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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9
关于对沈阳市于洪区西江街西江苑5套抵债房产招商暨公开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名下位于沈阳市于洪区西江街197-6号西江苑小区5套抵债房产拟进行公开处置并公开招募投资者,现予以公告。拟处置资产具体信息如下:序号地址房号面积(平方米)分类1沈阳市于洪区西江街197-6号31261.10住宅2沈阳市于洪区西江街197-6号31361.79住宅3沈阳市于洪区西江街197-6号31961.78住宅4沈阳市于洪区西江街197-6号414117.64住宅5沈阳市于洪区西江街197-6号418121.78住宅合计424.09 注:1.上表所列之资产描述可能存在记录误差,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抵偿裁定等法律文书、房产证记载、相关部门登记为准;2.本次处置标的为抵债资产,该抵债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买受人需自行对该抵债资产现状进行调查了解,我公司不对该抵债资产现状作任何声明或承诺;3.上述抵债资产可能存在实际使用面积与不动产证载面积不一致的情况,买受人需自行调查了解,我公司不做任何保证与承诺。4.上表所列之物权资产为抵债资产,资产可能存在上附潜在及未知的或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等),具体需由意向买受人自行调查了解。本公司不对资产现状做任何声明或保证;5.本公告未列明信息,不代表已放弃相关权利,以上内容我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交易条件为:以上资产处置方式包括同其他资产组包、整体处置。要求买受人信誉好,具备足额支付款项的能力,并可承担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处置方式: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挂牌转让、公开竞价、拍卖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以上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资产详细信息请意向投资者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famc.citic)查询或与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接洽咨询。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于先生联系电话:024-86285858-83041。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4-86285858-85071。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142号。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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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拥有的位于太原市迎泽区朝阳街39号1幢等房地产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公开竞价、公开拍卖、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或租赁等,现予以公告。  一、资产明细序号坐落建筑面积(㎡)层数原房产证号原土地证号所有权依据1太原市迎泽区朝阳街39号1幢26053.748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771号并政地国用(2012)第06000232号(2022)晋01执恢553号之五《执行裁定书》2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幢1号3547.485房权证并字第00151090号并政地国用(2012)第05000229号(2022)晋01执恢553号之三《执行裁定书》1.公告基准日为2026年9月7日,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或租赁等;2.本公告列示的资产情况与实际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3.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中资产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标的资产以现状出售或租赁,我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详情请咨询联系人。二、交易条件要求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够接受资产存在瑕疵及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三、交易对象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受让方的股东及实控人不得与债务企业、担保企业存在关联关系;债务企业不得折价购买;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能够提供充足依据证明其失信记录或限高记录已依法消除的除外),与公司合作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自然人、企业及其实控人。受让人需在成交确认前签订相关承诺书,承诺不属于不得购买范围主体。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我分公司在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异议和咨询,有意向者请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书面意向书。五、风险提示1.我分公司按现状对该资产处置,不对资产的状况作任何声明或保证,意向人需自行前往看样。2.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我分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相关法律文书为准。4.以上内容我分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六、联系方式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高炜15513893001;原先生18835169638公告期内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南女士0351-4602761、胡先生0351-4603077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康乐街52号。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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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拟将持有云南辰源及关联公司等1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开竞价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拥有对云南俊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辰源投资有限公司的1户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及相应从权利,我公司拟对标的债权进行单户处置。现予以公告。