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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7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公开竞价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持有的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园林路和平花苑(东区)5栋2单元702室房产,定于自2026年7月21日10:00至2026年7月22日10:00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进行公开竞价,现就有关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价人:一、资产基本情况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拥有的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园林路和平花苑(东区)5-2-702室房产,房屋设计用途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208.59平方米,土地面积28.71平方米。该房产系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通过法院裁定以物抵债取得,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已办理过户手续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标的资产按现状进行处置,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不保证标的资产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二、交易条件要求竞买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资产带来的风险。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等有关联的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与参与资产处置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依照其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宜受让的主体。四、参与竞价方式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价人请按照淘宝网《资产处置竞价流程》及网络竞价页面提示,使用淘宝账户(经支付宝实名认证)进行报名并参与竞价。请竞价人仔细阅读标的资产网络竞价页面中内容及《竞买须知》。竞价人可通过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资产交易→金融资产→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进入标的资产竞价页面。2026年7月21日10时0分起的24小时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10:00止。对本次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到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有权自行撤销本次公开竞价或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本次公开竞价时间。六、挂牌底价:167.58万元,竞价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七、特别说明(一)标的资产按现状进行处置,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不保证标的资产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一经竞价,即表明竞价人已完全了解相关情况,完全接受标的资产的现实品质及瑕疵(包括可能存在的未知瑕疵),并愿意对自已的竞价行为承担一切责任。(二)竞价人应自行判断是否具备购买标的资产的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费用、风险和损失。(三)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有权对报名参与方的资质进行审核,发现中标人属于禁止参与主体的,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有权不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并没收竞价保证金。(四)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未缴纳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垃圾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八、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吴先生18627965207,陶先生027-88060896。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举报联系人:阳女士,027-88318257。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体育街特1号银泰大厦16-22层。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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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拟公开处置所持有隆基泰和系6户债权。截止债权基准日2026年6月18日,拟处置债权合计254307.62万元,其中重组债务198098.27万元,重组宽限补偿金及违约金等56209.35万元。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关于拟处置债权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陆中信金融资产外网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债权信息见下:债务人债权合计(万元)重组债务(万元)重组宽限补偿金及违约金等(万元)抵/质押物保证人诉讼情况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明珠佳顺实业有限公司、天津隆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6123.3727971.88151.571.高碑店市坤达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坤达产业园项目45433.94㎡(68亩)工业用地及其地上5.2万平米在建工程;2.天津隆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旗下紫樾宸府项目在建工程2159.06平米连同整宗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已销售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抵押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6999.44平方米(10.5亩)抵押。(该在建工程2159.06平米已处置)河北美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高碑店市隆创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魏少军、杨海荣自然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执行阶段;隆基泰和集团172家企业已进入合并重整阶段,已申报债权。高碑店市建筑企业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碑店市家邦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高碑店市嘉泽金属建材有限公司36975.2629236.077739.191.保定市白洋淀温泉城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白洋淀温泉城94310.00㎡(141.46亩)住宅用地;2.涿州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涿州市东仙坡镇挟河村南侧的一宗面积为25575.05平方米(38亩)的城镇住宅土地使用权。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保定白沟新城悦联市场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涿州市隆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魏少军、杨海荣自然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执行阶段;隆基泰和集团172家企业已进入合并重整阶段,已申报债权。河北华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碑店市卓承金属建材有限公司、高碑店市东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33955.3526336.267619.08抵押物:1.承德市尚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承德市开发区大石庙片区RBD(A-3-3)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23673.00平方米(35.51亩);2.河北尚和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博野县博兴中路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0.68万平方米,土地面积2076.37平方米(3.11亩);3.保定隆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白沟新城温泉城区域一期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62833.00平方米(94.25亩);4.