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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6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拥有对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债权,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请投资者登陆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famc.citic/)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具体债权信息如下:公告资产基准日:2026年5月20日                                              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务人名称地区重组本金金额重组宽限补偿金金额共同还款人担保人担保物1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240,000,000.00255,466,444.44青岛嘉祺德置业有限公司、青岛中润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嘉祺德置业有限公司商业在建工程及其分摊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27,845.29平方米,房产套数199套,用途为商业、办公、公寓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重组本金、重组宽限补偿金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本公司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4.如清单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及担保物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处置方式: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挂牌转让、公开竞价、拍卖等。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可按本公司要求方式付款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联系人:曹先生,董先生联系电话:0531-86059775,0531-86059725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89号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31-860597020531-86063100(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山东监管局)0531-8619298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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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公开竞价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进行公开竞价处置。我分公司拟在阿里资产交易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挂牌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截至基准日2026年1月30日本次拟处置不良债权基本情况如下(投资者可登陆中信金资网站查询或与我分公司联系人接洽查询):基准日:2026年1月30日,单位:万元债务人名称债权总额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担保人名称抵质押物情况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福建嘉龙集团有限公司115,676.5459,120.5856,555.96福建泉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庄作龙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天湖国际”项目12.5万平方米在建工程及1.49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抵押。注1:上文仅列示截止至2026年1月30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利息、罚息和相应费用,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我公司的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及费用等,以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法律文书的规定为准。注2:本次标的是以现状为准,并依现状进行公开竞价,如与实际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款。拟处置资产资料介绍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事先应对竞价标的自行做好充分尽职调查。一经竞价,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情况,完全接受标的的现实品质及瑕疵(包括未知瑕疵),并愿意对自已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报价无悔。二、披露事项以下是我分公司现已发现的已知的标的债权权力负担及瑕疵,需要竞买人知晓和承受。但我分公司不承诺所披露的权力负担及瑕疵是全部的、无遗漏的、完全正确的,故竞买人应于正式开拍前完成所有尽调工作:(一)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29日出具(2020)皖03破5号之六《民事裁定书》批准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债务人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目前已进入破产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竞买人受让债权同时,需同时无条件接受并承继《重整计划》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清偿及实物清偿相结合的清偿方式及相关安排、配合办理抵押登记涤除、协商确定和支付管理人报酬等,具体以裁定书项下重整计划内容为准。(二)我分公司与重整投资方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各方在重整计划经蚌埠中院裁定并批准的前提下应支持、配合重整计划执行,并委托重整后的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销售我分公司抵债资产。重整投资方在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范围内对我分公司回收的偿债资金承诺差额补足。本次公开竞价处置上述合作协议项下权利义务随拟处置债权一并转让。其中与重整计划一致的部分自然转让,差额补足部分相关权利义务不被解释为一般保证担保,并不当然随债权转让而一并转让,需取得重整投资方书面同意。(三)截至基准日,债权项下抵押物为在建工程状态,尚未全部达到重整协议约定的抵债物业交付标准,且已申领预售许可证,处于预售阶段。在公告期内债权金额及抵押物范围均可能发生变化,具体以转让日债权实际金额及抵押物范围为准。三、交易条件要求投资者信誉好,有一定资金实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竞价前,意向竞买方须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竞价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为合法来源资金,参与竞价者不得违反《反洗钱法》及国家有关反洗钱的相关规定,如竞价者未通过反洗钱核查,如已经竞价成功,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1.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意向投资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2.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利益关系的当事人不得参与竞拍,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债务人实际控制人、债务人关联企业及其他与债务人、担保人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或控制关系的企业及自然人。参与竞拍的买受人应出具《买受人资格承诺书》,承诺符合上述交易对象要求。如竞价者不符合上述资格而参与竞买的,如已经竞价成功,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五、参与竞买方式有意参与竞价者请于公告期限截止日前了解拟转让债权的基本情况及竞买人资格提示,并于2026年7月【2】日12点00分前,向我分公司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资格承诺书、保密函、瑕疵和风险知情函、法人投资者的营业执照、章程、内部决议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等,上述材料截止时间以我分公司收到材料时间为准)。经过我方及阿里资产交易平台的竞买人资格审查后,向阿里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提交受让申请,并于2026年7月【2】日15: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我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账号:1001244319013114330】。六、公开竞价时间及付款方式2026年7月【3】日上午9:00-2026年7月【4】日上午9:00。债权资产起拍价为【25,000】万元,单次加价幅度为【10】万元及其倍数。本次线上竞价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公告有效期限为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至2026年7月【2】日。买受人应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分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并于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其中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返还。若仅有一人报名并有效出价的,需补登公告3个工作日,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方能最终成交。七、特别提醒(一)本次处置基准日为2026年1月30日,买受人支付完毕转让价款之日为转让日。买受人正式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至转让日期间为过渡期。基准日至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之日期间回款归属我分公司所有,发生费用由我分公司承担;过渡期回收归买受人所有,发生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二)在挂牌成交后买受人未按期签署转让协议的,我分公司不退还其缴纳的意向金(如有)。如因此对我分公司遭受实际损失的,买受人应向我分公司补偿该等实际损失。(三)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后未按期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则其缴纳的相关款项(包括保证金、已支付的转让价款等)不予退还,且我分公司有权解除资产转让协议,另行处置标的债权。若另行处置价格与本次公开竞价成交价格之间存在差额,则原买受人应补足差额并承担另行处置资产所产生的费用。(四)本次公开竞价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公告有效期内中我分公司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自2026年6月【26】日起至7月【2】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先生021-63899940。