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推介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教育 卫生和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 在建工程 机器设备 交通运输设备 矿产资源 公路收费权 其他收费权 交易类应收账款 应收租金 票据 股权 信托受益权 理财产品受益权 债券 贵金属 现金及其等价物 保单
京津冀 长三角 珠三角 大湾区 长江中游 成渝 中原 海峡两岸 关中 山东半岛 辽宁中部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山西 山东 河南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陕西 宁夏 甘肃 青海
查看更多 >>
  • 21
  • 2026-07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拥有对大连圣都商贸有限公司、莱亚海龙(大连)进出口有限公司、瓦房店德利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大连鑫光轴承磨具制造有限公司,合计4户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单户处置,现予以公告。债务人名称、截止债权基准日债权本金、利息、代付费用金额、担保方式、担保人名称及抵押资产简要情况如下:1、大连圣都商贸有限公司,债权基准日:2026年7月21日,债权本金:800万元,债权利息:794.08万元,垫付费用:3.39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人:大连普湾新区石河鑫润休闲洗浴中心。抵押资产:大连市金州区石河街道石河南阳小区A区1号商业用房一处(集体土地),建筑面积2536平方米。2、莱亚海龙(大连)进出口有限公司,债权基准日:2026年7月21日,债权本金:260万元,债权利息:344.78万元。垫付费用:3.9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人:赖爱华。抵押资产:大连市沙河口区新华街189号4-9-1住宅,163.63平方米。大连市沙河口区成仁街174号3-4-1住宅,178.11平方米。3、瓦房店德利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债权基准日:2026年7月21日,债权本金:350万元,债权利息:558.91万元。垫付费用:4.33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及保证。担保人:瓦房店德利轴承制造有限公司、王鹏、王慧、王霖、杨小清。抵押资产:1.瓦房店市得利寺镇西李屯村综合楼,面积540平方米;厂房816.85平方米、600平方米。2.机器设备29台。3.瓦房店市得利寺镇西李屯村土地使用权,面积3240平方米。4、大连鑫光轴承磨具制造有限公司,债权基准日:2026年7月21日,债权本金:118.80万元,债权利息:269.51万元。垫付费用:2.43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人:大连鑫光轴承磨具制造有限公司。抵押资产:1.瓦房店市岗店街道办事处拉山村肖店土地使用权,面积20520平方米,以及地上厂房5处,建筑面积合计1410.85平方米。2.机器设备17台。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不良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特别说明:①本公告当中内容为资产基本情况的一般描述性,因此如债务人、债权金额、垫付费用、担保人、抵押物其他义务人等其他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请投资人自行调查。相关利益相关人、投资人、异议人可以联系我分公司了解调查。②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及合规访谈竞买人应在竞买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所在地或可采用线上方式配合合规访谈(受让方为国有企业的,可不进行合规访谈),访谈对象为受让人本人,或者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授权代理人。如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协议签约手续或拒不配合合规访谈,由此引发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买受人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予退还保证金、不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追究违约责任等)。竞买人需在竞买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所在地(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更新街51号)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如竞买人竞价成功成为买受人,买受人同意与转让方共同在转让方认可的报纸上刊登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公告费用双方各承担50%。公告有效期限:上述资产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张先生、衣先生,联系电话:0411-83012985、0411-83703879。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纪女士,0411-83703891。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2026年7月21日
  • 21
  • 2026-07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征询异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拥有对大连国丰机床有限公司及大连昌盛机床有限公司债权。截止到债权基准日2026年6月21日,债权本金合计约3789.08万元,利息约5083.63万元,债权总计约8872.71万元(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担保方式为抵押及保证,大连国丰机床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抵押物所在地为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新华街道徐岭村的土地使用权,面积:14195.23㎡、三套房产,面积:11464.25㎡。大连昌盛机床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抵押物所在地为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新华街道徐岭村的土地使用权,面积:9569.77㎡、三套房产,面积:5423.16㎡。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抵债资产、其他资产及相关权利和权益的现状、价值,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中信金融资产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我分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3日在辽宁日报刊登了上述资产的公开处置公告。经与买受人企业谈判,拟按协商安排偿付我方。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7日内联系我分公司并提交书面函件(因情况紧急异议人要求通过电话等其它方式先行提出异议的,应在提出异议后次日内向我分公司提供书面材料)。经我分公司审议认为异议成立的,我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处置活动。经我分公司审议认为异议人提出的收购条件优于现有方案的,我分公司将对标的资产进行研判并重新制定处置方案,处置时间另行通知。如公告期内未征询到异议,我分公司则与现阶段的买受人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张先生、衣先生。联系电话:0411-83012985、0411-83703879。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纪女士,0411-83703891。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更新街51号。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2026年7月21日
