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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与武汉市德宇鑫贸易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已将对下表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享有的主债权和相应担保权利等转让给武汉市德宇鑫贸易有限公司。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现将债权转让的事实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向武汉市德宇鑫贸易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和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6年9月11日 基准日:2026年4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债务人名称本金利息垫付费用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湖北利胜美商贸有限公司9,730,000.001,105,316.4940,912.00抵押人、保证人:陈金晶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2026年4月30日的债权本金、利息和垫付费用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2.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4.清单中债务人、债务金额、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抵押物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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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暨债务催收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信金融资产北京分公司”)拟就拥有的如下不良债权进行公开处置暨债务催收,处置方式为单户处置。同时,现公告要求如下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我司履行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所约定的义务或相应的责任,现予以公告。资产详细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借款人本金余额利息、罚息、违约金垫付费用债权合计抵(质)押物情况保证人备注北京华融天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天辰瑞博投资有限公司、成都百信蜀汉药业有限公司、河北冀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宁波运通国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运通博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兴奥晟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4,500.00 607.56  0.15 15,107.711、位于杭州市江干区的金色大唐城2幢、面积12970.52平方米商业现房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2)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299号、面积为16982.17平方米商业现房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3)位于成都市金牛区金牛乡土桥村二、三组的1-3号楼的、面积为30437.49平方米在建工程及其分摊对应土地使用权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北京运通国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运通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孙绍先、马韶辉、孙绍军、温雅晨基准日:2026年3月27日拟处置资产标的为上表中所列债权资产,债权资产基准日为上表所列日期,借款人和担保人实际应清偿的债权金额,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有关资产或资产包的详细情况,投资者可登录中信金融资产网站查询或与联系人接洽查询。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对象要求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10-66060006-4162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293号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专用电话:010-66511260、010-66060006-109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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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更正公告 我分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在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famc.citic)、阿里资产交易平台、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发布了对集贤县茂荃粮食经销有限公司等6户不良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现对集贤县鑫德粮食经销有限公司债权信息更正如下(其他内容不变):集贤县鑫德粮食经销有限公司保证人为盖德伟、陆恒。特此更正。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李先生、朱先生,联系电话:0451-82706571、0451-82719235。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51-82718507。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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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已将下列债权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管”),浙商资管依法拥有下列债权所相关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从权利),浙商资管将下列债权委托我公司进行处置,我公司拟根据浙商资产委托对云南恒丰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单户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转让等。现予以公告。一、债权资产情况截至2026年8月20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序号债权归属债务人名称债务人地区债权本金余额利息及孳息代垫费用债权本息抵质押物保证人1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恒丰食品有限公司昆明2,398.001,771.16/4,169.16抵押人云南恒丰食品有限公司提供位于嵩明县杨林工业园区的5栋厂房及44项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进行抵押,厂房建筑面积13626.01平方米对应分摊土地面积4054.44平方米。云南佳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杨家全、王会英、王涛、盛凤丽提供保证担保。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及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等一并处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2.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含代垫费用)义务一并转让。4.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为准。5.实际债权及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存在瑕疵,有意向者需自行对债权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对情况和结果负责,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6.拟处置债权标的归属浙商资产,买受人须与浙商资产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保证金和转让价款等均支付至浙商资产的指定账户。二、对处置交易对象的要求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七)股东及实控人与债务企业、担保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八)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能够提供充足依据证明其失信记录或限高记录已依法消除的除外)、与转让方或其总公司合作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自然人、企业及其实控人。竞买人需配合我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公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三、公告期处置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有意向者可与我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本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以书面形式的征询或异议。四、联系方式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0871-65631625。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0871-65650442;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016。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江路1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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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受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受托资产鹤壁市旭盛隆工贸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进行处置。关于拟处置债权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陆中信金融资产外网查询(https://www.famc.citic)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资产及数量地区债务人名称本金(万元)利息、罚息等(万元)计算截至日担保情况鹤壁鹤壁市旭盛隆工贸有限公司2,392.00634.732025.10.30抵押物:河南省朝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鹤壁市淇滨区京立喜来登酒店面积合计11574.24㎡的商业房产;保证人:李爱军、郭爱红、魏少峰、李俊兵。注: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实际债权人。债权利息计算截至日后利息、罚息、复利等依据相关贷款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计算,具体数额以相关贷款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为准。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债务人)应支付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收益随主债权一并转让,债权所对应抵质押信息及担保信息以相关合同约定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二、交易条件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三、投资人要求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下列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本次竞价标的:(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四、其他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告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五、联系方式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尚贤街32号自然资源大厦6-7层邮编:450000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胡女士、祁先生联系电话:0371-55619209、0371-55619186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周女士:0371-55619107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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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拥有对石屏天恒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我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单户处置,现予以公告。一、债权资产情况截至2024年7月20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单位:元债务人所在地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其他合计担保措施石屏天恒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石屏53,599,997.72 30,510,048.73 20,000.0084,130,046.45 1、吕平、张琼芳提供保证担保;2、石屏天恒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大纳顶铁矿采矿权证提供抵押担保。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一并处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2、上述债权及其项下从权利一并转让。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二、拟处置方式本次处置的方式为单户处置,具体为债权转让。请投资者登录中信金融资产外网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七)股东及实控人与债务企业、担保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八)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能够提供充足依据证明其失信记录或限高记录已依法消除的除外)、与转让方或其总公司合作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自然人、企业及其实控人。竞买人需配合我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公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四、公告期处置的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的征询或异议,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五、联系方式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871-6570467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欧阳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123,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016。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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