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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转让榆林佳县天宝科工贸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补登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已于2026年7月20日9时起至2026年7月21日9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阿里拍卖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对榆林佳县天宝科工贸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进行公开竞价,目前仅有一个意向竞买人报名并竞价(下称“原竞价方”),根据相关规定,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现对竞买结果补登公告3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若其他人有竞买意向,则需向我分公司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保证金。公开竞价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若3个工作日内无新的意向投资者参与竞买,则我分公司根据规则将榆林佳县天宝科工贸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转让给原竞价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转让标的物:榆林佳县天宝科工贸有限公司不良债权。榆林佳县天宝科工贸有限公司不良债权债权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务人名称地区本金利息罚息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名称抵押物1榆林佳县天宝科工贸有限公司榆林市252,210,411.69141,584,079.34182,815,452.53 榆林佳县天宝科工贸有限公司、常应玮、曹银纯1、榆林市佳县王家砭工业园区内工业用地及在建工程抵押,土地使用权面积333,500平方米;2、天然气液化项目设备质押注:1.上表所列之债权仅为我分公司根据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的统计资料,所做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记录错误,故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依据相关合同、抵质押凭证、司法文书、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或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确定的方式计算,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2.上述债权资产可能存在瑕疵,须买受人自行调查判断并承担相应风险。二、挂牌价格:起拍价7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三、竞买结果:出价人1人竞拍成功。四、竞买规则及成交确认:根据竞买规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现对竞买结果补登3个工作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含刊登日)起3个工作日止,如在此期间未征询到异议,则榆林佳县天宝科工贸有限公司不良债权确认成交。五、异议受理:(一)对本次竞价有异议的第三人可在公告期内就本次竞价活动向我分公司提出异议,该异议(有竞买意向者除外)原则上应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我分公司审议认为异议成立,终止本次竞价活动。(二)公告期内,有新的竞买人提出参与竞价的应在提出异议的同时缴纳足额的保证金至我分公司指定收款账户(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北大街支行营业室,账号:3700020519200079563;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我分公司将重新进行公开竞价转让。竞价时间另行通知各竞买人,如后续竞买人出价未超过目前报价,以当前价格将债权转让给原竞价方。(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特此公告。联系人:成女士,联系电话:029-89539251;孙女士:029-89539256。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东关正街92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发布日期: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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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拥有对大连圣都商贸有限公司、莱亚海龙(大连)进出口有限公司、瓦房店德利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大连鑫光轴承磨具制造有限公司,合计4户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单户处置,现予以公告。债务人名称、截止债权基准日债权本金、利息、代付费用金额、担保方式、担保人名称及抵押资产简要情况如下:1、大连圣都商贸有限公司,债权基准日:2026年7月21日,债权本金:800万元,债权利息:794.08万元,垫付费用:3.39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人:大连普湾新区石河鑫润休闲洗浴中心。抵押资产:大连市金州区石河街道石河南阳小区A区1号商业用房一处(集体土地),建筑面积2536平方米。2、莱亚海龙(大连)进出口有限公司,债权基准日:2026年7月21日,债权本金:260万元,债权利息:344.78万元。垫付费用:3.9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人:赖爱华。抵押资产:大连市沙河口区新华街189号4-9-1住宅,163.63平方米。大连市沙河口区成仁街174号3-4-1住宅,178.11平方米。3、瓦房店德利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债权基准日:2026年7月21日,债权本金:350万元,债权利息:558.91万元。垫付费用:4.33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及保证。担保人:瓦房店德利轴承制造有限公司、王鹏、王慧、王霖、杨小清。抵押资产:1.瓦房店市得利寺镇西李屯村综合楼,面积540平方米;厂房816.85平方米、600平方米。2.机器设备29台。3.瓦房店市得利寺镇西李屯村土地使用权,面积3240平方米。4、大连鑫光轴承磨具制造有限公司,债权基准日:2026年7月21日,债权本金:118.80万元,债权利息:269.51万元。垫付费用:2.43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人:大连鑫光轴承磨具制造有限公司。抵押资产:1.瓦房店市岗店街道办事处拉山村肖店土地使用权,面积20520平方米,以及地上厂房5处,建筑面积合计1410.85平方米。2.机器设备17台。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不良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特别说明:①本公告当中内容为资产基本情况的一般描述性,因此如债务人、债权金额、垫付费用、担保人、抵押物其他义务人等其他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请投资人自行调查。相关利益相关人、投资人、异议人可以联系我分公司了解调查。②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及合规访谈竞买人应在竞买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所在地或可采用线上方式配合合规访谈(受让方为国有企业的,可不进行合规访谈),访谈对象为受让人本人,或者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授权代理人。如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协议签约手续或拒不配合合规访谈,由此引发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买受人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予退还保证金、不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追究违约责任等)。竞买人需在竞买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所在地(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更新街51号)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如竞买人竞价成功成为买受人,买受人同意与转让方共同在转让方认可的报纸上刊登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公告费用双方各承担50%。公告有效期限:上述资产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张先生、衣先生,联系电话:0411-83012985、0411-83703879。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纪女士,0411-83703891。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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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征询异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拥有对大连国丰机床有限公司及大连昌盛机床有限公司债权。截止到债权基准日2026年6月21日,债权本金合计约3789.08万元,利息约5083.63万元,债权总计约8872.71万元(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担保方式为抵押及保证,大连国丰机床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抵押物所在地为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新华街道徐岭村的土地使用权,面积:14195.23㎡、三套房产,面积:11464.25㎡。大连昌盛机床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抵押物所在地为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新华街道徐岭村的土地使用权,面积:9569.77㎡、三套房产,面积:5423.16㎡。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抵债资产、其他资产及相关权利和权益的现状、价值,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中信金融资产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我分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3日在辽宁日报刊登了上述资产的公开处置公告。经与买受人企业谈判,拟按协商安排偿付我方。