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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拥有对广州市正德温泉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一、债权基本情况处置基准日:2026年6月9日单位:万元债务人本金余额利息余额代垫费用保证人抵质押物信息广州市正德温泉开发有限公司14,50016,699.9777.83广东正德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佛冈华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正德集团有限公司、韩南保、黄德林、黄国珍、黎玉婵位于广州市从化区的正德温泉项目:包括(1)广州从化良口镇米埔村的从国用(2007)第00335号商住用地(面积17,783平方米);(2)广州从化良口镇米埔村的从国用(2007)第00236号商住用地(面积40,861平方米)及地上在建工程(酒店,建筑面积78,422平米);(3)广州从化良口镇米埔村新温泉山庄A、B、C栋在建工程(合计175套公寓,建筑面积12,376.46平方米)。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6年6月9日的债权本金余额、欠息(含利息、罚息、复利等)、垫付费用(含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实际金额以依据债权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和相关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我司提出。二、交易条件投资者信誉良好,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竞价前,意向竞买方须缴纳竞价保证金。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四、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五、其他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六、联系方式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庆亿街3号珠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9楼联系人:彭先生、陈小姐电话:020-83283307、37031422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0-3703108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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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拥有的运城市博鸣木业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单户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公开拍卖、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等,现予以公告。一、债权资产情况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务人债务人所属地区债权本金基准日利息、罚息、复利及违约金等费用债权合计保证人抵押物1运城市博鸣木业有限公司运城市13,200,00010,698,620.9323,867.9223,922,488.85山西众聚通贸易有限公司、运城市桃源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樊天兵、李翠霞山西新利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房产(位于运城市南风广场西侧今日名邸2幢4层403号,建筑面积146.09平方米),樊天兵、李翠霞名下房产(位于运城经济开发区博雅苑小区2幢1单元1602号,建筑面积369.08平方米)注:1.公告基准日为2026年5月31日,债权信息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代垫费用等,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及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2.上述债权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公告列示的债权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4.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中主债权及担保债权、抵押资产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标的资产以现状出售,我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详情请咨询联系人。二、交易条件要求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三、交易对象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七)资产原债务人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八)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受让人需在成交确认前签订相关承诺书,承诺不属于不得购买范围主体。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我分公司在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异议和咨询,有意向者请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书面意向书。五、联系方式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卞先生0351-4603021、刘先生0351-4603082、15003515319。公告期内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南女士0351-4602784、胡先生0351-4603077。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康乐街52号。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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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对福建中合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拥有福建中合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详见资产清单),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一、标的债权截止2026年5月30日,标的债权总额合计人民币478,885,587.61元,其中本金368,238,177.33元,利息109,507,239.28元,代垫费用1,140,171.00元。单位:元债务人本金利息费用保证人基本情况抵质押物基本情况福建中合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368,238,177.33109,507,239.281,140,171.00福建中合农产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施建华;林才武、林艺华;林永淮、郑秀惠(已去世)1.中国供销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厦门约瑟林投资有限公司、华元汇(厦门)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福建中合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70%、15%、15%股权。2.福建中合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罗区红坊镇龙岗路南侧、红坊溪东侧(A地块)、新罗区红坊镇龙岗路南侧、红坊溪西侧(B地块)、新罗区红坊镇龙岗路北侧、红坊溪西侧(C地块)商服用地及在建工程,其中土地面积合计18,2450㎡,建筑面积:A区14945.64㎡。备注:上述债权金额可能存在计算误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本金、利息、罚息、延迟履行金及代垫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等计算为准。二、交易条件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付款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三、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组织。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四、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投资者可登陆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amc.citic)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我分公司在公告期内受理对该资产处置的有关异议和咨询。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抵债资产、其他资产及相关权利和权益的现状、价值,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中信金融资产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张先生、朱先生联系电话:13705062904、15059189902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高女士0591-83309373联系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12号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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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资产处置网络竞价补登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原名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拟对享有的贵州省福明置业有限公司两笔债权进行公开处置竞价转让,前期已通过京东资产拍卖平台开展网络公开竞价。因在竞价期间(2026年6月9日10时至2026年6月10日10时)仅有一名竞买人参与竞价,现按相关规定补登公告,再次广泛征集意向受让人。若公告期间无人报名参与竞价,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拟将上述债权转让给现有竞买人。一、债权情况(一)贵州省福明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一截至2025年10月31日债权本金131,583,323.00元、重组收益305,366,396.27元、代垫费用27,040.00元。该债权已由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29日作出的(2018)黔民初7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认,判决内容部分如下: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本金15500万元及至2016年6月20日的重组收益12,811,449.94元;自2016年6月21日后的重组收益以本金15500万元为基数,按21%/年的利率标准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二、原告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对被告提供的抵押财产(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号:瓮建房字第201300003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证明书证号:他项(2013)006号,房屋他项权证号:瓮房他证雍阳镇字第015000717号)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原告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对被告郑榕提供的质押财产(出质登记编号:(qn05)股质登记设字(2014)第80号项下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郑榕、张平对本判决第一项所列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判决生效后至2025年10月31日,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共收到执行法院发还的执行款现金金额12,505,960.22元;在司法拍卖程序中接受部分资产的以物抵债,对应抵偿金额为14,136,359.00元。