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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已将下列债权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管”),浙商资管依法拥有下列债权所相关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从权利),浙商资管将下列债权委托我公司进行处置,我公司拟根据浙商资产委托对云南恒丰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单户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转让等。现予以公告。一、债权资产情况截至2026年8月20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序号债权归属债务人名称债务人地区债权本金余额利息及孳息代垫费用债权本息抵质押物保证人1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恒丰食品有限公司昆明2,398.001,771.16/4,169.16抵押人云南恒丰食品有限公司提供位于嵩明县杨林工业园区的5栋厂房及44项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进行抵押,厂房建筑面积13626.01平方米对应分摊土地面积4054.44平方米。云南佳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杨家全、王会英、王涛、盛凤丽提供保证担保。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及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等一并处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2.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含代垫费用)义务一并转让。4.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为准。5.实际债权及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存在瑕疵,有意向者需自行对债权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对情况和结果负责,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6.拟处置债权标的归属浙商资产,买受人须与浙商资产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保证金和转让价款等均支付至浙商资产的指定账户。二、对处置交易对象的要求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七)股东及实控人与债务企业、担保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八)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能够提供充足依据证明其失信记录或限高记录已依法消除的除外)、与转让方或其总公司合作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自然人、企业及其实控人。竞买人需配合我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公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三、公告期处置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有意向者可与我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本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以书面形式的征询或异议。四、联系方式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0871-65631625。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0871-65650442;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016。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江路1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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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受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受托资产鹤壁市旭盛隆工贸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进行处置。关于拟处置债权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陆中信金融资产外网查询(https://www.famc.citic)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资产及数量地区债务人名称本金(万元)利息、罚息等(万元)计算截至日担保情况鹤壁鹤壁市旭盛隆工贸有限公司2,392.00634.732025.10.30抵押物:河南省朝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鹤壁市淇滨区京立喜来登酒店面积合计11574.24㎡的商业房产;保证人:李爱军、郭爱红、魏少峰、李俊兵。注: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实际债权人。债权利息计算截至日后利息、罚息、复利等依据相关贷款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计算,具体数额以相关贷款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为准。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债务人)应支付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收益随主债权一并转让,债权所对应抵质押信息及担保信息以相关合同约定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二、交易条件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三、投资人要求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下列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本次竞价标的:(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四、其他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告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五、联系方式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尚贤街32号自然资源大厦6-7层邮编:450000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胡女士、祁先生联系电话:0371-55619209、0371-55619186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周女士:0371-55619107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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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拥有对石屏天恒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我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单户处置,现予以公告。一、债权资产情况截至2024年7月20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单位:元债务人所在地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其他合计担保措施石屏天恒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石屏53,599,997.72 30,510,048.73 20,000.0084,130,046.45 1、吕平、张琼芳提供保证担保;2、石屏天恒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大纳顶铁矿采矿权证提供抵押担保。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一并处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2、上述债权及其项下从权利一并转让。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二、拟处置方式本次处置的方式为单户处置,具体为债权转让。请投资者登录中信金融资产外网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七)股东及实控人与债务企业、担保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八)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能够提供充足依据证明其失信记录或限高记录已依法消除的除外)、与转让方或其总公司合作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自然人、企业及其实控人。竞买人需配合我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公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四、公告期处置的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的征询或异议,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五、联系方式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871-6570467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欧阳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123,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016。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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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德(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融德(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德资产”)通过拥有对苏州当代原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原绿置业”)一户债权资产,拟通过公开转让方式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资产基本情况单位:万元序号债务人本金余额利息余额罚息余额垫付费用存续保障措施1苏州当代原绿置业有限公司39,538.927,696.9111,465.31854,500抵押物:江苏乾亨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常州市金坛区4.57万平住宅土地使用权第一顺位抵押担保。质押物:江苏乾亨置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保证人:当代节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苏州当代中翔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6年8月31日的债权本金余额、欠息(含利息、罚息、复利等)、垫付费用(含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实际金额以依据债权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和相关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注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风险提示:本公告资产中债务人、债权金额、保证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的有关约定及有效法律文书等计算为准;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相关法律文书为准,以上内容融德资产拥有解释权。