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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4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与薄立清联合发布资产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甘肃分公司)与薄立清于2025年4月16日签署的《转让协议》和《资产买卖协议》,中信金融资产甘肃分公司将其拥有的古浪县利川购物中心等两户不良债权及项下担保权利、以及实物资产(详见资产清单)已全部转让给薄立清。现中信金融资产甘肃分公司依法将下列资产转让的事实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应自本通知刊发之日起,向薄立清履行还款义务及承担相应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债权资产清单基准日:2025年1月20日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务人债务本金利息债权合计保证人抵质押人/物1古浪县利川购物中心15,099,322.83930,801.8116,030,124.64杨秦川杨秦川名下位于武威市古浪县商业步行利川商业大厦一层101-108室,证载面积262.16㎡的商业房产2嘉峪关兆晟商贸有限公司36,868.0931,744.9568,613.04甘肃友力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蒋军、徐加富甘肃友力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2.5万保证金(已被原债权银行扣划)合计15,136,190.92962,546.7616,098,737.68注:1.本公告清单内债权基准日为2025年1月20日,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具体金额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的计算为准。2.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抵押物面积以权证记载为准。实物资产清单实物资产名称资产位置原权证编号资产类型面积古浪利川商厦一层商业房产武威市古浪县商业步行街利川商业大厦一层109号商业房产古房权证古镇字第6836号商业874.94㎡中信金融资产甘肃分公司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0931-8505136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225号薄立清,联系电话:18384029289联系地址: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兰台子村西区2排2号。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薄立清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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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及竞买须知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2024年10月31日的实物资产及待办理过户的抵债资产。前述资产及其项下可能存在担保权利等全部从权利一并转让。2、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仅供参考,如列示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存在误差,或清单中资产信息如有不一致,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为准。3、本交易项下的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本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中国中信金融资产重庆市分公司将于2025年4月28日10时至2025年4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一、竞拍标的:1、已经取得产权证的资产:房号面积/平米物业类型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1-24-859.62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1-28-859.62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1-29-859.62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1-30-859.62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1-30-989.65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1-31-859.62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1-31-989.65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1-32-859.62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3-21-458.3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3-25-458.3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3-26-458.3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4-7-479.06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4-9-187.98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4-9-579.06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4-10-579.06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4-10-887.98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4-11-579.06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4-13-187.98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4-15-579.06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4-16-479.06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4-17-887.98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4-21-479.06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4-22-887.98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4-27-187.98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6-1-289.05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6-1-789.05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6-2-289.11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6-2-789.11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6-3-289.11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6-4-289.11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6-5-289.11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6-5-789.11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6-5-889.43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6-7-289.11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6-7-789.11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6-7-889.43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6-8-789.11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6-8-889.43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6-10-889.43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6-17-189.43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6-18-289.11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6-18-789.11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6-27-889.43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6-28-789.11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6-31-789.11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6-32-789.11住宅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3号41.82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5号45.12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7号60.16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9