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签订的编号为中信宁资转2026-05号《资产买卖协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4户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资产包内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依法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义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对涉诉债权所主张的权利。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2026年7月23日
附件:不良资产明细表
基准日:2026年5月2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债务人 | 区位 | 本金 | 利息 | 费用 | 担保人 | 抵押物 |
| 1 | 南京恒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京 | 700,000,000.00 | 199,433,756.52 | 100,000.00 | 保证人: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抵押人:南京恒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京恒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NO.2019G51地块项目BC分区提供抵押担保,该地块占地31795㎡,项目地处栖霞区新尧新城,东至邻安路,南至尧化街,西至枫林新寓小区,北至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金陵石化分公司、规划道路。 |
| 2 | 常州市福源恒商贸有限公司 | 常州 | 9,000,000.00 | 2,092,326.16 | 119,202.00 | 保证人:李宁、叶吉三、李铁琦、钱源 抵押人:常州香格喜来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常州市汇源房产营销有限公司 | 1、常州香格喜来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南大街50号5层商业房产,建筑面积579.02平方米; 2、常州市汇源房产营销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南大街50号5层商业房产,建筑面积1271.27平方米。 |
| 3 | 江苏科伟贸易有限公司 | 无锡 | 15,000,000.00 | 14,572,945.83 | 291,658.00 | 法人保证人:江苏建伟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商票出票人)、江苏省建伟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商票收款人)、江苏省建伟集团有限公司。 自然人保证人:费学军、何敏玉夫妇 |
无 |
| 4 | 江苏苏梅印染有限公司 | 无锡 | 15,000,000.00 | 26,434,406.25 | 0.00 | 江阴润华化工制品有限公司、江阴市璜土澄常漂染厂 | 无 |
| 合计 | 739,000,000.00 | 242,533,434.76 | 510,860.0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5-83799473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路348号中信大厦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5-57710759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42号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止2026年5月2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贷款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保证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对其保证责任的免除,保证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保证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