一、竞价标的截至2026年7月20日,标的债权金额15,741.31万元(其中:本金13,497.69万元;宽限补偿金2,243.6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基准日:2026年7月20日债务人名称债权本金余额(万元)截至基准日欠付重组宽限补偿金(万元)合计(万元)担保措施云南俊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辰源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华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3,497.692,243.6215,741.311、云南金色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位于昆明市官渡区矣六街道办事处104.97亩商业用地一顺位抵押担保;2、云南金色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俊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4、李镇廷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5、海南华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位于海南省万宁市礼纪镇南燕湾旅游公路北侧住宅土地243.09亩土地抵押担保。注:1、上表中所列之债权金额仅为截至基准日止的统计资料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实际利息数额应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为准。2、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及至转让日之间的孳息等一并处置;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重组宽限补偿金(收益)、违约金、罚息等,按债务重组协议、还款协议、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3、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4、标的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在全部债权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后,完成债权交割前,完成如下事项后进行转让:(1)交易双方在所有重要方面履行并遵守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交割前应履行的全部承诺和保证;(2)购买方已按照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了相应的转让价款。(3)标的债权项下的共同还款人海南华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还款责任已解除,其提供的对本债权的3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编号:琼(2018)万宁市不动产权第0001445号、琼(2018)万宁市不动产权第0001448号、万国用(2013)第106003号)的抵押担保也已解除。(4)解除2026年6月25日签署的编号为云南Y24200004-16的《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第二条“关于交叉违约的特别安排”中涉及标的债权的关联安排。(5)按照标的债权于2024年2月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的编号为云信信2023-367-SYQ号《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要求,完成标的债权对应的债权收益权在瑞泽46号信托计划中对应的中间级份额分配工作,实现标的债权收益权在瑞泽46号信托计划中的退出,该事项的完成以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6)解除和解协议中关于增加重组宽限补偿金减免的生效条件,具体解除的减免生效条件为:“编号为云南Y24200050-26号的《和解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的债务人应于2026年12月20日前偿还债权人不少于2000万元的债务重组本金”。二、报名和参与方式公告期限:2026年9月15日起至2026年9月21日止竞价时间:2026年9月21日14时起至2026年9月21日17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报名时间:公告期间以及竞价期间均可报名。有受让意向者请于报名时间内前往京东拍卖网站进行报名,并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公开转让明细、交易具体条款、报名相关事项、标的债权有关瑕疵情况等具体信息请登录京东拍卖网查询。网址:zcpm.jd.com。三、相关事项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可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七)股东及实控人与债务企业、担保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八)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能够提供充足依据证明其失信记录或限高记录已依法消除的除外)、与转让方或其总公司合作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自然人、企业及其实控人。四、联系方式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江路1号邮编:650224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932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欧阳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123;谭先生,0871-65700016五、特别说明1、本公告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2、实际债权及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存在瑕疵,有意向者需自行对债权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对情况和结果负责,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3、买受人需配合我方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方有权终止相关交易。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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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持有南昌鑫瑞贸易有限公司等14户债权资产,拟对该批资产进行处置,公告如下:一、资产情况截止基准日2026年7月31日,南昌鑫瑞贸易有限公司等14户债权资产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序号债务人本金欠息保证人抵押物1南昌鑫瑞贸易有限公司5014.455235.47庄权平1、罗永芳名下位于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澄湖东路1111号玺园住宅区11栋一单元101室、201室,面积合计1402.38平方米;2、庄权平名下位于南昌县莲塘镇澄湖东路1560号丽晶广场201室、203室房产,面积合计2494.84平方米。2江西清晨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9889924.24股东史伟文。史伟武,股东聂国亮、聂春江西清晨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自有的位于安义县万埠镇前岸村出让土地20000.5平米,房产10612.92平米,其中综合楼5308平米、宿舍142平米、四合院267平米、住宅1770平米、其他用途3120平米。3江西好日子投资有限公司3513.927220.28南昌丰华饲料有限公司、万平、庄平、林朝燕、庄权平庄权平名下位于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澄湖东路1560号丽晶广场104、105室房产,建筑面积为2044平方米。