号47.26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11号47.26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13号60.16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15号70.64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39号5.27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43号18.01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45号21.81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47号44.67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49号14.16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51号14.16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53号44.67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55号21.87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57号23.9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71号70.98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73号70.98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75号66.76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77号73.73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79号72.02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83号11.9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85号30.18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87号18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89号21.86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91号44.64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93号14.16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95号14.16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97号44.64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99号21.86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101号23.88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103号14.15临街商铺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2号车库负1-93335.48住宅车位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2号车库负1-93435.48住宅车位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2号车库负1-93535.48住宅车位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2号车库负1-93635.48住宅车位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2号车库负1-93735.48住宅车位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2号车库负1-93835.48住宅车位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2号车库负1-93935.48住宅车位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大道21号(锦天水岸)2号车库负1-94035.48住宅车位2、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资产:重庆市铜梁区淮远古韵二期B组团13号楼第二层商业用房(面积约1160平米,以最终的办证面积为准)和1个车位。二、交易条件:交易对象信誉好,可按我分公司要求方式付款,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受让人须配合我分公司和交易场所开展受让人资格审查,成交确认前签订相关承诺书。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三、根据相关法律或协议规定,中国中信金融资产重庆市分公司有权处置拍卖标的,竞买人在竞价前应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相关竞买标的资产受让资格。因不具备受让资格而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中国中信金融资产重庆市分公司仅提供相关参考资料,咨询及报名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5年4月27日17时止接受咨询及报名,请拨打咨询电话或至中国中信金融资产重庆市分公司现场咨询,并通过京东资产交易平台上(网址https://zcpm.jd.com/)提出受让登记申请。四、该资产处置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若只有一人报名竞价,将补登3个工作日的公告后确认是否成交。五、网络竞价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不到起拍价不成交。六、签约及付款期限:竞拍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中国中信金融资产重庆市分公司与竞买人签订相关协议;竞买人已支付的保证金直接划转为竞买价款,剩余转让价款在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或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到账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重庆市分公司移交本项目资产项下相关权利及档案资料。七、保证金规则:(一)有意参与竞价者请于公告到期前进行联系,了解拟转让资产的基本情况,并交纳竞价保证金300万元到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账号:3100039119100031588,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鱼嘴支行)或线上支付竞价保证金至京东平台,,并通过京东资产交易平台上(网址https://zcpm.jd.com/)提出受让登记申请。竞价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本标的物竞得者已缴纳保证金自动转资产转让价款;未竞得者,中国中信金融资产重庆市分公司返还其预交保证金,期间不计息,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中国中信金融资产重庆市分公司所有:1.竞买人或其委托参与竞拍的代理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交纳竞价保证金后未在竞价时间内发出有效竞价的;3.竞买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资产转让协议》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4.竞买人未按《成交确认书》或《资产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5.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6.竞买人不符合竞买人条件的;7.竞买人出现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八、相关费用:(一)交易服务费用:本次交易的软件服务费在竞买成功后由竞买人支付,具体支付按京东网服务平台相关规定执行。(二)截至2025年1月10日,欠付物业费用206893.5元,欠付物业费用以及后续持有至资产转让交割日的物业费用由竞买方承担。(三)自2023年5月24日起至资产转让交割日,上述物业中由4套在租,面积282.45平米,租金24元/平米/月,承租方仅支付租金15000元,未付租金由竞买方收取。九、违约责任:(一)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在《资产转让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或按《资产转让协议》约定付清价款,如买受人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则按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已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重庆市分公司支付的任何价款优先冲抵滞纳金。(二)如买受人迟延【5】日未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重庆市分公司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重庆市分公司有权选择:1.解除本合同,买受人应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重庆市分公司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买受人已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重庆市分公司支付的任何价款自动转为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中国中信金融资产重庆市分公司的实际损失,中国中信金融资产重庆市分公司有权继续向买受人追索;2.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转让协议并支付滞纳金。(三)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及/或其委托参与竞拍的代理人应当支付的软件服务费。