交易条件要求投资者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能够接受资产存在瑕疵及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联系方式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10-59400352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10-59400207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5层融德(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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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下称“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拥有对武汉新航盛置业有限公司、武汉十里新航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资产,拟对该资产进行处置。现公告如下:一、资产情况截至基准日2026年8月31日,债权金额合计人民币25,603.33万元,其中重组债务本金人民币10,776.31万元,重组宽限补偿金人民币12,156.77万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人民币2,669.74万元,代垫费用人民币0.50万元(资产详细情况参见附件:《债权明细表》)。重组债务本金、重组宽限补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等,按还款协议、担保合同等合同约定,和生效法律文书计算。公告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原已签署的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债务企业位于武汉市。二、交易条件交易要求竞买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和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等有关联的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受让方的股东及实控人不得与债务企业、担保企业存在关联关系;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能够提供充足依据证明其失信记录或限高记录已依法消除的除外),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自然人、企业及其实控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依照其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宜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四、处置方式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息清收、诉讼追偿、债务重组、公开转让等。如采取公开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户或打包处置,整体或其中任意资产与其他符合转让条件的资产组合打包处置。五、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的异议和咨询。六、联系方式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杨经理、谭经理,联系电话:027-88716012、027-88319045。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阳女士,联系电话:027-88318257。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体育街特1号。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6年9月10日附:债权明细表 基准日:2026年8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债务人重组债务本金重组宽限补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代垫费用债权合计武汉新航盛置业有限公司、武汉十里新航置业有限公司107,763,148.66121,567,748.9526,697,378.475,000.00256,033,276.09抵押物担保人武汉新航盛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武汉市汉阳区芳草路99号十里铺城中村二期改造K10地块纽宾凯国际社区-锦城二期5栋唔哈生活C馆1至2层共255套商业现房,面积合计约9,456.82㎡。抵押人:武汉新航盛置业有限公司;保证人:纽宾凯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新诚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春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桂林、刘玲。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2026年8月31日的重组债务本金、重组宽限补偿金、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代垫费用等债权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应支付的重组宽限补偿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2.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4.清单中债务人、债务金额、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抵质押物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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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债务催收暨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曾用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下称“中信金融资产陕西分公司”)合法拥有延川县新泰煤矿(普通合伙)等下表列示企业的债权或权益。现公告要求下表列示债务人及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以及相关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信金融资产陕西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相关义务人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证明形成义务(债权债务)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法院抵债裁定书、资产抵债合同协议等)履行债务清偿义务或履行相关义务。同时,从即日起,中信金融资产陕西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一、 资产情况                                                           金额单位:元序号借款人名称本金余额利息余额合同编号合同名称担保人名称担保合同编号资产所在地1延川县新泰煤矿(普通合伙) 580,762,302.66525,364,854.00主债权1:公借贷字第ZH1300000027880号、公贷展字第ZH1300000027880号、公借贷字第ZH1300000022880-1号、公贷变字第ZH1900000027880号、公贷变字第ZH2000000027880号;主债权2:公借贷字ZH1700000031940号、2017-变001号、公贷变字第ZH1800000031940号、公贷变字第ZH1900000031940号主债权1: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展期协议、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变更协议、借款变更协议、借款变更协议;主债权2: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变更协议、借款合同变更协议、借款变更协议主债权1:师延安、师晓红、贺小红、高爱军、贺明珠、曹延华、延川县泰丰煤矿(普通合伙)、延川县延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小清、白伟、贺延林、肖飞;主债权2:延川县新泰煤矿(普通合伙)、延川县泰丰煤矿(普通合伙)、延川县泰丰煤矿(普通合伙)、延川县延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贺候珠、何候春、师延安、师晓红、马建强、贺雨佳、贺小红、高爱军、贺明珠、曹延华、延川县新泰煤矿(普通合伙)、党小清、白伟主债权1:个高担字第B1300000035663号、个高担字第B1300000035687号、个高担字第B1300000035643号、公担保字第B1300000035625号、公担保字DB1300000035638号、DB1800000027880号、公担质字第DB2000000027880-2号、公担质字第DB2000000027880-1号;主债权2:公担抵字ZH1700000031940-1号、公担抵字ZH1700000031940-2号、公担保字第ZH1700000031940-5号、公担保字第ZH1700000031940-6号、个担字第ZH1700000031940-7号、个担字第ZH1700000031940-8号、个担字第ZH1700000031940-9号、个担字第ZH1700000031940-10号、个担字第ZH1700000031940-11号、个担字第ZH1700000031940-12号、公担抵字第ZH1700000031940-4号、公担抵字第ZH1700000031940-3号、个担保字第ZH1800000031940-1号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2鄂尔多斯市金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73,000,000 50,271,019.48陕西Y26240022-3号、陕西Y26240022-4号债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内蒙古鄂尔多斯注:1、利息计算至2026年8月31日,暂计日之后利息、罚息、复利等依据相关贷款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计算,具体数额以相关贷款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为准。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债务人)应支付给中信金融资产陕西分公司的收益、费用随主债权一并转让。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的法律文书计算为准。二、交易条件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三、对交易对象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民生银行”)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主体;(六)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自2026年9月10日起至9月30日止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马先生、路女士联系电话:029-89539153、029-89539156。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9-89539113。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关正街92号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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