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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资产处置暨公开竞价补登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下称“中信金融资产广东分公司”)拥有“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1号院10幢-1层1-1112”及“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1号院10幢-1层1-1118”两个车位所有权,已于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9日通过淘宝网网络竞价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以公开竞价方式处置。因仅有一人参与竞价,现按相关规定补登公告,再次征集投资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资产基本情况序号标的物名称起始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1朝阳区慈云寺1号院10幢-1层1-11121735001735010002朝阳区慈云寺1号院10幢-1层1-1118173500173501000(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粤01执恢224号之八《执行裁定书》,裁定将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1号院地下车库一区、一期C区-1层车位;慈云寺1号院10幢-1层、-2层车位;慈云寺1号院51幢-1层共计708个车位以物抵债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目前已更名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本公告所涉及的车位属于708个车位中的其二,每个车位独立产证,我司拟按资产现状出售,我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买受方需自负资产瑕疵或潜在纠纷风险,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的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二、交易条件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二)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抵债资产原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三)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1号院所在小区业主具有优先购买权。(四)成交买受人须配合中信金融资产广东分公司签订相关合规承诺书等材料,如拒不配合的,中信金融资产广东分公司有权终止交易。四、参与交易的方式凡愿参加公开竞价的投资人,请在补登公告期间通过中信金融资产广东分公司提出受让登记申请。投资人需在补登公告期间提交主体资料以作资格审核,在资格审核通过且缴纳竞价保证金后,方取得竞价资格。五、补登公告期限及公开竞价日期补登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5日。公开竞价日期将在补登公告期限届满后另行通知取得竞价资格的投资人。六、其他情况中信金融资产广东分公司有权无条件取消本次公开竞价或改期组织公开竞价。资产最终受让人(国有企业除外)需配合中信金融资产广东分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及签订《合规访谈问卷》等;如不配合,中信金融资产广东分公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七、联系方式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庆亿街3号珠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0楼。联系人:杨经理13603073073;黄经理020-83283373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0-3703108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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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资产公开竞价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拟采用公开竞价方式对拥有的靖远平旺油粕有限责任公司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一、处置方式:我司将于2026年10月20日8时至2026年10月20日11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资产网络竞价平台(淘宝网,https://www.taobao.com)上组织公开竞价活动。二、债权具体信息如下:基准日:2026年7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债务人债务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债权合计保证人抵押人/物靖远平旺油粕有限责任公司3,413,465.503,154,470.160.006,567,935.66张永枢、杜文玉、王世栋、朱珍妹、李世银、张晓英、张守树1.抵押人:靖远平旺油粕有限责任公司;抵押物:位于白银市靖远县东湾镇银三角的工业用地使用权,证载面积6656平方米;2.抵押人:靖远平旺油粕有限责任公司;抵押物:位于白银市靖远县东湾镇银三角的工业用房,证载面积1488.89平方米;3.抵押人:张学万、苏银银;抵押物:位于白银市平川区长征西路北侧博亚宾馆1幢2层201室商业房产,证载面积382.07平方米。注:1.本公告清单内债权基准日为2026年7月31日,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具体金额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的计算为准。2.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抵押物面积以权利证书记载为准。4.债权实际情况请投资人自行调查了解。三、交易条件:1.有意竞买人应在2026年10月19日18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不低于15万元人民币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州市城关支行;账号:2703000129200087439)。2.如仅有一名投资人竞价,我司将发布补登公告,公告期满后本次处置竞买才可成交。3.买受人应自竞价成交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我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协议后的5个工作日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如竞买人在竞价成交后违约,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四、买受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原债务人的管理层;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展示时间: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限为7日,即自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9日止。本公告在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famc.citic.com,查阅路径:主页—资产专区—资产处置公告)以及阿里资产网络竞价平台(淘宝网)同时发布。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购买意向和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在网站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提出。六、特别提醒:1.本次竞价标的是以债权现状为准进行竞价,如与实际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款。竞价的资料介绍仅供参考,公告列示的资产为不良资产,存在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竞价人和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事先须对竞价标的进行认真咨询,实地看样。一经竞价,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情况,完全接受竞价标的的现实品质及瑕疵(包括未知瑕疵),并愿意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2.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债权项下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5.本公告列示的债权项下抵押物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6.竞买人在竞价前请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受理公示联系人:王女士/肖先生,咨询联系电话:0931-8501812/0931-8505136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司先生,联系电话:0931-8500288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武都路225号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26年10月13日1.债权购买主体确认函.docx2.债权转让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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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拥有的晋中市同辉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公开拍卖、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等,现予以公告。债权资产情况基准日:2026年9月30日                                                                                           单位:元序号债务人名称地区    债权本金    利息(含罚息、复利等)代垫费用债权合计担保措施1晋中市同辉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晋中市榆次区3,000,000.00  1,553,851.86 39,628.59 4,593,480.45保证人:晋中德润福建材有限公司、梁福生(执行程序追加为被执行人)合计 3,000,000.00   1,553,851.86 39,628.59 4,593,480.45 注:1、公告基准日为2026年9月30日,债权信息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代垫费用等,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及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2、上述债权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公告列示的债权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4、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中主债权及担保债权、抵押资产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标的资产以现状出售,我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详情请咨询联系人。二、交易条件要求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三、交易对象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七)资产原债务人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八)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受让人需在成交确认前签订相关承诺书,承诺不属于不得购买范围主体。