4赣州联创管业发展有限公司377.49434.97保证人为王定金、王美荣、袁永祥、赣州市海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企业存续现开业)。赣州市海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位于章贡区杨公路5号滨江城市广场8-9号楼二层商场1-9号商铺,面积1361.8㎡。5江西景福彩印有限责任公司75003647.871、欧阳松岩;2、胡兵及其配偶欧阳素兰;3、吉安景福彩印有限公司。无(已破产变卖)6吉安景福彩印有限公司999.211351.581、胡兵;2、欧阳长江。无(已破产变卖)7江西省霏欧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2999.754631.87钟福华,刘雪方江西省霏欧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袁州的商业用房及对应土地(建筑面积12149.19平方米、占地面积3241.42平方米)。8江西省霏欧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500767.98法人代表钟福华及配偶抵押物为江西省霏欧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商用房及商业用地,面积2221.43㎡。9景德镇市昌南半岛酒店有限公司2798.943468.34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程建军、程鑫、易红1、景德镇市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景德镇城区瓷都大道597号昌盛综合楼一层2号店及二至十二层自建房,建筑面积3543.66㎡。2、景德镇市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景德镇城区瓷都大道597号的自建店面及二三层商用房,建筑面积1203.21㎡。10安福唯冠油压机械有限公司2054.332164.561、李东峰及其配偶樊奕;2、赣州钜隆机电有限公司;3、安福盛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福工业园内工业用地23352.89平米,地上厂房13405平米11萍乡市网尚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592.891690.16萍乡市鑫凯华天酒店有限公司、萍乡市鑫乐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萍乡鑫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萍乡市金领商务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刘卫生、刘磊、沈雪招、罗时颖、廖小华抵押物为萍乡市鑫乐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位于萍乡市上栗县平安北路的7.78亩土地使用权、面积19005.78平方米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网尚公司由于贷款归还407.11万元,在建工程已解押2196.19平方米,截止目前网尚公司在建工程抵押面积为16809.59平方米。12新余市渝水区勇利物资有限公司2013.062296.94新余市鸿利物资有限公司、陈金梅、李克彬、钟建平、郭平兰、黄小勇、黄庆庆、彭瑶、周艳、彭龙萍以钟绍兰名下位于新余市城北青年路399号(纳尔国际商贸城)1幢7套商业房产抵押担保,总面积1957.41平米。13萍乡市丰盛矿业贸易有限公司16461659.46萍乡市丰盛矿业贸易有限公司、温志强、陈梦卿、林长纯、戚峰、戚宇潇、颜永坚抵押人为萍乡市蓝天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抵押物为位于金陵西路2号的蓝天宾馆及蓝天大厦房产,建筑面积4471.84平方米,土地总面积为555.7平方米。14新余市东晨实业有限公司945.80702.69实际控制人丁勇兵、法人代表熊美华及其配偶丁小卫抵押物为丁勇兵、彭金儿等7人以位于新余市胜利北路2号1-5楼房产(原新余百货大楼附属楼),面积3779.68㎡,房产性质为商业用房。 合计36943.8445196.41  (上述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或相关法律文书计算为准)二、交易条件为要求投资人、竞买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够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原债务人、原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原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原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原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处置方式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息清收、诉讼追偿、债务重组、公开转让等。如采取公开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户或打包处置,整体或其中任意资产与其他符合转让条件的资产组合打包处置。五、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的异议和咨询。六、联系方式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黄先生、董先生,联系电话:0791-86661831、0791-86665363。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余先生,联系电话0791-86648926。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会展路135号中顺大厦24-26层。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2026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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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对绵阳鹏利等2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拟对拥有的下列不良资产进行单户或组包公开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拟处置资产总体概况    截至2026年8月31日,本次公告资产标的债权包含我方享有的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或担保物权的相关费用。本处置公告标的资产,处置方式拟为单户或组包转让。债权明细如下:基准日:2026年8月31日                                              单位:元序号债务人本金利息(罚息、复利)代垫费用债权总额担保方式抵质押资产保证人地区1绵阳鹏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7,631,143.18 14,264,063.92 / 21,895,207.10抵押+保证张利名下位于绵阳市高新区普明北路东段680号的商业用房作为抵押担保,建筑面积1469.92平方米。何鹏、张利绵阳2四川华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9,999,066.24 33,550,419.95 / 43,549,486.19抵押绵阳首佳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川羌族自治县安昌镇沙金村三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土地面积48780.23平方米。/绵阳合计  17,630,209.42 47,814,483.87 / 65,444,693.29    注:上表所列之债权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实际金额以依据债权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和相关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上表所列之债权资产截至交易日的相关费用等一并转让。