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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
  • 2026-06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 分公司资产处置暨公开竞价补登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信金融湖南分公司或我分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起至2026年6月3日在阿里资产网站对湖北领秀中原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及相关担保人不良债权资产开展公开竞价处置活动,截至2026年6月3日12:00时竞价结束,只有一人报名参与竞价。现我分公司按规定补登公开竞价公告,如本公告期满无其他投资人报名参与竞价的,则我分公司将确认目前的竞价人为最终成交人并与其进行转让交易。一、公开竞价的时间:因仅有一人完成报名参与竞价,现我方予以公告,时间为三个工作日。二、竞价标的债权情况:截至基准日2025年12月20日,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157,706,142.28元,利息(含罚息、复利)人民币76,643,432.86元。最终利息、罚息、复利等按相关合同、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计算为准。担保措施:1.位于襄阳市中原路13号领秀中原装饰建材城一楼,建筑面积390.55平米;2.位于襄阳市中原路13号领秀中原装饰建材城二楼,建筑面积7991.94平米;3.襄阳市中原路13号领秀中原装饰建材城三楼,建筑面积10847.95平米;4.襄阳市樊城区中原路13号领秀中原二期(写字楼)1幢第25层,建筑面积1626.54平米;5.襄阳市樊城区中原路13号领秀中原4幢1单元1-2层3室,建筑面积1898.82平米;6.位于襄阳市中原路31号(万商中心)三楼、四楼,建筑面积4476.14平米,土地面积1222.88平米。7.湖北领秀以其未来租赁收入、经营收入、物业收入在2.6亿元范围内提供质押担保。8.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承担贷款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20%赔偿责任。保证人:何国云、程瑜、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关于债权瑕疵及其他相关信息请竞买人查阅阿里资产网站公告信息。三、交易条件:要求竞买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标的债权的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原债务人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止。如对本次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到期日前提出,我分公司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处置的征询、异议、举报。六、本次补登公告事项联系人: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陶先生,联系电话:0731-84845080。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976号。七、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731-84845036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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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资产清单中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特此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附件:资产清单.xlsx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作为资产清单中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资产清单中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6年6月5日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到2024年3月31日的本金余额及借款利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予偿还的利息余额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单位:人民币元、外币美元)。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及或/主管部门继续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履行义务、承担清算责任或履行清偿责任。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平准街55号,联系人:康英俊、秦晓宇,联系电话:0451-82718159、0451-8273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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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6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公开竞价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上海万企爱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户不良债权进行公开竞价处置。我分公司拟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https://auction.jd.com/)挂牌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一、本次拟处置不良债权基本情况如下(投资者可登陆中信金资网站查询或与我分公司联系人接洽查询):基准日:2026年4月30日,单位:万元序号债务人名称所在地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迟延履行利息及费用等债权合计担保信息1上海万企爱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市37,686.008,339.1446,025.14保证:1、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2、苏州澄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质押:1、上海名冀实业有限公司所持债务人100%股权;2、上海绚储实业有限公司所持上海长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3、苏州古早实业有限公司所持苏州澄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抵押:上海万企爱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1、普陀区宜川新村街道中山北路1670号10层、11层、12层;2、普陀区宜川新村街道远景路772号1-2层、3层、4层;3、普陀区宜川新村街道中山北路1670号5层、601、6层02物业用房、7层、8层、9层;4、普陀区宜川新村街道远景路716号5层、6层、7层、8层、9层、10层、11层、12层;5、普陀区宜川新村街道远景路700号1-6层;6、普陀区宜川新村街道远景路750号1-4层;7、普陀区宜川新村街道中山北路1670号等地下1层非机动车库;8、普陀区宜川新村街道中山北路1670号等地下1-地下2层汽车库;9、远景路700、716、750号地下1层通道、变配电间、汽车库;10、普陀区宜川新村街道43街坊30丘的土地使用权及普陀区宜川新村街道43街坊23丘的土地使用权。2上海广钢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市234.3933.57267.96保证:赖思斌,上海柏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融真资产有限公司,周伦景3上海路发钢铁有限公司上海市40.8427.4168.25保证:刘善文,郑云霞注1:上表仅列示截止至2026年4月3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利息、罚息和相应费用,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我公司的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及费用等,以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法律文书的规定为准。注2:本次标的是以现状为准,并依现状进行公开竞价,如与实际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款。