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處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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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資產處置
公 告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擁有對臨汾謙益酒店有限公司債權,截至2025年4月30日24:00時,債權本金7,980,000.00元,利息及罰息1,216,823.32元,代墊費用34,152.00元,債權總額9,230,975.32元。債務人所在地為山西省臨汾市,債權擔保方式為保證擔保,保證人為李海霞、王曉東、王佐軍、林芳、郭學建、臨汾市山陝匯餐飲文化有限公司。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擬對上述債權進行處置,現予以公告。
備注︰1、本公告債權基準日為2025年4月30日,債權信息僅列示截至基準日的債權本金、利息、代墊費用等,基準日後債務人和擔保人應支付的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遲延履行金及相關費用等按照相關合同協議、生效法律文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計算;2、若債務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發生更名、改制、歇業、吊銷營業執照或者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等情形,由相關承債主體及/或清算主體代為履行清償義務或者承擔清算責任;3、如公告中債務人、債權金額、擔保人、擔保物等信息與事實不符的,以相關合同、協議和生效法律文書等法律文件內容為準;4、投資者需自行了解、知悉並確認公告中主債權及擔保債權、抵押資產的現狀、瑕疵、缺陷及風險,並自願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及不能獲得預期利益的後果。標的資產以現狀出售,我分公司不對資產的狀況做任何聲明或保證,詳情請咨詢聯系人;5、上述債權項下權利義務一並轉讓。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我公司在公告期內受理上述資產處置有關事項的異議和咨詢,有意向者請在截止日期前提交書面意向書。
交易條件為︰投資者信譽好,有付款能力,能夠接受債權資產存在的瑕疵及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交易資金來源合法。
對交易對象的要求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員不得購買︰(一)國家公務員、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二)該項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三)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四)債務企業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擔保企業及其控股下屬公司,債務企業的其他關聯企業;(五)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六)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七)資產原債務人不得參與資產的折價購買。(八)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受讓人需在成交確認前簽訂相關承諾書,承諾不屬于不得購買範圍主體。
受理公告事項聯系人︰鄭先生 高先生 聯系電話︰0351-4602783、0351-4603017
公告期內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邱先生0351-4602786、胡先生0351-4603077。
聯系地址︰太原市迎澤區康樂街52號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2025年5月21日