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华北电力线材有限公司等14户债权 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拟对拥有下述华北电力线材有限公司等14户债权进行处置,债权的金额、状况见下表。拟处置债权资产本金合计25786.32万元,利息及代垫费用等合计32624.71万元。利息及其他费用以相关合同、法律文书计算为准。我公司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关于拟处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陆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外网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债权信息见下: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债权总额(万元) | 本金(万元) | 利息(截止2026-09-20)单位:万元) | 代垫费用(单位:万元) | 抵押物情况介绍 | 保证人 |
| 1 | 鑫源泰钢管集团有限公司 | 20100.25 | 7934.00 | 12166.25 | 0 | 33733202.4元应收账款,付款人为河北耀胜石油专用管有限公司;鑫源泰钢管集团巨龙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抵押 | 董玉林和刘建华,河北力通联无缝钢管有限公司 |
| 2 | 安平县信达网业有限责任公司 | 1274.51 | 402.66 | 871.85 | 安平县翔宇金属丝网有限公司,刘立峰和李玉娥 | ||
| 3 | 安平启源五金网类有限公司 | 2002.11 | 578.62 | 1423.5 | 安平县金凯亿丝网制品有限公司,陈增良和赵敬如,深州永平五金网业制品有限公司 | ||
| 4 | 唐山市成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489.35 | 500.00 | 989.35 | 规格355*2.5的带钢, | 刘子琪,张杰 | |
| 5 | 遵化市牛门兴达工贸有限公司 | 3062.18 | 999.92 | 2062.26 | 26225吨铁精粉、 | 王君荣、詹玉青,王君明、田玉华,王君义、李志焕 | |
| 6 | 故城县靖宇皮草有限公司 | 1965.19 | 800.00 | 1165.19 | 债务人名下位于故城县营东新区经一路西侧、经二路东侧工业用地8668.9平方米及地上房地产6214.16平方米(包括车间1200平方米及综合办公楼5014.16平方米) | 孟祥霞、张强 | |
| 7 | 华北电力线材有限公司 | 3381.05 | 3098.91 | 282.14 | 0 | (1)王小海,普通商品房、秀兰钻石嘉园1区3-2-501,266.26㎡、保定市房权证字第0201009803号 (2)王小海,普通商品房、秀兰钻石嘉园4区3-2-702,210.42㎡、保定市房权证字第0201421122号 (3)王小海,普通商品房、保定市复兴中路3088号高新园小区4-3-401,192.84㎡、保定市房权证字第0200614253号 (4)王小海,普通商品房、保定市永北小区7-2-302号,176.59㎡、保定市房权证北市区字第003001378号 (5)王巧芬,普通商品房、保定市江城路280号康欣园南区20-1-101,150.67㎡、保定市房权证字第0200609148号 (6)王京,普通商品房、保定市隆兴中路333号绿都皇城11-2-503,118.5㎡、冀(2018)保定市不动产权第0000103号 (7)王兰巧,普通商品房、保定市复兴西路99号水榭花城7-1-901,148.89㎡、保定市房权证字第0201616056号 (8)张洪军,普通商品房、保定市复兴西路99号水榭花城10号楼1单元1001室,149.14㎡、冀(2018)保定市不动产权第0009958号 | 保定市久展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借款人股东王小海、许英 |
| 8 | 河北盛凯贸易有限公司 | 10798.61 | 3071.11 | 7727.5 | 李飞、王志科、张明臣 | ||
| 9 | 河北东方绿树食品有限公司 | 1945.48 | 848.04 | 1087.85 | 7.63 | 河北金棕榈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王成、潘艳君、王立军。 | |
| 10 | 衡水新胜密封材料有限公司 | 5854.06 | 1793.07 | 4045.49 | 15.5 | 石家庄宝德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
| 11 | 河北爱上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237.16 | 200.00 | 37.16 | 郭长城、刘利华保证担保 | ||
| 12 | 邯郸市大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53.31 | 210.00 | 43.31 | 河北魏郸贸易有限公司、崔志勇、孔朋朋保证担保 | ||
| 13 | 魏县旭东物资有限公司 | 2919.29 | 2400.00 | 519.29 | 邯郸市海利通达贸易有限公司、王学义保证担保 | ||
| 14 | 河北创品家具有限公司 | 3130.43 | 2950 | 180.43 | 魏县仁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合计 | 58411.03 | 25786.32 | 32601.58 | 23.13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债权人,现公告要求上述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包括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及其他还款义务主体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承担相应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及(或)履行清算责任。此外,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拟进行公开打包处置上述债权,现予以公告。关于拟打包处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陆中国中信金融外网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注:本公告债权的本金金额,债务人和保证人应支付的重组收益、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保证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且最终转让债务企业及处置方式、交易条件等以我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的最终方案为准。
交易条件为:买受人信誉良好,一次性整包、分包或单户处置,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买受人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交易对象需按照人民银行关于反洗钱相关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七个工作日止。
公告期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征询。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请投资者登陆中国中信金融网站查询(www.famc.citic)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意向购买人如需了解资产详细情况请与王女士联系,电话:0311-89291707。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王先生,0311-89291755。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68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