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违反廉洁规定的举报电话:纪检监督联系人陆女士021-63892619,风险监督联系人毛先生021-6389991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发布日期: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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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致天泽投资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公告(国广资产) 上海汇致天泽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拥有对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请投资者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具体债权信息如下:序号债权人债务人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单位:万元保证人抵质押物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延迟履行期间利息债权合计1上海汇致天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2000.0039896.18 51896.18朱一栋无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的债权金额,当前仅依据债权协议计算,实际金额须根据未来司法判决及相关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特别提示: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我公司在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异议和咨询,有意向者请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书面意向书。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10-83777267。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张女士,010-8377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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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致天泽投资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公告(大业御本) 上海汇致天泽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拥有对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请投资者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具体债权信息如下:序号债权人债务人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单位:万元保证人抵质押物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延迟履行期间利息债权合计1上海汇致天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2500.0046658.04 59158.04朱一栋无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的债权金额,当前仅依据债权协议计算,实际金额须根据未来司法判决及相关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特别提示: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我公司在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异议和咨询,有意向者请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书面意向书。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10-83777267。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张女士,010-8377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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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致天泽投资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公告(周纯) 上海汇致天泽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拥有对自然人周纯债权,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请投资者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具体债权信息如下:序号债权人债务人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单位:万元保证人抵质押物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延迟履行期间利息债权合计1上海汇致天泽投资有限公司周纯1431015556.623503.4533370.07周建灿(身故)、汪银芳无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的债权金额,实际金额以依据债权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和相关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特别提示: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我公司在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异议和咨询,有意向者请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书面意向书。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10-83777267。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张女士,010-8377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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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抵债实物资产处置暨招租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拟公开对所持有抵债资产进行处置(可租赁经营)。该抵债资产是位于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宏运铂郡”一期的18套商业房产,建筑面积为12,909.16㎡。抵债资产权属清晰,状态良好,周边小区人口较为密集,有一定的商业氛围。资产具体信息如下:    一、资产情况序号不动产证号坐落用途总楼层面积(㎡)资产状态备注1辽(2025)阜新市不动产权第0062449号辽宁省阜新市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23号1门商业3217.56已出租23号1-3门内部已打通,用于经营幼儿园,租期至2027年12月31日2辽(2025)阜新市不动产权第0062450号辽宁省阜新市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23号2门商业3214.32已出租3辽(2025)阜新市不动产权第0062451号辽宁省阜新市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23号3门商业31632.11已出租4辽(2025)阜新市不动产权第0062452号辽宁省阜新市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25号1门商业4255.72已出租用于经营汽车美容,租期至2027年12月31日5辽(2025)阜新市不动产权第0062453号辽宁省阜新市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25号2门商业41558.91已出租用于经营饭店,租期至2027年12月31日6辽(2025)阜新市不动产权第0062447号辽宁省阜新市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25号3门商业41960.43已出租用于经营教育培训,租期至2028年3月22日7辽(2025)阜新市不动产权第0062454号辽宁省阜新市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25号5门商业4255.72已出租用于经营牙科诊所,租期至2027年12月31日8辽(2025)阜新市不动产权第0062456号辽宁省阜新市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27号1门商业4205.56占用正在被占用,需腾退后使用9辽(2025)阜新市不动产权第0062457号辽宁省阜新市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27号2门商业4255.74已出租用于经营KTV,租期至2028年1月10日10辽(2025)阜新市不动产权第0062458号辽宁省阜新市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27号5门商业41559.07占用正在被占用,需腾退后使用11辽(2025)阜新市不动产权第0062459号辽宁省阜新市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29号1门商业4217.08空置正在闲置12辽(2025)阜新市不动产权第0062455号辽宁省阜新市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29号2门商业4213.84已出租用于经营药房,租期至2028年1月10日13辽(2025)阜新市不动产权第0062460号辽宁省阜新市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29号3门商业41951.28占用正在被占用,需腾退后使用14辽(2025)阜新市不动产权第0062461号辽宁省阜新市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29号4门商业4217.08空置内部已打通,内部大量家具待清退,目前闲置中15辽(2025)阜新市不动产权第0062462号辽宁省阜新市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29号5门商业4213.84空置16辽(2025)阜新市不动产权第0062463号辽宁省阜新市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29号6门商业4213.84空置17辽(2025)阜新市不动产权第0062464号辽宁省阜新市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29号7门商业4217.08空置18辽(2025)阜新市不动产权第0062448号辽宁省阜新市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33-5号商业31549.98占用正在被占用,与债务人(前房主)租赁合同至2026年11月28日合计    12909.16  二、交易条件买受人/承租人信誉良好,一次性整体处置、整体或部分租赁,转让价款或租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买受人/承租人可承担购买/承租资产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四、风险提示本资产存在尚在履行的租约,租期详见上方表格。根据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买受人须自行承担“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后果,同时现有承租人对该资产的出售及出租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和优先承租权。我司拟按资产现状出售或出租,我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买受方需自负资产瑕疵或潜在纠纷风险,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与该资产处置有关的异议和咨询。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姜女士,联系电话:024-86285858转86089。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24-86242500。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142号。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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