拟处置资产资料介绍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事先须对竞价标的进行认真咨询,实地看样。一经竞价,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情况,完全接受标的的现实品质及瑕疵(包括未知瑕疵),并愿意对自已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报价无悔。二、分布区域债务人位于上海。三、交易条件要求投资者信誉好,有一定资金实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竞价前,意向竞买方须缴纳竞价保证金【500】万元。竞价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为合法来源资金,参与竞价者不得违反《反洗钱法》及国家有关反洗钱的相关规定,如竞价者未通过反洗钱核查,如已经竞价成功,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意向投资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利益关系的当事人不得参与竞拍,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债务人实际控制人、债务人关联企业及其他与债务人、担保人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或控制关系的企业及自然人。若竞买人选择分期付款,则分期付款期间不得成为上述有利益关系的当事人。五、参与竞买方式有意参与竞价者请于公告期限截止日前了解拟转让债权的基本情况及竞买人资格提示,并于2026年6月【11】日12点00分前,向我分公司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资格承诺书、保密函、瑕疵和风险知情函、法人投资者的营业执照、章程、内部决议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等,上述材料截止时间以我分公司收到材料时间为准)。经过我方及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的竞买人资格审查后,向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提交受让申请,并于2026年6月【11】日15: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账号:1001244319013114330】。报名时需明确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六、公开竞价时间及付款方式2026年6月【12】日上午9:00-24:00。债权资产起拍价为【24,530】万元,单次加价幅度为【10】万元及其倍数。公告有效期限为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至2026年6月【11】日。买受人应在竞价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与我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并于协议签署后1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价款,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允许一次性全额付款或者分期付款。同等价格下,选择一次性全额付款者优先。特别提示:若仅有一人报名并有效出价的,需补登公告3个工作日,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方能最终成交。公告有效期内中我分公司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自2026年6月【5】日起至6月【11】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郑女士021-63899965、龚女士021-63899992。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违反廉洁规定的举报电话:纪检监督联系人陆女士021-63892619,风险监督联系人毛先生021-6389991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发布日期: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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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6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资产处置暨网络公开竞价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原名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拟对享有的贵州省福明置业有限公司两笔债权在京东资产拍卖平台(以下简称京东拍卖)进行公开处置竞价转让。为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开竞价标的债权(一)贵州省福明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一截至2025年10月31日债权本金131,583,323.00元、重组收益305,366,396.27元、代垫费用27,040.00元。该债权已由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29日作出的(2018)黔民初7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认,判决内容部分如下: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本金15500万元及至2016年6月20日的重组收益12,811,449.94元;自2016年6月21日后的重组收益以本金15500万元为基数,按21%/年的利率标准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二、原告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对被告提供的抵押财产(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号:瓮建房字第201300003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证明书证号:他项(2013)006号,房屋他项权证号:瓮房他证雍阳镇字第015000717号)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原告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对被告郑榕提供的质押财产(出质登记编号:(qn05)股质登记设字(2014)第80号项下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郑榕、张平对本判决第一项所列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判决生效后至2025年10月31日,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共收到执行法院发还的执行款现金金额12,505,960.22元;在司法拍卖程序中接受部分资产的以物抵债,对应抵偿金额为14,136,359.00元。上述现金及以物抵债资产不在本次资产转让范围内。(二)贵州省福明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二截至2025年10月31日债权本金54,997,768.40元、重组宽限补偿金123,943,212.08元、代垫费用43,600.00元。该债权已由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29日作出的(2018)黔民初8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认,判决内容部分如下: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本金60,689,583.40元及截至2016年12月20日的重组宽限补偿金8,823,647.42元;自2016年12月21日后的重组宽限补偿金以本金60,689,583.4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2%的标准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二、原告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对被告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动产登记证号:黔(2016)瓮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21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证号:瓮国用他项(2015)押字第066号),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郑榕对本判决第一项所列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郑榕实际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追偿。