保定市白洋淀温泉城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白洋淀温泉城一期工程的一宗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70411.00平方米(105.62亩)。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高碑店市隆亿工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天津隆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魏少军、杨海荣自然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执行阶段;隆基泰和集团172家企业已进入合并重整阶段,已申报债权。和道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河北尚和商贸有限公司、涿州市隆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定市白洋淀温泉城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定隆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3485.2542234.6711250.58和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白沟镇东一环西侧原辅料交易中心358处公寓和78处门店总建筑面积为5万平方米(其中公寓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门店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商业用途房地产。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高碑店市隆亿工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魏少军、杨海荣自然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执行阶段;隆基泰和集团172家企业已进入合并重整阶段,已申报债权。西安福尚实业有限公司、河北久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河北尚和商贸有限公司、保定市白洋淀温泉城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定隆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涿州市隆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2580.2232579.4710000.76和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白沟镇东一环西侧滨水路北侧原辅料交易中心,共140套门店,建筑面积合计5.1万平方米,用途为商业服务房地产。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魏少军、杨海荣自然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执行阶段;隆基泰和集团172家企业已进入合并重整阶段,已申报债权。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和道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河北尚和商贸有限公司、涿州市隆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定市白洋淀温泉城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定隆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188.173974011448.171.涿州市隆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涿州市长空路东侧的一宗面积48198.31平方米(72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顺位抵押。其他商服用地890.00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47308.31平方米;2.河北尚和商贸有限公司位于高碑店市迎宾路南侧五一路东侧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土地面积15.23亩;3.和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白沟镇东一环西侧原辅料交易中心358处公寓和78处门店总建筑面积为50598.98平方米(其中公寓总建筑面积14320.75平方米,门店总建筑面积36278.23平方米)商业用途房地产二顺位抵押。(一顺位抵押于隆亿对尚和项目)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魏少军、杨海荣自然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已申请强制执行;隆基泰和集团172家企业已进入合并重整阶段,已申报债权。合计254307.62198098.2756209.35   注:本公告债权的重组债务、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保证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管理人确认债权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且最终转让债务企业及处置方式、交易条件等以我分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的最终方案为准。  交易条件为:买受人信誉良好,组包或单户处置,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买受人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意向投资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转让标的的主体,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交易对象需按照人民银行关于反洗钱相关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请投资者登陆中信金融资产网站查询(www.famc.citic)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意向购买人如需了解资产详细情况请与陈经理联系,电话:0311-89291761。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于经理,0311-89291737。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8号。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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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拥有对昆明金达砺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债权,我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单户处置,现予以公告。一、债权资产情况截至2026年6月20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单位:元债务人所在地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合计担保措施昆明金达砺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昆明22,813,599.8349,521,763.6960,000.0072,395,363.521.文山州金正达电气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文山开化中路(金正达电器城)1层792.91平方米商业提供抵押担保;2.金学红持有的位于昆明市同兴工业市场1-2幢12号153.31平方米房产提供抵押担保;3.金学红、金学华、文山州金正达电气商贸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一并处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2、上述债权及其项下从权利一并转让。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二、拟处置方式本次处置的方式为单户处置,具体为债权转让。欢迎广大社会投资人前来洽谈。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竞买人需配合我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公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四、公告期处置的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的征询或异议,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五、联系方式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8213576607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欧阳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123,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016。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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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示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拥有的对浙江湖州宝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户不良债权(债权清单详见附表),拟进行公开处置(单户或组包),现予以公示。如有购买意向,请向相关人员了解详情。