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處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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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融華僑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資產處置公告
華融華僑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司”)擁有對嘉華東方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華東方”)的一筆債權,我司對該戶債權資產擬單戶公開處置,現予以公告。
一、資產情況
該戶債權資產本金合計約為3385.14萬元。債務方應清償的本金、利息、罰息及違約金等,按相關合同的有關約定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生效法律文書計算,以轉讓時點實際金額為準。該戶債權主要風控措施為︰(1)上市公司萬通發展(證券代碼600246)231萬股股票質押擔保。(2)北京京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嘉華東方關聯公司)名下兩套位于北京市朝陽區亞運新新家園小區住宅現房(共計面積913.59平方米)抵押擔保。(3)萬通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連帶責任保證擔保。(4)嘉華東方實際控制人及配偶連帶責任保證擔保。(5)盛達置地投資有限公司37%股權質押擔保。(6)萬合通置業發展(山東)有限公司30%股權質押擔保。截至公告日,該戶債權已取得北京市中信公證處出具的執行證書並立案執行。
二、交易條件
要求買受人信譽好,具備足額支付款項的能力,並可承擔購買債權交易所帶來的風險,交易資金來源合法合規。
三、對交易對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員不得購買︰(一)國家公務員、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二)該項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三)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四)債務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擔保企業及其控股下屬公司,債務企業的其他關聯企業;(五)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六)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七)反恐、反洗錢黑名單人員,以及其他依據法律法規、司法解釋或監管機構的規定不得收購、受讓競買標的的主體不能參與競買。
四、公告有效期限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止。公告期內受理上述資產及其處置有關事項的咨詢或異議,有意向者請在截止日期前提交書面意向書。
五、特別提示及聲明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最終以合同等有關法律文件為準,我司不對其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且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對資產及其處置方式、處置方案進行調整,本公告不構成一項要約。
聯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項聯系人︰吳先生、陳女士︰010-83777248、 010-83777239。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李女士、石女士︰010-83777476、010-83777555。
華融華僑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