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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6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对福建中合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拥有福建中合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详见资产清单),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一、标的债权截止2026年5月30日,标的债权总额合计人民币478,885,587.61元,其中本金368,238,177.33元,利息109,507,239.28元,代垫费用1,140,171.00元。单位:元债务人本金利息费用保证人基本情况抵质押物基本情况福建中合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368,238,177.33109,507,239.281,140,171.00福建中合农产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施建华;林才武、林艺华;林永淮、郑秀惠(已去世)1.中国供销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厦门约瑟林投资有限公司、华元汇(厦门)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福建中合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70%、15%、15%股权。2.福建中合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罗区红坊镇龙岗路南侧、红坊溪东侧(A地块)、新罗区红坊镇龙岗路南侧、红坊溪西侧(B地块)、新罗区红坊镇龙岗路北侧、红坊溪西侧(C地块)商服用地及在建工程,其中土地面积合计18,2450㎡,建筑面积:A区14945.64㎡。备注:上述债权金额可能存在计算误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本金、利息、罚息、延迟履行金及代垫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等计算为准。二、交易条件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付款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三、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组织。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四、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投资者可登陆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amc.citic)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我分公司在公告期内受理对该资产处置的有关异议和咨询。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抵债资产、其他资产及相关权利和权益的现状、价值,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中信金融资产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张先生、朱先生联系电话:13705062904、15059189902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高女士0591-83309373联系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12号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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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6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资产处置网络竞价补登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原名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拟对享有的贵州省福明置业有限公司两笔债权进行公开处置竞价转让,前期已通过京东资产拍卖平台开展网络公开竞价。因在竞价期间(2026年6月9日10时至2026年6月10日10时)仅有一名竞买人参与竞价,现按相关规定补登公告,再次广泛征集意向受让人。若公告期间无人报名参与竞价,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拟将上述债权转让给现有竞买人。一、债权情况(一)贵州省福明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一截至2025年10月31日债权本金131,583,323.00元、重组收益305,366,396.27元、代垫费用27,040.00元。该债权已由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29日作出的(2018)黔民初7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认,判决内容部分如下: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本金15500万元及至2016年6月20日的重组收益12,811,449.94元;自2016年6月21日后的重组收益以本金15500万元为基数,按21%/年的利率标准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二、原告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对被告提供的抵押财产(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号:瓮建房字第201300003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证明书证号:他项(2013)006号,房屋他项权证号:瓮房他证雍阳镇字第015000717号)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原告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对被告郑榕提供的质押财产(出质登记编号:(qn05)股质登记设字(2014)第80号项下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郑榕、张平对本判决第一项所列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判决生效后至2025年10月31日,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共收到执行法院发还的执行款现金金额12,505,960.22元;在司法拍卖程序中接受部分资产的以物抵债,对应抵偿金额为14,136,359.00元。上述现金及以物抵债资产不在本次资产转让范围内。(二)贵州省福明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二截至2025年10月31日债权本金54,997,768.40元、重组宽限补偿金123,943,212.08元、代垫费用43,600.00元。该债权已由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29日作出的(2018)黔民初8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认,判决内容部分如下: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本金60,689,583.40元及截至2016年12月20日的重组宽限补偿金8,823,647.42元;自2016年12月21日后的重组宽限补偿金以本金60,689,583.4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2%的标准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二、原告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对被告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动产登记证号:黔(2016)瓮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21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证号:瓮国用他项(2015)押字第066号),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郑榕对本判决第一项所列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郑榕实际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追偿。自判决生效后至2025年10月31日,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共收到执行法院发还的执行款现金金额1,600,000.00元;在司法拍卖程序中接受部分资产的以物抵债,对应抵偿金额为5,691,815.00元。上述现金及以物抵债资产不在本次资产转让范围内。(三)抵质押登记情况1.根据瓮安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抵押权人为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的房屋及在建工程共323套,(详见附件: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上述房屋及在建工程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抵押权人为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共1宗,抵押面积21735.58平方米,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2.根据瓮安县工商户行政管理局2014年12月11日出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质权人为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的贵州福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数额为5400万元/万股,出质人为郑榕。备注:1.上述标的债权及从权利已获生效法律文书支持,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5年10月31日的债权本金及利息等,债务人实际应支付的全部债务以债权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所确定和执行现状为准。2.上述债权金额及抵质押物仅为一般性描述,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抵质押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抵质押权证/抵质押登记现状和生效法律文书、司法执行现状为准。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及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可在本公告附件查看。3.本次标的债权转让基准日为2025年10月31日。二、交易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资金来源合法,可支付资产转让价款并能承担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标的债权为现状转让,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对标的债权不作任何预期收益承诺及瑕疵担保,竞买人自行对标的债权进行独立尽调及风险判断),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条件的相关规定。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参与竞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三、公告期限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5日。