自判决生效后至2025年10月31日,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共收到执行法院发还的执行款现金金额1,600,000.00元;在司法拍卖程序中接受部分资产的以物抵债,对应抵偿金额为5,691,815.00元。上述现金及以物抵债资产不在本次资产转让范围内。(三)抵质押登记情况1.根据瓮安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抵押权人为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的房屋及在建工程共323套,(详见附件: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上述房屋及在建工程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抵押权人为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共1宗,抵押面积21735.58平方米,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2.根据瓮安县工商户行政管理局2014年12月11日出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质权人为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的贵州福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数额为5400万元/万股,出质人为郑榕。备注:1.上述标的债权及从权利已获生效法律文书支持,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5年10月31日的债权本金及利息等,债务人实际应支付的全部债务以债权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所确定和执行现状为准。2.上述债权金额及抵质押物仅为一般性描述,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抵质押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抵质押权证/抵质押登记现状和生效法律文书、司法执行现状为准。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及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可在本公告附件查看。3.本次标的债权转让基准日为2025年10月31日。二、参与方式意向竞买人通过京东拍卖(https://zcpm.jd.com)参与,意向人可登陆网站查阅具体信息。三、交易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资金来源合法,可支付资产转让价款并能承担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标的债权为现状转让,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对标的债权不作任何预期收益承诺及瑕疵担保,竞买人自行对标的债权进行独立尽调及风险判断),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条件的相关规定。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参与竞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四、公告期限及报名时间本公告有效期为发布之日至2026年6月8日17时,请意向竞买人于公告期内的工作日登录京东拍卖报名,报名需缴纳100万元保证金,报名成功与否以京东拍卖为准。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有权视实际情况撤回本次竞价,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五、签约及付款方式线上竞拍成功后由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完成资格审查的竞买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竞买人本人,或者竞买人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授权代理人)凭京东拍卖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及身份证明材料到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配合开展线下合规访谈(国有企业可不开展)、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债权转让协议》。付款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或分期付款,分期付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转让价款的30%,分期付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分期部分按5%的年化利率向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全部款项付清后再进行资产交割。转让价款或首付款应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缴入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指定账户。意向竞买人一经报名成功,默认已明确知悉且认可本公告内容及《竞买须知》等内容。其他事项请详阅《竞买须知》。六、其他事项公告有效期内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受理投资者的报名资格审查及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帅女士、周先生,联系电话0851-85536171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黄先生0851-85505027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2号20楼。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对上述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2026年6月4日附件:1.竞买须知2.债权转让协议样本3.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4.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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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6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浙江浙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浙江浙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浙江Y11190092-2),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浙江浙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浙江浙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浙江浙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浙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电话:竺经理,0571-87689543浙江浙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陆经理,0571-81106826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浙江浙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6月4日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借款人名称债务情况(截至2026年2月25日)担保物(含抵质押物)担保人借款合同编号本金欠息代垫费1诸暨市山下湖镇金源珠宝商行3,000,000.004,942,895.840.00/保证:浙江金沙贝尔珠宝有限公司、浙江唐萃珠宝有限公司、詹国庆、何月华、石天苗、陈霞借款合同(编号:083C110201200399)2浙江好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5,000,000.008,238,606.230.00/保证:浙江金沙贝尔珠宝有限公司、浙江唐萃珠宝有限公司、詹国庆、何月华、石天苗、陈霞借款合同(编号:083C110201200401)3浙江一泰阀门(丽水)制造有限公司6,409,274.658,723,324.260.00浙江一泰阀门(丽水)制造有限公司名下一批机器设备,最高额抵押金额800万元抵