以上资产可能存在瑕疵,请买受人自行调查判断,资产详细情况请与我分公司接洽查询。二、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购买资金来源合法,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请有意向的竞买者在公告期内向我方提供书面的意向购买函(内容包括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三、交易对象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受让方的股东及实控人不得与债务企业、担保企业存在关联关系;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能够提供充足依据证明其失信记录或限高记录已依法消除的除外)、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自然人、企业及其实控人。四、处置方式:拟以公开竞价方式对外转让本次公告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拍卖、要约邀请公开竞价、公开询价等方式。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含发布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异议和咨询。六、联系方式:请对上述资产有意向的竞买者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联系。受理公式事项联系人:张女士、赵先生,联系电话:028-86516528、028-86519460,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总府路35号总府大厦19楼。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8-86516518(刘女士)、028-86516559(张女士)、028-86516550(专用电话)。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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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拥有对湖南展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拟依法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一、债权资产情况序号债务人本金(万元)利息(万元)担保情况1湖南展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10,530.31-资兴鼎盛冶金有限公司位于资兴市江北工业园的9栋房产(办公楼1栋、4栋车间、3栋仓库、1栋配电房)和土地,房屋所有权面积为5700.76㎡、土地58720.1㎡保证人:曹圣金、曹小妹、湖南鸿通仓储物流有限公司、资兴鼎盛冶金有限公司2湖南鸿森木业(集团)有限公司14,643.487,211.84抵押物1:怀化市鸿升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怀化市迎丰东路的2栋商业房产,面积合计4437.14㎡;抵押物2:怀化市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怀化市怀黔路农机市场旁的仓储(商服)用地,面积36239.57㎡;抵押物3:怀化市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怀化市鹤城区鸭嘴岩组团、怀黔路与望江路交汇处西北角的商业房产,面积合计4139.34㎡;抵押物4:湖南武陵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怀化市河西武陵城广场2栋的商业房产,面积合计5680.85㎡;抵押物5:湖南武陵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怀化市湖天开发区湖天一色中心广场35栋及37栋负一楼的房产,面积合计5473.51㎡。质押物:湖南鸿森木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幸福新材有限公司的6507.9万股股权  保证人:刘玉成、周细杨3湘潭市中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250.2612,863.85土地证及在建工程抵押,抵押物位于湘潭市雨湖区湘大路6号聚龙广场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面积44164.98平方米,在建工程:位于湘潭市雨湖区湘大路6号聚龙广场A座共计199套,共计27668.08平方米保证人:袁子雄、张凌云、熊燕娟4湖南三和食品有限公司6,161.7612,134.21①湖南三和食品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衡阳县西渡镇保安小区的厂房(面积21,515.29㎡)及工业用地(面积25,434.87㎡)做抵押担保。②湖南三和食品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衡阳县西渡镇保安小区的综合楼(7,829.1㎡)及办公、住宅用地(7,488.70㎡)做抵押担保。③湖南三和食品有限公司以名下机器设备及存货做抵押担保。"保证人:蒋新伟、蒋新华、刘姣梅、蒋丹合计39,585.8132,209.90 注:主债务人主要分布在湖南省湘潭、郴州、怀化等地。上述债权本金、利息计算截止日为2026年8月20日,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本公告列示的金额仅为我分公司根据截至基准日止的统计资料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等情况,债务人和担保人应予偿还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等数额,按原合同约定以及法院有关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本公告所列不良债权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其他连带清偿责任人及上述主体的义务承继人。若公告附件债权资产清单中债务人、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我分公司对其偿债责任、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文书履行偿债责任、担保责任。本公告及债权资产清单披露的债权情况、债权担保情况等仅供投资者参考,实际以投资者详细查阅债权档案资料,并做调查后自行判断为准。二、交易条件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一定资金实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意向投资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等有关联的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七)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与我分公司合作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主体。(八)依照其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宜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四、公告期限本公告有效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投资者如有意向请向我分公司提交书面意向书或来我分公司现场报名。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731-84845080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为:周先生0731-84845036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五一大道976号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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