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四)资产竞买成交后,请买受人到中国中信金融资产重庆市分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十、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1、竞买人资格。竞买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受让人须配合我分公司和交易场所开展受让人资格审查,成交确认前签订相关承诺书。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2、交易文件知悉。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中国中信金融资产重庆市分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及资产转让协议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3、风险和瑕疵知悉。竞买人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资产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资产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资产数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后,对该标的资产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后,可能无法享有中国中信金融资产重庆市分公司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竞买人已经知悉,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a、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b、标的资产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c、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d、标的资产文件对于标的资产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e、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f、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g、涉诉标的资产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h、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8、本次出售的实物资产存在租赁。商业有4套在租(铜梁区南城街道金龙一路71、71、75、77号),面积282.45平米。2023年5月24日起承租方仅支付租金15000元,未付租金由买受人收取。9、本次出售的实物资产纯在欠付物业管理费。截至2025年1月10日,欠付物业费用206893.5元,欠付物业费用以及后续持有至资产转让交割日的物业费用由买受人承担。10、未办理产权的资产已经被法院裁定以物抵债给出让方,因暂不具备办证条件而未办理产权证。买受人竞得后由出让方配合通知破产管理人,以变更债权人的方式取得相应权利。在具备办证条件后由管理人将抵债资产产权办理至买受人名下。相关税费及管理人费用由受让方承担。11、管理人处尚有未分配现金补偿款5.23万元,由买受人在办理完抵债资产产权后受领。(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中国中信金融资产重庆市分公司将标的资产现有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资产文件清单上签字,文件可能存在缺失、不全的情况。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资产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资产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资产,接受标的资产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中国中信金融资产重庆市分公司和拍卖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标的资产自基准日至标的资产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资产的变化而请求中国中信金融资产重庆市分公司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3、鉴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重庆市分公司在从相应银行受让标的资产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资产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三)本次拍卖的标的是以现状为准进行拍卖,如与实际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款。拍卖的资料介绍仅供参考,公告列示的资产为不良资产,存在一定风险特性,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事先须对拍卖标的进行认真咨询,实地看样、自行了解。一经竞价,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情况,完全接受拍卖标的的现实品质及瑕疵(包括未知瑕疵),并愿意对自已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2、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京东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资产项下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5、竞买人在竞价前请仔细阅读《竞买须知》。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重庆市分公司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咨询电话:张先生(13883392249)、陈先生(15223104884),联系电话:023-67719848、023-67719857。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3-67719856。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178号美全22世纪A1座。竞买地址连接:https://paimai.jd.com/30840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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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签署的编号为闽中银批(2025)001号《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已将其对附件债权转让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作为上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转让方、以及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权转让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债权转让之日起应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2025年4月22日附件:债权转让清单(基准日:2025年2月27日单位:元)借款人名称借款合同名称、编号本金余额欠息代垫费用担保人名称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FJ9992024036《流动资金借款合同》FJ9992024038《流动资金借款合同》FJ9992024044《流动资金借款合同》FJ9992024049《流动资金借款合同》FJ999202405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FJ9992024070202,698,948.162,939,781.3263,000.00福建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一诺新材料有限公司、南昌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合力泰光电有限公司福建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FJ9992024060《流动资金借款合同》FJ999202406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FJ9992024064《流动资金借款合同》FJ9992024066189,233,540.106,440,389.7214,000.00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青口科技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fj1122023318《流动资金借款合同》fj1122023329《流动资金借款合同》fj112202333350,000,000.001,505,387.56290,764.65福建经纬新纤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林捷凌、陈文捷、黄春松、林景、刘武、林艳、福建青口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双赢集团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17年SME漳人借字190号3,561,846.512,907,034.820.00蓝森古、福建省南靖撒得利化肥有限公司、福建省南靖兴达磷化工有限公司、福建双赢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fj83062201900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补充协议》fj830622019003-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fj830622019005《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补充协议》fj830622019005-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fj830622019135《流动资金借款合同》fj83062202000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fj83062202000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fj830622020024《流动资金借款合同》fj830622020026《流动资金借款合同》fj830622020028《商业汇票承兑协议》fj830622020008《商业汇票承兑协议》fj830622020021《商业汇票承兑协议》fj83062202003069,076,584.9934,922,363.570.00诸建华、凌小云、诸时茂、陈时升、王淑媚、徐定海、张笑梅、北京远达联合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利树浆纸有限公司、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注:1、以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本金余额和利息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予偿还的迟延履行金、费用及其他应收款项(如有)按债权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法律规定计算。