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9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拟对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中涉及保证人河南丹江大观苑旅游有限公司、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的保证债权进行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及数量                                                                                                               

单位:万元

序号 地区 债务人名称 本金 利息 利息计算截至日 担保情况
1 郑州 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3475.99 3460.16 2026/10/16 抵押物:河南天冠纤维乙醇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潦河镇姚营村工业用地,面积为46666.6平方米;
保证人:河南丹江大观苑旅游有限公司、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

  注:1、利息计算截至日后利息、罚息、复利等依据相关贷款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计算,具体数额以相关贷款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为准。担保人(从债务人)应支付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的收益等一并转让。

  2、本次拟处置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中涉及保证人河南丹江大观苑旅游有限公司、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的保证债权进行处置(不涉及抵押物),截至2026年10月16日,保证人涉及的债权规模为2313.64万元。该笔债权在诉讼期间将河南丹江大观苑旅游有限公司的独资股东河南福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列为连带责任人并取得法院判决支持,因此,河南福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保证人涉及的2313.64万元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投资人要求

  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符合国家规定的自然人及其他主体均可参与竞买,但下列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本次竞价标的:   

  (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

  (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其他

  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告日起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尚贤街32号自然资源大厦6-7层

  邮编:450000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孙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619181、0371-5561916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周女士:0371-55619107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