四、报名及处置方式通过京东资产拍卖平台(https://zcpm.jd.com)进行网络公开竞价,请意向竞买人于公告期内的工作日联系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报名,报名需缴纳100万元保证金,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将视情况组织竞价,过期不受理报名等相关事宜。五、其他事项公告有效期内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受理投资者的报名资格审查及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帅女士、周先生,联系电话0851-85536171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黄先生0851-85505027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2号20楼。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对上述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2026年6月11日附件:1.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2.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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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金蕴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寿光市金蕴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编号:山东Y15263029-1号),寿光市金蕴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现寿光市金蕴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公告资产清单基准日:2026年4月20日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务人名称本金利息其他债权担保人担保物1寿光美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284,597,460.1123,658,309.190.00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寿光金鑫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寿光市金财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山东御景大酒店有限公司、陈洪国商业房地产2晨鸣控股有限公司100,000,000.0022,989,041.09100,000.00晨鸣控股有限公司、山东寿光金鑫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合计384,597,460.1146,647,350.28100,000.00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利息以及其他债权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4.如清单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寿光市金蕴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563052889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圣城街以北,顺河路以西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系人:贾女士联系电话:0531-86059741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三路89号寿光市金蕴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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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召集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拥有对广东城景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全顺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盈富恒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三户不良债权资产,拟通过公开转让方式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一、债权基本情况处置基准日2026年5月15日单位:万元债务人保证人本金余额利息(含利息、罚息、复利等)代垫费用五级分类抵押物诉讼进度广东城景贸易有限公司丘成景、何肖平4,862.7448.3110.27损失1、何肖平提供名下位于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海德广场2栋第26层整层4套写字楼,建筑面积1649.52平方米;2、何肖平提供名下位于东莞市东城区立新景湖花园七期(蓝郡二期)B型独立别墅泰和路35号作抵押担保,建筑面积380.08平方米;终本深圳市全顺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黄凯汶、深圳市盈富恒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424.601,129.6628.01损失由深圳市全顺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名下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名仕商城的41个商铺作抵押担保,建筑面积合计534.58平方米;执行中深圳市盈富恒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黄凯汶、深圳市全顺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772.17232.0713.88损失由深圳市全顺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名下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名仕商城的15个商铺作抵押担保,建筑面积合计206.59平方米;执行中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6年5月15日的债权本金余额、欠息(含利息、罚息、复利等)、垫付费用(含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实际金额以依据债权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和相关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我司提出。二、交易条件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一次性付款,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四、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五、其他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六、联系方式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庆亿街3号珠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0楼联系人:张小姐、邱先生电话:020-37031077、83293447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0-3703108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发布日期: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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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竞买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大兴安岭金昌有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昌食品)债权资产在阿里资产竞价网络平台(淘宝网,https://zc-paimai.taobao.com)上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开展对外转让。现将公开竞价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开竞价标的基本情况截至基准日2026年3月20日,我分公司拥有对金昌食品债权总额为人民币737.34万元,其中本金人民币416.98万元,利息人民币318.33万元,其他代垫费用2.03万元(本公告的债权本金、利息等数据为我分公司内部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实际金额以依据债权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和相关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债务人企业位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抵押物为位于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小扬气镇松鹤社区12街坊的两处工业不动产(黑(2017)松岭区不动产权第0000168号、黑(2017)松岭区不动产权第0000166号)(具体以实地测量及实物现状为准),保证人为秦阳、王云芝。二、交易条件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标的债权为现状转让,我分公司对标的债权不作任何预期收益承诺及瑕疵担保,竞买人自行对标的债权进行独立尽调及风险判断,抵押资产具体情况以实地测量及实物现状为准)。竞价前,意向竞买方须按照网站公示情况向我分公司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买受人应在竞价成交确认后与我分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保证金可冲抵转让价款。如竞买人在竞价成交后违约,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三、竞买人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竞买人承诺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相关规定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非为不诚实经营、诈骗客户资金等违法经营行为所得,或盗窃、受贿、侵占挪用公司财产、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行为所得。四、报名和参与竞买方式1、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2、竞价方式:竞买人通过阿里资产竞价网络平台(淘宝网,https://zc-paimai.taobao.com)搜索标的债权名称进入竞价页面,按照平台相关规定向我分公司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向平台报名、完成材料完备性审核。竞买人需仔细阅读标的债权竞价页面中所有内容。此标的债权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3、竞买保证金:26.40万元。其他竞价内容请详见标的债权竞价页面。4、公告期限: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2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请投资者登录中信金融资产网站或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接洽查询。