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我分公司在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异议和咨询,有意向者请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书面意向书。 五、联系方式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赵先生0351-4602773、郝先生0351-4602995。公告期内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南女士0351-4602784、胡先生0351-4603077。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康乐街52号。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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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对泰州市苏北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竞价公告 受相关机构委托,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定于2026年10月29日10时至2026年10月29日12时在阿里资产拍卖平台专栏(https://zc-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竞价。竞价标的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合法拥有对泰州市苏北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不良债权,截至基准日2025年12月20日,标的债权总额132,181,568.42元,其中本金71,600,000.00元,利息余额为44,069,723.42元,代垫费用222,845.00元,迟延履行金16,289,000.00元(该数据为转让人内部会计系统数据,实际金额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竞价起拍价为4690万元,为有保留价增价拍卖,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万元,可以加价幅度的N倍来加价,N为整数。转让方对竞价标的设有保留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竞价保证金50万元。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向竞买者请持合法有效证件,提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竞买人的转让价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竞买人依法可支配的财产,不涉及洗钱、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个人竞买人报名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如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企业竞买人报名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最新公司章程复印件、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该单位25%股权或表决权、合伙权益、基金权益等权益的自然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董事、监事、高管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他人竞买除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被代理人有效证件外,其余材料与企业竞买人所需提供材料一致。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个人竞买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本人签字。付款方式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买受人须于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并付清全部价款。竞价保证金(不计息)和意向保证金(如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向我司支付全部价款时履约保证金可冲抵债权转让价款。转让方有权对报名竞买人资质进行审核,发现中标竞买人属于禁买主体的,转让方有权不签署转让合同并没收竞价保证金;如转让方审核发现中标竞买人与其他竞买人均有关联关系的,转让方有权补登公告,补登公告期满且无异议后,再与中标竞买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竞买登记手续、保证金缴纳、付款方式及竞价规则等详细信息以阿里资产拍卖平台专栏刊登的竞价公告为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2号受理公示事项联系电话:025-57710742、025-57710673、15366153217、15366153231、025-57710758。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纪检联系人 柏先生:025-57710761;审计联系人刘女士:025-57710757。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6年10月13日附件:资产明细单位:万元序号债务人本金金额利息、罚息等及代垫费用迟延履行金保证人抵质押物地区1泰州市苏北商业发展有限公司7160.004429.261628.90张兴忠、张连松苏北商业公司名下位于位于海陵区温泰市场东1幢,泰州国用(99)字第0151号(非住宅);泰房权证海陵字第1000019141号(非住宅),土地面积23348.9㎡,房屋面积16638.48㎡。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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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补充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湖南分公司”)拥有对债务人益阳市腾远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及相关担保人的债权,该债务企业抵押资产包括益阳赫山区梓山路与桃花仑路交汇处、益阳市朝阳区益阳大道西路口山水华庭小区和益阳市赫山区梓山豪苑小区多处房产,现拟与益阳市腾远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现予以补充公告。债权金额及担保情况如下表:序号债务人本金(元)利息(元,暂计算至2024.3.20)担保情况原债权银行1益阳市腾远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129,129,351.6753,785,768.01抵押物:抵押物1.益阳市赫山区梓山路与桃花仑路交汇处22套住宅(3483.25㎡)及48套商铺(7248.81㎡);2.益阳市朝阳区益阳大道西路口山水华庭小区住宅1套(129.46㎡)及商铺22套(4462.1㎡);3.益阳市赫山区梓山豪苑小区13套商铺(1759.62㎡)。保证人:玉山县莲塘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服务中心、程小平及配偶杨群、程军及配偶罗燕萍、江西欣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股东刘明雪、湖南巨恒建材有限公司及股东黄艺超、玉山县双溪山庄有限公司、王建军及配偶程敏燕、刘明志、湖南天长贸易有限公司及股东罗小荣华融湘江银行益阳分行(现湖南银行益阳分行)本公告列示的金额仅为中信金融资产湖南分公司根据截至2024年3月20日止的统计资料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等情况,债务人和担保人应予偿还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等数额,按原合同约定以及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以及其他连带清偿责任人。若公告附件债权资产清单中债务人、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中信金融资产湖南分公司对其偿债责任、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文书履行偿债责任、担保责任。本公告披露的债权担保措施情况仅供投资者参考,实际以投资者详细查阅债权档案资料,并做调查后自行判断为准。交易条件为: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有能力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等有关联的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七)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与中信金融资产湖南分公司合作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主体。(八)依照其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宜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告期内受理投资者报名(如有意向投资者愿意购买本户债权,请在公告有效期届满前向我单位提交书面意向书或来我单位现场报名)和对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具体事宜请投资者登录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chamc.com.cn/)查询或与我单位接洽查询。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0731-84845025。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周先生,0731-84845036。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五一大道976号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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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拥有对重庆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户不良债权,我分公司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截至基准日2026年6月15日,拟处置债权基本信息如下:序号债务人名称本金余额(元)利息(元)保证人抵质押物1重庆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41,500,000.0021,215,256.64广州富力地产(重庆)有限公司、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11号附6号、负1-1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52447.34平方米。分布区域:债务人位于重庆市。交易条件:交易对象信誉好,可按我分公司要求方式付款,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受让人须配合我分公司和交易场所开展受让人资格审查,成交确认前签订相关承诺书。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唐女士、刘女士,联系电话:023-67719825、023-67719858。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3-67719856。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178号美全22世纪写字楼A1座。特别说明:本公告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截至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应支付给我分公司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项按相关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公告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原已签署的相关合同或生效法律文书为准;上述债权资产可能存在瑕疵,须意向购买方自行判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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