押:浙江一泰阀门(丽水)制造有限公司;保证:温州市金荣铜业有限公司、浙江一泰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李荣初、王素平流动资金借款合同1(编号:2012年丽中银合人贷字第433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编号:2012年丽中银合人贷字第545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3(编号:2012年丽中银合人贷字第456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4(编号:2012年丽中银合人贷字第575号)4浙江格雷电工有限公司15,361,986.3821,980,684.890.00浙江格雷电工有限公司厂内一批机器设备,最高额抵押金额880万元抵押:浙江格雷电工有限公司;保证:济宁市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胜达铝业有限公司、季金力、尤翠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1(编号:X694600113(2013)551);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编号:X694600113(2013)550)5浙江开拓机械有限公司2,222,805.334,802,578.650.00/保证:衢州蓝洋钢结构有限公司、黄丽娟流动资金借款合同1(编号:13812015280910);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编号:13812015281068)6浙江安吉邦化化工有限公司2,582,353.202,066,218.7516,205.00/保证:安吉振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振宇、徐淑琴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Z1607LN15684052)7浙江锐博建材有限公司3,394,832.313,270,068.860.00陈丽琴、蔡长城名下位于湖州市现代广场1幢B座北宁长巷38、40号商铺,建筑面积293.14㎡,最高额抵押金额362.56万元抵押:陈丽琴、蔡长城;保证:陈永德、叶丹、湖州华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小企业借款合同1(编号:2014年(德清)字1140号);小企业借款合同2(编号:2014年(德清)字1134号)8长兴乾宸物资贸易有限公司3,838,354.326,009,236.670.00长兴楚天大酒店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雉城迎宾大道505号的酒店(部分),建筑面积914.7㎡,最高额抵押金额594万元抵押:长兴楚天大酒店有限公司;保证:余丽燕、张世勇、陈盘勤、佘满红小企业借款合同(编号:2013年(开发)字0207号)合计41,809,606.1960,033,614.1516,205.00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6年2月25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浙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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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6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抵债资产出租公开竞价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持有的位于武汉市新洲区新洲大街抵债资产拟对外出租,定于自2026年6月9日10:00至2026年6月10日10:00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进行公开竞价,现就有关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价人:一、资产基本情况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拥有的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新洲大街1栋第1-6层房地产,房屋设计用途商业服务,建筑面积9,793.36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1,848.24平方米。本次拟出租资产系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通过法院裁定以物抵债取得,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未就抵债资产办理过户手续。抵债资产按现状进行出租,租赁期限5年,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不保证抵债资产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详情如下:房产坐落规划用途建筑面积(㎡)分摊土地面积(㎡)新洲区邾城街新洲大街1栋第1层商业服务1,836.81346.66新洲区邾城街新洲大街1栋第2层商业服务1,836.73346.63新洲区邾城街新洲大街1栋第3层商业服务1,836.73346.63新洲区邾城街新洲大街1栋第4层商业服务1,835.24346.35新洲区邾城街新洲大街1栋第5层商业服务1,835.24346.35新洲区邾城街新洲大街1栋第6层商业服务612.61115.62二、交易条件承租人信誉良好,一次性整体承租上述全部抵债房地产,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承租抵债资产带来的风险。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参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等有关联的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与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参与的主体;依照其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宜参与的主体。四、参与竞价方式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价人请按照淘宝网《资产处置竞价流程》及网络竞价页面提示,使用淘宝账户(经支付宝实名认证)进行报名并参与竞价。请竞价人仔细阅读标的资产网络竞价页面中内容及《竞价须知》。竞价人可通过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资产交易金融资产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进入标的资产竞价页面。2026年6月9日10时0分起的24小时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9日10:00止。对本次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到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有权自行撤销本次公开竞价或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本次公开竞价时间。六、挂牌底价:296.14万元/年,竞价保证金:24.68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七、特别说明(一)标的资产按现状进行出租,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不保证抵债资产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一经竞价,即表明竞价人已完全了解相关情况,完全接受标的资产的现实品质及瑕疵(包括可能存在未知瑕疵),并愿意对自已的竞价行为承担一切责任。(二)竞价人应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租赁标的资产的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费用、风险和损失。(三)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有权对报名参与方的资质进行审核,发现中标人属于禁止参与主体的,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有权不签署《租赁协议》并没收竞价保证金。八、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吴先生18627965207,陶先生027-88060896。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举报联系人:阳女士,027-88318257。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体育街特1号银泰大厦16-22层。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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