上述现金及以物抵债资产不在本次资产转让范围内。(二)贵州省福明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二截至2025年10月31日债权本金54,997,768.40元、重组宽限补偿金123,943,212.08元、代垫费用43,600.00元。该债权已由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29日作出的(2018)黔民初8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认,判决内容部分如下: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本金60,689,583.40元及截至2016年12月20日的重组宽限补偿金8,823,647.42元;自2016年12月21日后的重组宽限补偿金以本金60,689,583.4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2%的标准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二、原告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对被告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动产登记证号:黔(2016)瓮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21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证号:瓮国用他项(2015)押字第066号),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郑榕对本判决第一项所列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郑榕实际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追偿。自判决生效后至2025年10月31日,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共收到执行法院发还的执行款现金金额1,600,000.00元;在司法拍卖程序中接受部分资产的以物抵债,对应抵偿金额为5,691,815.00元。上述现金及以物抵债资产不在本次资产转让范围内。(三)抵质押登记情况1.根据瓮安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抵押权人为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的房屋及在建工程共323套,(详见附件: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上述房屋及在建工程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抵押权人为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共1宗,抵押面积21735.58平方米,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2.根据瓮安县工商户行政管理局2014年12月11日出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质权人为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的贵州福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数额为5400万元/万股,出质人为郑榕。备注:1.上述标的债权及从权利已获生效法律文书支持,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5年10月31日的债权本金及利息等,债务人实际应支付的全部债务以债权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所确定和执行现状为准。2.上述债权金额及抵质押物仅为一般性描述,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抵质押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抵质押权证/抵质押登记现状和生效法律文书、司法执行现状为准。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及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可在本公告附件查看。3.本次标的债权转让基准日为2025年10月31日。二、交易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资金来源合法,可支付资产转让价款并能承担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标的债权为现状转让,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对标的债权不作任何预期收益承诺及瑕疵担保,竞买人自行对标的债权进行独立尽调及风险判断),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条件的相关规定。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参与竞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三、公告期限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5日。四、报名及处置方式通过京东资产拍卖平台(https://zcpm.jd.com)进行网络公开竞价,请意向竞买人于公告期内的工作日联系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报名,报名需缴纳100万元保证金,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将视情况组织竞价,过期不受理报名等相关事宜。五、其他事项公告有效期内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受理投资者的报名资格审查及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帅女士、周先生,联系电话0851-85536171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黄先生0851-85505027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2号20楼。中信金资贵州分公司对上述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2026年6月11日附件:1.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2.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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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金蕴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寿光市金蕴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编号:山东Y15263029-1号),寿光市金蕴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现寿光市金蕴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公告资产清单基准日:2026年4月20日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务人名称本金利息其他债权担保人担保物1寿光美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284,597,460.1123,658,309.190.00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寿光金鑫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寿光市金财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山东御景大酒店有限公司、陈洪国商业房地产2晨鸣控股有限公司100,000,000.0022,989,041.09100,000.00晨鸣控股有限公司、山东寿光金鑫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合计384,597,460.1146,647,350.28100,000.00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利息以及其他债权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4.如清单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寿光市金蕴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563052889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圣城街以北,顺河路以西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系人:贾女士联系电话:0531-86059741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三路89号寿光市金蕴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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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拥有对长泰融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6,378.87万元,截至处置基准日2026年5月15日,长泰融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本金余额为5,395.55万元,利息余额为938.19万元,代垫费用45.13万元,基准日后垫付费用300元(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抵押物位于长泰县古农农场银泰路39号融信澜天小区的384套在建工程(面积26016.01㎡,土地面积24000㎡,其中:住宅206套,面积18852.66㎡;SOHO155套,面积5971.3㎡;店铺23间,面积1194.92㎡)、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拟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交易所挂牌、公开拍卖等,现予以公告。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抵债资产、其他资产及相关权利和权益的现状、价值,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中信金融资产对此不作任何保证。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司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投资者可登陆中信金融资产网站(https://www.famc.citic/)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我分公司在公告期内受理对该资产处置的有关异议和咨询。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林先生、林先生,联系电话:13509330733、18084700311。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高女士0591-8330937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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