5、竞拍时间:2026年6月15日9:00至2026年6月15日12:00(若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6.竞价规则:(1)竞价公告期满后,成功报名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进行竞买。买家有多次加价机会,由起始价依次向上加价,竞价结束后价高者得。(2)平台收取的软件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具体费率以平台实际收取为准,竞买人与平台自行沟通)由竞买人支付。(3)如有二人(含)以上竞拍时,采用增价方式竞价,加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竞价方式:增价竞价,价高者得。若仅有一名投资者竞价,补登公告3个工作日,若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竞价者竞得该标的债权,公告期内有人提出异议,向我公司缴纳保证金并提交意向竞买人主体资格承诺书,则重新组织竞价。(4)本公司转让标的债权的价格已充分考虑上述标的债权存在的瑕疵情况,为此,竞买人同意参与竞买时,需要接受标的债权存在的全部瑕疵。(5)竞买人应对标的债权进行独立尽职调查及商业判断,在受让标的债权后,竞买人及竞买人的后手交易主体不得向本公司提出任何权利主张及抗辩。(6)竞买人负有配合本公司开展反洗钱工作的义务,包括按照本公司要求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人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资金来源、交易目的及相关证明文件、财务报表及其他本公司需要的任何资料与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给本公司资料及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完整。竞买人应确保合作期间持续满足本公司反洗钱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持续识别及风险等级动态评估工作需要,及时向本公司提供竞买人及其受益所有人信息变更情况。7.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3)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4)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5)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6)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7)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8)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9)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10)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或抵押物存在缺陷,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修缮;(11)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12)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13)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14)全部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罚息等诉求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15)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存在由于甲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甲方对债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16)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17)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随标的债权一并转让的垫付费用等可能缺少相关票据文件等而不被法院或仲裁机构支持,致使该部分债权无法实现;(18)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19)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按照债权现状无法继续追偿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20)结合标的债权的现状,可能存在被执行法院直接下达以物抵债裁定的法律风险,由此导致标的债权直接转化为物权的风险;(21)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五、联系方式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平准街55号邮编:150080联系人:张女士、王先生联系电话:0451-82718227、0451-82711052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51-82718507特别声明:上述信息仅作参考,具体信息联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获取详细资料,联系方式为0451-82711052,竞买须知详见阿里资产竞价网络平台(淘宝网,https://zc-paimai.taobao.com)。特别提示:1、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其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告期内,我公司视招商等情况有权随时启动或中止竞价程序。2、本次竞价的标的债权是以现状为准进行竞价,如与实际有误差不影响转让价款。竞价的资料介绍仅供参考,公告列示的资产为不良债权资产,存在一定风险特性,竞价人和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事先须对竞价标的进行认真咨询,实地看样、自行了解。一经竞价,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情况,完全接受竞价标的的现实品质及瑕疵(包括未知瑕疵),并愿意对自已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3、标的债权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进行必要的协助,但出卖人不对过户手续的办理作出任何承诺和承担任何责任。4、竞价/买卖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以及竞价标的在办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按有关法律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5、本标的债权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但本款规定不视为我分公司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的依据。6、保证金缴纳规则、信息披露等事项内容详见《竞买须知》《资产转让协议》等披露的文件资料。7、买受者资质审核流程、具体竞价流程及规则、补登公告后相关交易流程等安排详见《竞买须知》以及阿里资产竞价网络平台(淘宝网,https://zc-paimai.taobao.com)查看相关内容。8、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开展尽职调查,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9、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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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资产公开竞价补登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甘肃分公司或我司)对拥有的甘肃瑞奇商贸有限公司等三户企业不良债权在阿里资产网络竞价平台(淘宝网)(https://zc-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竞价处置。截至2026年6月9日上午11时竞价期结束,只有一人报名参与竞价,现按相关规定发布补登公告。一、债权具体信息如下:基准日:2026年4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债务人债务本金利息代垫费用债权合计保证人抵押人/物甘肃瑞奇商贸有限公司2,588,448.125,623,726.69148,909.098,361,083.90剡倍龙孙怡/甘肃鑫缘矿业有限公司610,951.505,692,787.450.006,303,738.95关斌关东/甘肃温兰物资有限责任公司4,996,435.464,518,612.3453,447.009,568,494.80甘肃攀红聚汇天成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兰州温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丁文军、杨美女/合计8,195,835.0815,835,126.48202,356.0924,233,317.65注:1.本公告清单内债权基准日为2026年4月30日,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具体金额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的计算为准。2.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4.债权实际情况请投资人自行调查了解。二、交易条件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买受人应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于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如竞买人在竞价成交后违约,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三、交易对象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原债务人的管理层;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五、参与方式有意竞买人请在公告期限内联系公告披露的联系人提出书面意向,竞买人需按照我司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10万元。若补登公告期限内有新的竞买人,我司将在阿里资产网络竞价平台重新进行公开竞价,竞价时间将另行通知各竞买人。若在补登公告期内无异议亦没有新增竞价者参加竞价,中信金融资产甘肃分公司将确定原竞价期内报出有效报价的竞买人为最终买受人。六、特别提示请竞买人仔细、认真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对有关权利瑕疵、相关风险及交易流程的提示内容。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公告与我司在阿里资产网络竞价平台发布的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对甘肃瑞奇商贸有限公司等三户企业不良债权公开处置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是一系列文件,竞价规则相关事宜以网络竞价页面内容为准。受理公示联系人:王女士/赵女士,咨询联系电话:0931-8501812/0931-8505075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司先生,联系电话:0931-8500288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武都路225号附件:1.债权转让协议.docx2.债权购买主体确认函.docx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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