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沈经理   联系电话:0571-87836759                                                  2026年7月10日交易基准日:2026年5月21日                                                       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借款人名称基准日本金余额基准日利息余额担保情况1浙江中科迈高材料有限公司18,536,400.0021,598,224.40由湖州新元泰微电子有限公司、浙江中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洪汉民提供保证担保2湖州市宇顺进出口有限公司13,437,177.8416,065,945.11由浙江福莱福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沈旭骅、陈颖提供保证担保3湖州卓帆置业有限公司137,501,287.008,829,692.12由湖州卓帆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湖州市吴兴区爱山街道晴翠府1幢606室、706室,2幢202室、301室,5幢201室、804室,8幢204室,9幢204室,13幢103室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1433.63㎡)提供抵押担保;由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4浙江湖州宝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8,959,840.75388,834.73由浙江湖州宝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湖州市吴兴区璀璨府18套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1493.21㎡)、缤纷商业中心150套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8535.57㎡)以及670个地下车位(建筑面积合计10009.8㎡)提供抵押担保;由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合计188,434,705.5946,882,696.36 注:1、清单中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资产处置公示中债务人、债权金额、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6年5月2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3、若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836759 住所地:杭州市上城区开元路19-1、19-2号。本公示同步刊登于中信金融资产网站(www.famc.citic)和阿里资产交易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京东资产交易平台(https://pmmall.jd.com/assets/12183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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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含各分支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年7月10日              联合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借款人名称贷款本金余额(截至2026年5月21日)累计欠息(截至2026年5月21日)费用担保人1浙江中科迈高材料有限公司18,536,400.0021,598,224.400.00湖州新元泰微电子有限公司、浙江中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洪汉民2湖州市宇顺进出口有限公司13,437,177.8416,065,945.110.00浙江福莱福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沈旭骅、陈颖3湖州卓帆置业有限公司137,501,287.008,829,692.125,000.00湖州卓帆置业有限公司、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4浙江湖州宝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8,959,840.75388,834.730.00浙江湖州宝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188,434,705.5946,882,696.365,000.00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6年5月2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836759 住所地:杭州市上城区开元路19-1、19-2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联系人:卞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366170住所地:杭州市延安路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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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分公司资产公开竞价补登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天津分公司”)采用公开竞价方式对拥有融创华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际元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26年7月9日14时竞价期结束,仅有一名合格竞买人竞价。按照相关规定,现补登公告如下:一、债权资产情况债权基准日:2025年12月22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债务人债权金额本金余额利息余额代垫费用抵质押物保证人诉讼状态融创华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9902.2334784.0014883.63234.591.融创华北联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花园别墅42号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面积30,230.79㎡;2.抵押人有限合伙企业份额100%质押担保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胜诉未执行天津际元发展有限公司9841.857467.212324.8149.821.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的住宅用地(云潮府A4地块)提供抵押担保,土地面积44237.8㎡(第二顺位,前顺位担保债权4.3亿元);2.北京融创恒基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市海淀区德惠路7906.52㎡商业现房提供抵押担保(第三顺位,第一顺位债权已结清,前顺位担保债权4.18亿元);3.北京市八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京市昌平区7470.89㎡商业现房提供抵押担保(第三顺位,第一顺位债权已结清,前顺位担保债权4.18亿元);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市融创新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胜诉未执行天津际元发展有限公司60763.6242856.0017523.75383.871.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的住宅用地(云潮府A4地块)提供抵押担保(第一顺位抵押),土地面积44237.8㎡;2.石林环球融创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生态工业集中区核心区五宗商业用地进行抵押担保(第二顺位,第一顺位债权已结清),上述五宗土地占地面积285268.26㎡。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融创华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胜诉未执行合计120507.7085107.2134732.20668.29   注:1.本公告清单内债权基准日为2025年12月22日,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具体金额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的计算为准。2.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抵押物面积以权利证书记载为准。4.债权实际情况请投资人自行调查了解。二、交易条件一次性支付价款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可承担购买上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相关的竞买、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及其它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或活动的举报。四、参与方式有意向参与竞买者请于补登公告期限内与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zichan.jd.com)联系并缴纳足额的保证金500万元至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指定收款账户(联系方式:董经理15122749522)。若在补登公告期内无异议亦没有新增竞价者参加竞价,中信金融资产天津分公司将确定原竞价期内报出有效报价的竞买人为最终买受人。五、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自2026年7月10日起至7月14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罗经理,联系电话:18522218188。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2-2831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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