2、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和出质人。3、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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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大庆市绪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进行公开处置,资产为位于大庆市高新区(公园环路南侧、世纪景观大道西侧、翔安大街北侧)合计面积为4,446.91㎡的60套公寓楼,现予以公告。交易条件为: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自2025年4月22日起至4月30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郭先生、张女士。联系电话:0451-82702075,0451-82718551。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平准街55号。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51-8271117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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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资产处置暨招商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简称我公司)拥有下列公告资产清单中3户债权资产。我公司拟对清单中资产进行单户或组包公开处置并公开招募投资者,现予以公告。公告资产清单资产处置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单位:万元序号所在地债务人债权合计本金余额利息其他费用担保方式保证人/抵质押人抵质押物1辽阳辽宁辽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41,463.2928,107.8313,189.45166.01抵质押、保证抵质押人:辽宁辽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关宏强、王新铜、辽阳华拓镁业有限公司、辽宁辽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人:辽宁辽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宏强、王新铜、辽宁辽筑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抵押物:1.关宏强及王新铜名下位于丹东市元宝区金汤街金汤不夜城商业房产,面积6979平方米;2.辽宁辽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营口市鲅鱼圈金港路(北山储运区)三处商业房产,面积973.07平方米;3.辽阳华拓镁业有限公司名下采矿权(大砬沟菱镁矿)、机器设备2台(挖掘机和装载机)。质押物:辽阳华拓镁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辽阳宏新矿业有限公司99%股权、辽宁辽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2辽阳辽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480.492,013.53452.2114.75抵押、保证抵押人:辽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辽宁辽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宏强、王新铜抵押物:辽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辽阳市首山镇辽鞍路房产11处、面积15847.6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0961.87平方米。3辽阳辽宁石化安装有限公司1,976.55999.99954.7221.84抵押、保证抵押人:辽宁石化安装有限公司;保证人:陈万忠抵押物:辽宁石化安装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辽阳市白塔区徐往子街102号6处房产面积共计4182.08平方米及整个厂区占用的工业用地使用权16989平方米,机器设备54项(56台)。风险提示:本次处置中资产为债权资产,债权资产并非转让对应的已抵押实物资产。实物资产的实现,由债权买受人自行负责,债权交割以现状为准。上述本金利息数据为转让方内部数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本交易项下的不良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转让方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交易条件: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可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分期支付转让价款需符合转让方规定的要求。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公告期限: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5210949121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24-86242500。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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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资产处置招商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拟对拥有的兰州科引商贸有限公司等三户企业不良债权资产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组包或单户处置,现面向社会投资者发布招商公告。资产具体信息如下:一、债权资产信息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债务人债务本金利息代垫费用债权合计保证人抵押人/物1兰州科引商贸有限公司600.00453.937.001060.93闫小红、王俊亮、王炳棋、杨滢华1.抵押人:闫小红;抵押物:位于兰州市城关区拱星墩街道东岗东路1991号04层127室(兰州东部品牌批发广场)76.24㎡商业房产;2.抵押人:闫小红;抵押物: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路街道东岗东路1469号之6号第1单元27层2705室83.86㎡住宅;3.抵押人:王俊亮;抵押物:位于兰州市城关区拱星墩街道瑞德大道30号第15单元08层802室143.38㎡住宅。2酒泉旭日祁连钢结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66.2296.921.16264.30酒泉润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赵保柱、殷祯励、赵保占、申军霞。/3兰州骏德圣商贸有限公司458.71411.845.22875.77毛中元、何俊玲、甘肃省融资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合计1224.93962.6913.382201.00注:1.本公告清单内债权基准日为2025年3月31日,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具体金额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的计算为准,抵押物面积以权证记载为准。2.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4.债权及项下抵押物实际情况请投资人自行调查了解。二、拟处置方式本次处置方式为公开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公开拍卖等。欢迎广大社会投资人前来洽谈。三、交易条件要求买受人信誉好,能够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四、交易对象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原债务人的管理层;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风险提示本公告所列示的债权资产按其现状出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欢迎广大意向投资者按照以下联系方式与我司进行洽谈:联系人:王女士、赵女士;联系电话:0931-8501812/0931-8505075。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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