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7日内联系我分公司并提交书面函件(因情况紧急异议人要求通过电话等其它方式先行提出异议的,应在提出异议后次日内向我分公司提供书面材料)。经我分公司审议认为异议成立的,我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处置活动。经我分公司审议认为异议人提出的收购条件优于现有方案的,我分公司将对标的资产进行研判并重新制定处置方案,处置时间另行通知。如公告期内未征询到异议,我分公司则与现阶段的买受人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张先生、衣先生。联系电话:0411-83012985、0411-83703879。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纪女士,0411-83703891。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更新街51号。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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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竞买公告之补登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集贤县福康油脂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我分公司已于2026年7月20日在阿里拍卖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对该债权资产进行了公开竞价,竞价过程中仅有一人参与竞买。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予以补登公告:一、竞价标的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转让人”)持有集贤县福康油脂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截至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债权余额合计人民币7,773.54万元,其中本金余额合计人民币2,989万元,利息、罚息、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利息合计人民币4,765.24万元,垫付费用合计人民币19.30万元。上述资产担保方式包括抵押及保证,抵押物为位于集贤县集贤镇工业园区的工业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61,441.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113.07平方米,保证人为许秀臣、张维涛、张维玲、李婷婷。二、交易条件竞买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可按我分公司要求方式付款,能够接受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竞价前一天,意向竞买方须缴纳竞价保证金100万元。三、竞买人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四、补登公告期限补登公告期限为2026年7月21日至7月23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请投资者登录官方网站或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接洽查询。五、其他事项我分公司将于补登公告期内在阿里拍卖平台发布补登公告信息,有意向的合格投资人请于2026年7月23日前向我分公司指定账户或平台缴纳100万元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并通过阿里拍卖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提出受让登记申请,我分公司将另行组织竞价活动。若本公告期间无其他投资人有明确竞价意愿、未按我分公司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我分公司拟将上述资产转让给现有参与竞买人。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先生、张女士。联系电话:0451-82706571、0451-82718551。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平准街55号。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51-82718507。特别声明:上述信息仅作参考,具体信息联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获取详细资料,联系方式为0451-82718551,竞买须知详见阿里拍卖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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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我分公司拟对昆明四馨坊商贸有限公司、云南安宁荣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四户债权及相应从权利进行单户或组包处置,现予以公告。一、债权资产情况截至2026年5月31日,债权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债务人区域本金欠息其他债权小计担保详情昆明四馨坊商贸有限公司昆明 355.55 537.88 27.62 921.051.王胜标、刘竹保证担保;2.王胜标、刘竹持有的昆明四馨坊商贸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担保;3.王胜标、刘竹名下位于昆明市锦城官南小区二期时尚假日苑6幢6-104号房产抵押担保。云南安宁荣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 1,000.00 276.53 -   1,276.531.钟斌、江南、王建庆、陈思娴、王建兵、代昆、刘芸婷保证担保;2.钟斌名下位于安宁市财兴盛商业广场4幢17号房产、王建兵名下位于普洱市墨江县墨江国际双胞胎第一镇31幢1号房产抵押担保。云南玮轩商贸有限公司昆明 397.00 390.13 3.97 791.10云南玉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李卫华、陈洪保证担保武定县狮山镇华行休闲会所楚雄 390.00 90.30 8.05 488.35刘志华保证担保合计 2,142.55 1,294.84 39.64 3,477.03 二、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三、拟处置方式本次处置的方式为单户或打包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债务和解、非全额受偿重组等方式进行处置。四、公告期处置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的征询和异议。五、联系方式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94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937;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016。特别说明: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实际债权及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存在瑕疵,有意向者需自行对债权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对情况和结果负责,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买受人需配合我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公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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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拟对拥有的兰州万达茂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资产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资产具体信息如下:   一、债权资产信息债权基准日:2026/7/20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债务人本金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及罚息代垫费用债权合计保证人抵质押物1兰州万达茂投资有限公司/兰州万达城酒店投资有限公司10600.003476.3161.4414137.75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1.抵押人:兰州万达城酒店投资有限公司;2.抵押物: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崔家大滩片区,S096号规划路以东、B075号规划路以西、南滨河路以南的商业用地使用权,面积为37481.50平方米;以及地上附着的面积为57349.18平方米的“万达城酒店群”商业在建工程,包括1号酒店(嘉华酒店)、2号酒店(锦华酒店)及3号酒店(会议中心)。合计10600.003476.3161.4414137.75  注:1.本公告清单内债权基准日为2026年7月20日,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相关费用等具体金额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相关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的计算为准。2.上述债权项下抵押资产涉及法院查封。3.债权的担保情况以担保人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内容为准,抵押物面积以在押状态及权证记载面积为准。4.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5.本公告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二、交易条件要求买受人信誉好,资金来源合法,能够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原债务人的管理层;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风险提示本公告所列示的债权资产按其现状出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五、公告期限公告期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即自2026年7月21日起至2026年7月29日止,意向购买者可登录中信金融资产网站(www.famc.citic)、淘宝网、京东网查询,或与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接洽咨询,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六、联系方式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张先生:0931-8501850陈先生:0931-8501125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司先生,联系电话:0931-8500288。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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