  • 21
  • 2026-07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竞买公告之补登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集贤县福康油脂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我分公司已于2026年7月20日在阿里拍卖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对该债权资产进行了公开竞价,竞价过程中仅有一人参与竞买。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予以补登公告:一、竞价标的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转让人”)持有集贤县福康油脂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截至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债权余额合计人民币7,773.54万元,其中本金余额合计人民币2,989万元,利息、罚息、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利息合计人民币4,765.24万元,垫付费用合计人民币19.30万元。上述资产担保方式包括抵押及保证,抵押物为位于集贤县集贤镇工业园区的工业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61,441.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113.07平方米,保证人为许秀臣、张维涛、张维玲、李婷婷。二、交易条件竞买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可按我分公司要求方式付款,能够接受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竞价前一天,意向竞买方须缴纳竞价保证金100万元。三、竞买人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四、补登公告期限补登公告期限为2026年7月21日至7月23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请投资者登录官方网站或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接洽查询。五、其他事项我分公司将于补登公告期内在阿里拍卖平台发布补登公告信息,有意向的合格投资人请于2026年7月23日前向我分公司指定账户或平台缴纳100万元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并通过阿里拍卖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提出受让登记申请,我分公司将另行组织竞价活动。若本公告期间无其他投资人有明确竞价意愿、未按我分公司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我分公司拟将上述资产转让给现有参与竞买人。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先生、张女士。联系电话:0451-82706571、0451-82718551。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平准街55号。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51-82718507。特别声明:上述信息仅作参考,具体信息联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获取详细资料,联系方式为0451-82718551,竞买须知详见阿里拍卖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26年7月21日
  • 21
  • 2026-07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我分公司拟对昆明四馨坊商贸有限公司、云南安宁荣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四户债权及相应从权利进行单户或组包处置,现予以公告。一、债权资产情况截至2026年5月31日,债权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债务人区域本金欠息其他债权小计担保详情昆明四馨坊商贸有限公司昆明 355.55 537.88 27.62 921.051.王胜标、刘竹保证担保;2.王胜标、刘竹持有的昆明四馨坊商贸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担保;3.王胜标、刘竹名下位于昆明市锦城官南小区二期时尚假日苑6幢6-104号房产抵押担保。云南安宁荣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 1,000.00 276.53 -   1,276.531.钟斌、江南、王建庆、陈思娴、王建兵、代昆、刘芸婷保证担保;2.钟斌名下位于安宁市财兴盛商业广场4幢17号房产、王建兵名下位于普洱市墨江县墨江国际双胞胎第一镇31幢1号房产抵押担保。云南玮轩商贸有限公司昆明 397.00 390.13 3.97 791.10云南玉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李卫华、陈洪保证担保武定县狮山镇华行休闲会所楚雄 390.00 90.30 8.05 488.35刘志华保证担保合计 2,142.55 1,294.84 39.64 3,477.03 二、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三、拟处置方式本次处置的方式为单户或打包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债务和解、非全额受偿重组等方式进行处置。四、公告期处置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的征询和异议。五、联系方式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94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937;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016。特别说明: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实际债权及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存在瑕疵,有意向者需自行对债权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对情况和结果负责,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买受人需配合我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公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6年7月21日
