置的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的征询或异议。

  、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欧阳先生、钟女士,联系电话:0871-65647827。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欧阳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123;谭先生:0871-65700016。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