  • 20
  • 2026-0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编号:福建2026年FQZ002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已将其对债权转让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权转让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应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联系人:陈先生13635298291秦先生1360955738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2026年7月20日  债权转让清单: 交易基准日:2026年4月21日 单位:元 序号债务人债权本息本金余额利息余额担保人1中科集诚(福建)实业有限公司7,622,580.697,399,021.84223,558.85保证人:无抵押人:林乔、刘玲诺2莆田市华炜晨珠宝有限公司10,598,320.859,899,925.91698,394.94保证人:蔡龙英、黄元彪抵押人:蔡龙英、黄元彪3莆田市金日兴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0,737,215.339,870,000.00867,215.33保证人:郑文金、杨明玉抵押人:莆田市金日兴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4泉州欣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189,333.649,985,450.00203,883.64保证人:林章志、许丽萍抵押人:林章志、许丽萍5福建省惠安县新豪石业有限公司10,285,117.3410,000,000.00285,117.34保证人:经汉芳、蔡萍霞抵押人:福建省惠安县久顺发石材有限公司6福州星享悦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7,857,372.087,500,000.00357,372.08保证人:吴挺月、陈依妹抵押人:吴挺月、陈依妹7东福控股(福建)有限公司9,714,137.219,600,000.00114,137.21保证人:张广森、HUANGTANER抵押人:中闽长城控股有限公司8中闽长城控股有限公司20,265,681.6220,000,000.00265,681.62保证人:朱晓磊、唐小红、HUANGTANER抵押人:中闽长城控股有限公司9福建凤新纸业有限公司8,447,110.838,300,000.00147,110.83保证人:陈红萍、张英兰、张水木抵押人:惠安县涂寨镇宏利家庭生活用品厂10晋江市荣耀纤维制品有限公司16,403,802.8515,097,551.351,306,251.50保证人:福建荣耀纺织有限公司、泉州恒福织造有限公司、洪龙江、施明亮抵押人:晋江市荣耀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泉州恒福织造有限公司11漳州云盛阀门有限公司6,931,802.206,810,000.00121,802.20保证人:董旖璇抵押人:漳州云盛阀门有限公司12福建省泽和包装有限公司2,438,671.512,394,968.6743,702.84保证人:广东泽和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匡泽良抵押人:无13东山县育恋水产养殖有限公司3,316,401.613,199,949.99116,451.62保证人:郭育恋、朱志民、朱荣字、朱妙贞抵押人:郭育恋、朱志民、朱荣字、朱妙贞14漳州虎特汽车用品科技有限公司2,164,683.922,099,726.6264,957.30保证人:袁林立、郑美智抵押人:袁林立、郑美智15福建漳州鹅旦牡蛎养殖有限公司2,782,551.272,721,553.1160,998.16保证人:黄玉柱、黄五加、巫小霞抵押人:无16漳州市利纳斯贸易有限公司2,081,470.971,999,833.7981,637.18保证人:陈泉艺、陈泉敏、陈仙金抵押人:无17福建景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8,828,374.308,400,000.00428,374.30保证人:黄春祥、彭明芳、黄龙抵押人:福建景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8永安市佳洁贸易有限公司8,826,777.167,720,000.001,106,777.16保证人:永安市佳洁置业有限公司、潘伟中、陈晓青、杨玉金、叶贵鹏、杨炳宝、李金妹抵押人:永安市佳洁贸易有限公司、杨玉英合计149,491,405.38142,997,981.286,493,424.10/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2、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和出质人。3、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 20
  • 2026-0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编号:厦门2026年XM001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含相关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依法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联系人:陈先生13635298291秦先生1360955738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2026年7月20日 交易基准日:2026年1月10日                                                                      单位:元序号原贷款行借款人名称债权总额债权本息金额本金利息垫款担保人名称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融信新领域(厦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23,555,256.19322,022,475.19295,550,110.6426,472,364.551,532,781融信(福州)置业有限公司、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信新领域(厦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山支行福州傲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45,672,411.93245,667,411.93210,999,729.5934,667,682.345,000福建世茂朗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厦门朗益达工贸有限公司4,006,736.804,004,736.803,499,039.85505,696.952,000陈峰、胡桦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厦门市兴锦源工贸有限公司1,179,421.851,177,421.851,069,698.52107,723.332,000陈锦川、陈巧珍合计574,413,826.77572,872,045.77511,118,578.6061,753,467.171,541,781.00/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2、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和出质人。
查看更多 >>
业务合作
联系电话: (8610) 5961-8888
扫描二维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